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办法3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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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办法3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1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一、鉴于工程部对工程材料的需求弹性较大,按原有的管理方式不能很好的满足供求关系。所以,器材库应从原有的虚拟管理改为实体库房管理。本着便捷、高效的管理方式,对工程部日常随修的工程材料的申请与采购,由“随用随请购”改为“计划统一请购”。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1、购进货柜、货架等构建实体器材库库房。

  2、器材库库房隶属管理部,日常工作设专人负责管理。

  3、工程部负责人每月、季末根据《派工单》、《总调令》、《受理问题记录》等对日常随修用工程材料的消耗量进行统计,并将其名称、规格、需求量、用途、使用时间等详细写成工程材料《请购计划》。后报管理部审批。

  4、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与工程材料《请购计划》内容给予相关意见,并上报主管副总进行审批。

  5、经主管副总签字同意后,工程部负责人方可进行请款并对工程材料进行采购。

  6、工程材料的采购须严格按照《环渤海汽车城物资申请、采购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7、物资到货后工程部采购负责人须引商家送货人员将工程材料送至器材库库房。大型、特殊、贵重的工程材料采购应放置在指定地点。

  8、经核对、清点、验收无误后,由器材库管理人员按《环渤海汽车城物品采购、保管管理规定》办理入库及相关手续。

  9、工程材料如出现退货情况,由谁采购则就由谁负责退给经销商,不得超出退货期限,并将退货款、退货单及时上缴财务部与器材库。

  二、贯彻领导指示,加强规范管理工程材料的领用及其使用的监管力度,避免浪费。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1、工程部人员如需领取工程材料,须持《派工单》、《总调令》、《受理问题记录》等相关单据至器材库。

  2、如需更换工程材料的,须将要更换的工程材料送至器材库,以旧换新。

  3、器材库管理人员按其《派工单》、《总调令》、《受理问题记录》等相关单据内容为其办理领用手续并进行配料。

  4、领用人员需须当场将所配发工程材料核对清楚,并在《领用单》上确认签字。

  三、针对立项与急需的工程材料,本着市场建设的需要,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1、立项的工程材料请购,工程部除须向管理部申报详细《请购计划》外,还须申报《施工设计图》、《施工计划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立项所需大型、特殊、贵重的工程材料应由负责人开展招标会,由管理部负责监督。

  3、招标完毕,除办理相关手续后,请购负责人须向管理部交纳一份详细的《立项工程材料招标报告》,其内容包括:(招标时间、地点、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价格、中标商家、付款方式、等情况)。

  4、对工程部急需的工程材料,未在月、季末统计或暂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须先向器材库管理人员上报由副总以上签字同意采购的凭证,后按相关规定补办手续。

  四、为合理实施科学有效的数据统计,特制订如下规定:

  1、器材库管理人员每日须将工程材料相关的清单归类,录入数据库、台帐、卷宗进行备存归档。

  2、器材库管理人员每月须对经办的工程材料分类盘点。

  3、盘点的步骤:

①按类别将“库存工程材料”、“电子数据库台帐”、“手记台帐卷宗”与“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无误。②将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无误后装订成册。

③将盘点得出的相关数据与《派工单》、《总调令》、《受理问题记录》等相关单据进行核对。

④与工程部台帐进行核对无误。⑤制作出《盘点报表》,上报主管领导。

  4、器材库每月对工程部请购的工程材料,按类别、数量、领用量、消耗量等进行的分析,并制做出相关的数据报表与数据图,上报主管领导。

  5、器材库每月将报损工程材料按类别进行统计,上报主管领导。

  管理部

  2009年4月21日

工程管理办法2

  工 程 管 理 办 法

  目 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施工委托......................................2 第三章.施工准备......................................2 第四章.质量管理......................................3 第五章.进度管理......................................5 第六章.投资管理......................................6 第七章.直接发包的单项工程管理.........................7 第八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7 第九章.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管理.........................7 第十章 奖惩规定......................................8 第十一章 附则......................................10

  第十条 单位(单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下称《施工方案》)并通过工程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为工程施工、验收及结算依据。

  1、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可分为±以下及±以上编制。

  2、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重要分项(如防水、幕墙、结构转换 层、高支模、深基坑支护、“四新”工程等)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3、施工单位应按经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调整,必须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按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平面及高程控制。

