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6 09:26:36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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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酒店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酒店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保安部、工程部每天对施工现场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50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

  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Co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8.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9.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0.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2.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3.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二)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2.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酒店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3.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4.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5.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酒店保安部、工程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8.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及时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做到时时掌握火险动态。

  5、施工现场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悬挂各种防火标志或警示牌,预留消防通道,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 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要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使用的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专门的消 防训练和考核。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具必须按要求,在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用电机具和设备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 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班组的义务消防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报报告。

  11、项目现场安全(防火)员要认真负责的工作,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火情隐患。

  12、项目部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自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并实行定点,定 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于职权范围无法处理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移和损坏,确实因消防器材阻挡施工的,要及时报告。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 案。

  18、要坚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以及员工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生产建设、生活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3参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JT/T440—200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4月10日起施行)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协调会纪要》([89]公消发第292号)4职责和权限

  项目经理为项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全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项目部属各单位/作业队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实施要求

  消防安全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者处置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对明火作业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禁止在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及电工等,必须持相应资格证上岗。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建立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与扑救火灾的能力。

  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和工程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进行检测、保养,并做好记录。

  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和工程船舶的电气装置及配电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装规程和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所使用各类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发生火灾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火灾发生情况有记录。

  建筑结构防火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搭建临时工棚建筑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和进行消防验收。

  消防审核、验收根据《铁路、交通、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协调会纪要》协调的职责范围划分,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或航务公安部门办理。未经审核、验收或者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先行施工和投入使用。

  建筑内部装修所使用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95)的要求。

  仓库防火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安部公布实施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执行。

  仓库建筑布局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仓库储存物品的分类、分垛及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要求。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对易自燃或遇潮分解的物品必须严格控制库房的温度和湿度。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防火

  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进行维修作业时,清洗汽车、机械零(配)件等应使用金属洗涤剂或其他安全洗涤剂,不得使用汽油操作。

  生活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遵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电热产品及设炉火或使用电气灯具等御寒取暧、烘烤衣物等违规行为。

  使用燃气应遵守燃气安全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

  具,禁止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砸、倒气瓶及倒罐、排残和拆修瓶阀附件等违规行为。

  遵守其他相关防火安全要求。

  办公区域防火

  遵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禁烟区域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值班巡查、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设置炉具及使用电热器具煮食等。

  遵守其他相关防火安全要求。

  防火检查

  加强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项目部安保处及工会等部门每月对各部门/作业队的消防安全进行抽查。

  部门、作业队每星期至少对所属部门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

防火巡查、检查的内容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巡查、检查的情况有记录。

  火灾隐患整改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各责任单位、人员应及时予以消除,并做好整改记录。

  对有关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可口头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有关行为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确定整改的措施和期限,落实整改部门、人员及整改资金,按期整改。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做好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重点岗位的员工按地方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领证。

  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及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有记录。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6记录与归档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具体内容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详实、全面地反映单

  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内容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有关燃气、电气、油库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火灾情况记录。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记录的各类表格、文书用不易褪色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书写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记录经核对无误后应由专人负责保存,需归档的记录整理后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