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3篇(乡镇级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

时间:2022-10-19 14:44:45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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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3篇(乡镇级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

临港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1

《教育法》规定: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教师科研工作条例

  为实现“创名牌学校、当一流教师”的目标,促进我校争创科研示范校、教师争当科研教师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科研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要做到: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讲究职业道德,不断培养、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记录、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教育科研的途径和方法。

  三、每学期初要有切实的个人科研计划。要避免计划流于形式,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课题的阶段性、实施的科学性、方法的艺术性,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改进工作。

  四、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学术会议和论文评选活动。积极订阅科研刊物。每学年都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发表论文或经验文章。

  五、要积极申报和主动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能够参与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协作课题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科研素质,努力向学者型教师转变。

  第二章 教育科研管理条例

  一、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健全科研组织、形成科研网络。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建立科研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规划落实、课题落实。要与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信息网络,保证科研信息渠道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真正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龙头校。

  二、明确科研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研究课题。

  三、学校每学年研究课题不少于两项,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老师都有研究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四、要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完备,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交流会、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要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示范性学校、科研型校长、学者型老师”的目标迈进。

  第三章 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与申报制度

  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原则,确立课题研究项目并组成相应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学校教科室或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然后报教育局教科室审批备案。课题申请人应规范、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审批;申请人所在学校按照要求严格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确认同意立项的课题,在规定日期内将校级课题申请书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市级以上课题,必须在校级课题的基础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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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选题

  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要以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着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具体课题项目的确定,可以来源于公布的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也可自行思考设计,但是都应该确保切合本校和研究者的实际,列入研究的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口不宜过大,同时要注意立意新颖,有时代特点,特别是要具备实际研究的价值和开展研究的可行性。

  2、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名称。

(2)课题界定和理论依据。

(3)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4)研究的主要内容。

(5)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6)理论假说和研究目标。

(7)完成本课题的主客观条件分析。

(8)过程设计。

(9)预期成果及形式。

  3、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是否确认为校级立项课题。对市级及其以上课题,所在学校应首先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课题申请书(包括子课题研究方案)连同开题报告按期交市教育局教科室,市教育局教科室组织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课题主持人资格

  市级以上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者,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3年以上教龄,专业知识扎实;具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申请人在课题申报同一期限内一般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市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多人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完成其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子课题的研究,或负责其中的部分研究任务。

  第四章 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制度

  根据科学规范的管理常规,具体课题的研究进程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3、过程性资料。主要是指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实录,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庭、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注意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学校课题开展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由学校教科室会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批,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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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宣布撤销课题(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的撤销,由相关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提出意见,报请批准立项的部门宣布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它情况。

  6、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为提高课题研究(实验)的效益,市级以上的重点课题和校级综合性的重点课题,一般应设立领导组织、指导组织、课题工作组织。

  课题领导组织。一般有行政领导参与,主要负责对重点课题把关确立;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及必要条件;代管课题经费及提供足够经费保障;培训实验人员,解决实验进程中重大问题,组织成果鉴定、宣传推广成果。

  课题指导组织。一般由学术造诣较深,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科研经验的教学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理论咨询,跟踪指导,在实践过程中掌握实验方向和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研究会、交流会、总结会、座谈会,组织有关沙龙。

  课题工作组织。一般由热心该课题研究、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及行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执行实验方案,具体实施研究和观察、记录、整理研究资料,撰写实验报告。

  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所有过程性材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归档管理,同时由市教育局教科室负责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过程材料由研究人员管理,但在学期末要连同总结或阶段性的论文交学校教科室。

  课题组在组织实施研究的过程中,应在所属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切实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负责课题的设计并组建课题组,进行开题论证、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研讨、申请鉴定等。

  2、掌握课题进度,调控进展速度。

  3、结合本课题开展学术活动(如论证研讨,考察等)。

  4、制定本组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考核。

  5、安排本课题经费使用计划和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6、组织学习有关的法规制度,并遵守一切与研究有关的法规制度。

  7、组织成果鉴定及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第五章 课题结题鉴定制度

  1、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和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课题组必须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相应教科所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并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材料5—7份。

  4、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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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

  2、学校教科室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阶段的研究报告;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完善,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4、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将中止其课题项目。

  第七章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原则及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与评价

  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

  1、先进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党的教育方针;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

  3、价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课题的正式鉴定验收,一般由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组织。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鉴定部门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鉴定部门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有关报请鉴定的材料应在会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鉴定组在认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研究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并由鉴定组代表填写鉴定书。

  课题鉴定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课题组向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批准立项的部门(受权管理的部门)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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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专家鉴定后送市教科室。

  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共同确认并由组长签署意见;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报市教育局教科室。

  结题验收要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教科室确认,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每一个课题研究规划期结束后,市教育局教科室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所有课题研究都要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可以通过推介会、公开课、专题报告、论文宣读等形式充分展示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定期筛选对全市教育教学有指导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并根据《中小学教育研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三、奖励等级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奖励标准: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获得的不同等次进行奖励。

(参照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第八章 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

  2、学校教科室要配备兼职资料员,加强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包括《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包括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包括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需将教师的科研成果档案化管理,特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我校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均属存档范围之列。有关教师应及时将论文获奖证(复印件)、校本和专著封面、目录(复印件),上报学校存档,并建立个人档案。

  二、凡在校内科研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大会交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属存档范围,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条件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发表。

  三、凡上级有关部门索稿,在未公开使用之前,不能与已发表的同论,可在校内研讨会或交流会上发表后存档。

  四、科研档案管理应分门别类,做到系统、规范,并使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五、科研档案作为科研兴校的创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条件时,将利用科研档案做校内科研成果展,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九章 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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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开展,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定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一、学校科研经费,用于学校科研工作所需的;