  1、必须取得规划局提供的坐标及高程控制点,并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平面主轴线和高程点控制图》,场地建立平面和高程控制标桩。

  2、工程部门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移交平面及高程控制标桩。工程部门必须与施工单位在《平面主轴线和高程点控制图》签章确认。

  3、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部门移交的控制标桩及《平面主轴线和高程点控制 图》进行核验,无误后由工程部门组织规划设计部门、开发部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

  第十二条 单位(单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单位(单项)工 程监理规划》、《单位(单项)工程监理细则》,并经工程部门批准后作为监理实施依据。

  第十三条 “四新”工程或特殊工程,工程部门必须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 进行技术交底。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 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设备(下简称“原材料”),进场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材料报验单》,经工程部门验证及取样送检合格,方可使用。

  1、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书》,填报《材 料报验单》等资料,经工程部门核验无误。

  2、由工程部门材料见证人按规定取样送指定的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以下情况虽有试验报告,但其试验报告无效,原材料不能使用。a、原材料未经材料见证人见证。b、不在指定的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

  c、施工单位自行送检,检测过程无材料见证人见证。

  1、擅自使用未经认可的原材料;

  2、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施工的;

  3、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4、未经审核同意,不合格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

  5、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6、施工质量出现异常,施工单位不整改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第二十二条 工程停工及复工通知程序

  1、局部停工的,由项目工程部经理签发停工、复工通知,送工程部门备案;

  2、停工范围较大或影响较大的,必须由总工程师签发停工、复工通知。

  第五章

  进度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应依据公司的营销计划或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工程施工进 度计划》,以甘特图或网络图表示,并在《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中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并签章。

  第二十四条 应根据公司的营销计划或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单位(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并在《单位(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中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并签章。

  第二十五条 项目或单位(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并确认后,单位工程的 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预售形象进度,外排栅拆除,竣工验收及交楼时间作为工程工期控制点,列入施工合同,并有奖惩措施。

  第二十六条 进度管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定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1、项目工程部主管应每天对各单位(单项)工程进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 及措施汇报项目工程部经理。

  2、项目工程部经理每周应对各单位(单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并将检查 情况及措施汇报工程部门。

  3、工程部门每月应对工程工期控制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措施汇报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第二十七条 当工期出现延误时,应采取赶工措施。

  1、当形象进度比计划拖延五天以内的,应分析原因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 工措施,在下一工序赶上来。

  2、当形象进度比计划拖延五天以上时,应分析原因并责成施工单位采取赶 工措施,有必要制订短期的工程进度计划指导施工。

  3、工程工期控制点出现延误的,应采取赶工措施,按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及时予以签证及处罚。

  2、非隐蔽工程应在该工程完成后的二天内由施工单位申请,在工程完成后 的十天内办理完成。

  3、隐蔽工程应在申请后的一天内、非隐蔽工程应在申请后的八天内予以 办理签证,逾期视同默认。

  4、施工单位逾期申请,不予以办理补签手续。

  第三十六条 工程备料款及定制设备、器材的定金、订金规定:

  1、单位(单项)工程的委托施工,原则上不支付工程备料款。

  2、定制设备、器材的定金及订金,原则上不超过标的15%。

  第三十七条 单位(单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及其形象 进度支付,质量或工期违约金应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第七章

  直接发包的单项工程管理

  第三十八条 直接发包的单项工程原则上应由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管 理,并签订一份协议书,内容包括提供生产、生活、办公临时设施和用水、用电;材料管理;进度与质量管理;交叉作业(含场地土方处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等安排。项目工程部负责协调工作。

  第三十九条 凡需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小区综合验收的单项 工程,按谁施工谁负责办理验收手续原则,专业验收合格,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八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十条 地区公司必须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第四十一条 单位(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有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第四十二条 施工场地必须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平整、清洁、畅通,施工现 场工完场清。

  第四十三条 做好“六口”围护封闭,有防火、防坠落等措施。

  第四十四条 销售路线及客户可以见到的场地、立面要按营销部门的要求进 行处理。

  第九章

  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管理

  第四十五条 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①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 发包合同内容完成;②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③专业验收手续已完成;④竣工档案一式三份移交给工程部门审核后归案。

