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年度考核管理办法3篇 企业年度考核办法

时间:2022-11-07 15:41:05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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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年度考核管理办法3篇 企业年度考核办法

集团公司年度考核管理办法1

  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会议管理方法

  第一条

  经理办公会。每周一上午9时至11时召开,由集团公司主管行政的副总经理主持,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部长以上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汇报各部门及集团公司日常工作的进展情况;各部门工作协调;确定集团公司和部门的工作重点。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14时到17时召开,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主持,集团公司三总师以上人员,集团公司在哈各子公司、事业部的派驻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和财务负责人〔以下简称派出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汇报各部门及各公司上月工作情况;制订下月的工作方案;并就集团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第三条

  季度工作会。于每季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13时到17时召开,由集团公司主管行政的副总经理主持,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部长以上人员、集团公司在各子公司与事业部的派出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以战略及业务经营管理为核心,即集团公司级业务质询会,主要内容包括:对季度经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指出主要问题;本季度主要职能部门的业务进展和主要问题;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存在问题;集团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对下一季度工作进行预测和工作安排。

  第四条

  半年工作会。于每年7月份召开,由集团公司主管行政的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部长以上人员、集团公司在各子公司和事业部的派出人员,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做出方案;对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和事业部的工作做出评价;并就集团公司的一些特大事项做出决定。

  第五条

  全年工作会。于每年1月份召开,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各部门部长、各子公司和事业部的派出人员,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全年工作;确定并宣布启动集团公司新一年的战略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下年工作方案;对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和事业部的工作做出评价;并就集团公司的一些特大事项做出决定。

  第六条

  专项会议。就集团公司一些专项工作或专项事宜而召开的会议。

  第七条

  临时会议。集团公司职能部门部长以上人员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八条

  会议通知。

  1)

  经理办公会及总经理办公会无须正式通知,假设规定参会人员不能参加,须于开会前一小时向集团办公室主任请假。

  2)

  其他会议如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需提前4小时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3)

  由集团办公室正式发文召开的会议,假设规定参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须于会前24小时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会议准备。

  1)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须准备好会议发言,如有提交会议讨论的议案,须提前两天将议案以书面形式交与会人员。

  2)

  集团办公室负责准备会议议程、议题、落实会场、安排坐位、通知等具体事项。

  3)

  各部门自行组织的会议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会议上审议的各部门方案,如有修改,各部门负责将新方案于会议结束后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办公室,并按照新拟定的方案执行。

  第十一条

  会议纪要与决议。集团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两天内要完成会议纪要。如会议形成决议,各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决议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集团办公室负责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废止权在总经理办公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

集团公司年度考核管理办法2

  为有效加强集团公司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集团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火意识,建立和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普及消防常识,提高灭火技能,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办公那一世小说网 神起国度 冰封乾坤 步步生莲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 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标准,量化分值,实行考核。

  对基本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每个岗位的工时定额、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对辅助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务、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对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为主要依据,在工作任务、质量、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方面,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怀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凡发现此违章行为将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四、考核管理

(一)个人月度业绩综合考核

  1. 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者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考核要素等因素综合评分,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公开。

  2. 个人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人事劳动部,确定认后,在单位(部门)张榜公布。

  3. 当个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时,M3=0,即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4. 岗位业绩工资按月发放,由单位(部门)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余额作为单位(部门)奖励基金。

  5. 考核基本生产工人时,如果当月完成工时数超过定额部分,可由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

(二)单位(部门)月度综合考核

  1. 单位(部位)月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

  2. 分厂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15分,质量控制15分。

  3. 部室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厂对相关工作作风考核20分,管理费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质量体系(工作质量)30分。

  4. 考核结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评审确认,金额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计算,财务部负责发放。

  5. 当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分数小于60分时,N2=0,即单位所有人员的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五、考核及调薪管理

(一)员工实行考核晋档制度,每年调整一次,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见《公司员工考核制度》。

(二)根据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原则,实行考核晋级、降级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三)本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四)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良”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 一档工资。

(五)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中”或本年底年终考核成绩为“差“的员工,在本岗位降低一档工资。

(六)对于已达到岗位最高档次工资的员工,考核时不再晋档。

(七)本年终考核成绩为“差”并进入末尾淘汰的员工,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年度考核管理办法3

*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担保行为,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担保行为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加强检查;

(二)负责制定并审议本的担保计划和方案;

(三)负责对外担保的决策并承担由担保行为产生的风险责任;

(四)审议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发对外担保合同,责成公司具体部门履约执行,并加强检查和日常跟踪、管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审计部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核担保业务相关材料,具体办理对外担保相关手续;

(二)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质押的物品、权利和其他相关事项,定期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三)建立完善的担保风险预警机制,适时监控被担保资金的使用状况、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责任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预警机制,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要求,协助财务审计部同做好担保业务的审查和全过程监控工作。

  第三章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担保对象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对没有产权关系、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的企业,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确实需要担保的,在担保前报杭州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 公司为所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以被担保企业的效益和偿债能力为主要依据确定对各企业的担保额度。对连续两年亏损、扭亏无望或资不抵债的全资、控股企业原则上不予担保。2 对控股、参股企业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向非控股企业提供担保时必须要求其提供反担保约定。

  第九条 公司不得向境外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需要向境外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的,应报杭州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 担保程序

  第十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参股等子企业向公司申请提供担保的,应履行下列程序:

(一)子企业事先向公司财务审计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说明需要担保的内容、金额、原因等事项。公司财务审计部要求补充其它材料的,子企业应及时提供;

(二)公司财务审计部对担保事项经审核无异议的,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经讨论同意提供担保的,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四)公司为子企业提供的一次性担保金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财务审计部根据杭州市国资委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担保申请批准后,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与申请单位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担保合同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一)债务主合同的修改、变更须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并重新签订担保合同;(二)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债务人不得转让权利;(三)担保合同的变更、修改、展期,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并重新办理。

(四)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债务履行完毕后,被担保人应在10日内通知担保人。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根据《*有限公司经济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负责审查的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查不严,造成情况严重失实的;

(二)负责盖章的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盖章的;(三)被授权人超越授权范围办理担保事项的;(四)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监察室作为公司担保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监督,依照有关规定查处担保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规定与本办法存在冲 突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