  2、一年内受到两次警告者作记小过一次处理,一年内受到两次记小过者作 记大过一次处理。依此类推。

  3、主管级以下员工的降级处罚按降低一级工资处理。

  4、对出现工作失职但拒不接受本处罚规定的,经公司查实后予以辞退处理。

  5、对未办正常离职手续擅离岗位的员工,取消其当月及奖金。

  6、造成公司经济、信誉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除按制 度辞退外,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奖励规定

  一、通报表扬:

  1、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办法,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按目标完成,在管 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在审查《施工方案》、《图纸会审纪录》、《工程变更申请》及选用材料、设备或“四新”应用等技术管理中(下简称“技术管理”)改进施工方案、工艺,为公司节约成本或创造价值五千元以下的。

  二、物质奖励:

  1、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小区工程质量100%合格,50%以上优良,并获市

  样板优良工程以上,对第一责任人增发当月及当年奖金100%奖励,并晋升工资一级。

  2、在工程进度管理中,按集团批准的《目标管理?工作计划》全部按

  时完成,单位工程工期提前一个月的,对第一责任人增发当月及当年奖金100%奖励。

  3、在技术管理中,为公司节约成本或创造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按如下给 予物质奖励:

  a、五千至三万元的,对第一责任人增发当月奖金10%奖励。b、三万至五万的,对第一责任人增发当月奖金50%奖励。

  c、五万至十万的,对第一责任人增发当月及当年奖金100%奖励。

  d、十万至五十万的,对第一责任人增发当月及当年奖金100%奖

  励,并晋升工资一级,每五十万晋升工资一级。

  第五十四条 处罚规定:凡因工作失职发生如下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的项目,凡出现“工程部门”的,监理单位必须参加或主持。

  2、“设计部门”指地区公司负责工程设计管理的职能部门,一般指规划设计 中心(室)或总工室。

  3、“项目工程部”指项目公司工程部。

  4、“总工程师”指地区总工程师。

  5、“第一责任人”指单位或单项工程管理工程师,“第二责任人”是“主管 工程师”、“项目工程部经理”或“工程部门负责管理人员”,“第三责任人”是工程部门及规划设计相关责任人。

  6、“第一责任人”奖惩时,第二责任人比第一责任人降低一个档次,依此类推。

  7、地区公司总助以上的领导本人违反本办法的,第一、二、三责任人均为 该本人,作并罚处理。

  8、“质量问题”指因质量造成的损失在五千元以下,“一般质量事故”指 因质量造成的损失在五千至十万元(不含十万元)或重伤三人以下(不含三人),无死亡。“重大质量事故”指因质量造成的损失在十万元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或一人死亡以上的事故。

  9、“四新”指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10、本办法自2006年1月30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办法3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材料管理,减少浪费和损失,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部门和岗位职责

(一)供应部

  1.按照工程材料需求申请单的数量、质量、到货时间,组织材料购进。

  2.负责材料购进过程中的询价、比价、定价、发货及结算。

  3.拟订材料采购合同及合同审批签订。

  4.负责材料退库及串料的审核事项。

  5.配合现场材料员处理报废材料。

(二)项目部

  1.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审核。

  2.对施工方现场用料材质、标准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误用。3.负责材料等量代换的计算与用量的确定。

(三)材料员

  1.负责材料计划管理工作,审核施工方材料计划,经审批后送交供应部。

  2.负责材料进场调拨、验收、转移领用及现场废料处理等工作。

  3.负责对工程现场施工方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管。

  4.负责材料进场接卸的衔接工作,并监督材料接卸、堆放是否整齐规范。

  5.负责报废材料的整理、回收、并建立台帐。

  6.负责对进场材料出入库复核审签。

  7.负责对自供材料组织联系,及票据传递审签。

(四)保管员

  1.及时、准确记好材料台帐,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2.时刻掌握库存情况;认真核对各项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当前库存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材料数量的补给信息,以便迅速采购补充,不影响工程进度。

  3.办理材料入库、出库手续。

  4.根据不同材料及要求,做好保管工作。

(五)施工方

  1.根据工程进度填报工程材料需求申请单,并注明到货时间与特殊要求。

  2.负责材料出入场(出入库)的验收、接卸工作。

  3.负责施工中材料的领用控制。4.按规定标准堆放与保管材料。

  5.及时清理现场废弃材料,堆放到材料员指定位置。

  二、材料申报及出入库流程

(一)材料需求申报

  1.施工方根据工程进度填报材料需求申请单,注明到货时间与特殊要求,经施工方主管审批签字后移交现场材料员。

  2.材料员进行现场核实后,对材料需求申请单进行审批签字并移交工程项目部。

  3.工程项目部主管对材料需求申请单进行审批签字并移交供应部。

  4.供应部对材料需求申请单进行签收,交分管副总审批后组织采购。

(二)出入库流程

  1.材料到厂后现场材料员组织采购员、保管员、施工方,三方对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后保管员开具入库单,材料员、保管员、采购员三方审签,由施工方组织接卸。

  2.施工方填报领料单,施工方主管签字后交现场材料员,材料员复核无误后与施工方领料员到保管员处开具出库单三方签字后共同到库房领料。

  3.对于不入库,施工方现场接卸的材料,应在验收卸货后保管员立即开具出库单,材料员跟踪此类材料的使用情况。

  三、现场材料的堆放

  材料堆放的原则是:整齐、合理堆放,既保证使用上的方便,又保证现场的整洁,既保证使用上的安全,又保证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先进先用”。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材料分类、分批、分规格堆放,整齐、整洁、安全。

(二)砂石料堆放无厚大底脚,归堆整齐。挂牌标明产地、规格、进场日期等。

(三)砖砌体堆放整齐,不得歪斜,堆放高度不超过。一般应码放于垂直运输设备附近便于起吊。基础墙、低层墙的砖可沿墙周围码放。不同品种规格的砖应分开码放整齐。堆垛按体积大小,定量成丁、定量成垛。垛与垛之间留出间隔,便于收发、盘点数量。堆放地基面应坚实平整、易排水,避免倒塌。使用中注意清底,用一垛清一垛,断砖要充分利用。

(四)钢筋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分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挂牌标明,适当分层堆放(不超过三层)。现场使用后多余钢筋及时清理归堆,主体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钢筋和半成品、成品分开整齐堆放,不允许有“脏、乱、差”现象。钢材焊接场地不得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灭火器。

(五)木材堆放在木工棚内,设专人管理,分规格堆放整齐,离木工房10M内不得有明火。设置灭火器。

(六)灰膏池远离砂、石料或其它材料,以免污染其它材料,池内外应保持整洁,不乱溅、灰不外溢、渣不乱倒。

(七)钢模板、钢管、零配件集中分类堆放,竹木杂料分类堆放规整,不散不乱。堆放周转材料应考虑堆放时间,运输车辆等场地关系,不得影响其它材料进出和影响施工。

(八)进场水泥分标号堆放整齐,标明标号、进场日期等,必须遵循“先进先用”的原则,库房应及时清理,并保证有良好的避雨设施和排水设施,以保证房内干燥。

(九)楞木垫头上下对齐、平稳,堆放不得超高;铝合金、木门窗、木制品分规格堆放整齐,木制品库房设置防雨、防潮、防火措施;保温材料、防火材料均按要求保管,设专人管理,分门别类,堆放整齐。

(十)各种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乙炔气瓶和氧气瓶距离大于5M;操作人员应持有效上岗证操作;专门设气瓶房,放在偏僻地方,加门上锁,专人管理。

(十一)有毒材料应有专门库房堆放,专人保管;应有明显的标志;材料使用、移放有专人管理;需要通风的有毒材料库房应设在通风、生活区、办公室的下风口地带。

  四、材料退库管理

  1.工程完工70%左右时应严格控制材料的购进与发放,由材料员负责统计出仓库库存材料的状况以及还须购进材料的名单和数目,提供给供应部,以避免过多的剩余材料,进而节约公司资金的投入与浪费。

  2.每个单体工程结束时,由供应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盘点,并督促施工方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3.材料在办理退库时应填写材料退库单,详细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称及数目。清点完毕后同材料人员办理材料的交接手续,存入公司仓库。以便于库存材料在工程保修期和下次施工中做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五、奖惩制度

(一)施工方所申报材料需求申请,应于使用之日起提前8-10天,如未按要求申报所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因供应处采购超期,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供应处承担。

(二)因施工方材料需求申请填报错误造成损失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三)对于急报材料,材料到场后施工方未领用,积压时间超过1个月,按材料价值20%罚款。

(四)所有材料,应按上述标准堆放。由材料员负责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材料员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材料员不负责任、监督检查不及时,每次罚款100元。

(五)现场废弃材料不及时清理,不服从材料员调度的,每个单体项目每次罚款1000元。

  本办法自2013年9月23日起实施。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