  1、课题组的印刷费

  2、学校订购的资料费

  3、学术差旅费

  4、教师科研成果奖励(按奖励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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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凡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支出的,学校在经济上不承担责任。

  三、经费资助制度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

  2、学校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保证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支出。

  3、学校教科室对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可根据研究范围的大小实行一次性核发或实行实报实销,并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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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2

  小学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科研工作由(教学副校长)教研室统一管理。

  二、教师可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教科研项目申请表》及《课题研究方案》。

  三、校级课题由学校教研室审核立项,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研室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四、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学期工作总结、理论学习资料、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等。

  五、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组每月组织活动一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填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

  六、课题组成员平时备课上课要体现课题精神,每位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七、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八、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教研室批准,市级以上课题经教研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九、教研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十、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鉴定,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吴中区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邀请上级教科研部门鉴定。结题的课题组学校按规定发放结题奖。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课题研究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校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或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二、组织领导

  学校教研室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三、选题原则

  1、课题的确定应遵循超前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根据小学教育发展的趋势,针对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围绕小学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研究。教师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应先选择那些范围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

  2、教研室根据学校教科研规划,每学年发布一次课题指南。

  3、教师可从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学校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

  4、从学校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或学校承担的县、市、省级课题的子课题必选题研究。

  5、少数由学校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下达课题,指令有关青年教师进行研究。6、35周刚以下青年教师每学期或学年必须确定一个课题进行研究。

  四、课题申报

  1、每一申报人在同一时间内一般不得申报两项研究课题。

  2、每个课题原则上由一人负责承担,课题较大可成立课题组,设课题组长一人,负责研究工作。

  五、评审立项

  对质量较高的课题由学校组织推荐向上级教科研管理部门申报,争取得到立项。

  六、课题管理

  1、校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教务处协助教研室进行管理,其余课题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2、教研室要加强对课题指导、监督和资料管理。研究者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3、教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4、学科教学或班队工作方面的研究课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汇报课,反映研究的情况。

  5、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

  七、奖励表彰

  1、对确有价值的成果,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对市、大市、省一、二、三等奖,将对照《东风小学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对取得高质量教科研成果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晋升方面给予优先。

  3、经过鉴定,证明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在校内外交流、推广和应用,对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成果,向上级教育局在管理部门推荐进行大面积推广。

  八、制度附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教研主任工作职责

  1、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知 识,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和教育科研能力。

  2、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教育科学研究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为学校的教育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负责指导、管理全校教师的教育科研工作。主持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实施和成鉴定。

  4、每年组织一次教科研成果交流会,编印教育论文集,总结推广教育改革和教育科研的成果。

  5、收集和介绍国内外教科动态与资料,开展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计划地邀请教育学`心理学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提高教师教育界理论水平。

  6、协助教务主任指导、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全面推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7、建立表年教师成长档案,注重培养表年教学骨干,有计划地实施名师工程。

  8、注意资料积累和档案的收集整理,有关档按期送交校档案室。

  教研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长室领导下主持学校教科研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科研活动。

  2、根据学校规划及工作计划,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3、负责校内各层次课题的筛选、论证、确立和实施;指导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

  4、负责学校教科研论文的评比及教师教科研成果的鉴定。

  5、负责学校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及时总结学校教科研成果。

  6、推广先进的教科研成果,加强教改信息的传播,重视教科研资料的积累,建立资料档案。

  7、完成校长室及上级教科研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8、教科室副主任协助教科室主任工作。

  校内论文(作品)

  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激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课题研究,提高大家写作水平与理论水平,养成写作习惯与反思习惯,特制定本办法。细则如下:

  1.校级论文(作品)评选一年一度,于每年年底进行;

  2.校级论文(作品)评选必须围绕年底前教务处教科室给定的专题进行撰写,否则视为无效参评作品;

  3.根据各具体要求,参评作品形式可以有所改变,但必须为原创;

  4.本项评选活动必须人人参与,作为个人成果纳入考核;

  5.对于送评作品,学校组织评选小组予以评议,组员名单及获奖情况都予以公示;

  6.根据送评作品质量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分别予以奖励;

  7.以上办法于2014起执行。

  8.以上评选及奖励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热情,推进我校教育科研发展与创新,发挥教育科研在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养教科研骨干教师,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选标准:

(一)教科研骨干评选标准:

  1、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能力,有较好的工作实绩(有市级评优课)。

  2、参与校级子课题(已向教科室提交子课题方案、计划、总结、研究过程资料),从事行动研究,成为反思型教师或教育管理者。

  3、积极参与校教科研活动,上交文章篇目多、质量高。

(二)教学能手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能力,工作实绩较为显著(有市市级评优课)。

  2、独立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从事行动研究,成为反思型教师或教育管理者。(已向教科室提交课题方案、计划、总结、研究过程资料)

  3、积极参与校教科研活动,上交文章篇目多、质量高。2000年至2005年底,在苏州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报刊发表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案例)不少于2篇,每篇2000字以上。

  二、申报方法:

  1、凡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均可申报,名额不限。

  2、申报材料:(1)申报表、评分表(2)申报人教育科研工作总结一份;(3)申报人考核优秀、获得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4)申报人课堂教学情况相关证明复印件;(5)申报人参与、承担市级以上课题情况相关材料;(6)文发表情况一览表,请注明文章名称、发表刊物、时间、及文章篇幅(字数),并附论文发表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刊物封面、目录和全文;(7)文章获奖情况一览表,请注明文章名称、获奖名称、组织单位、获奖时间,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文章全文。

  三、评选方法:

  1、由校长室组织人员评选。

  2、每年公示评选结果,分别给予奖励。

  3、当选教师应在校内发挥教科研骨干带头作用,校长室将跟踪考察、培养。

临港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3

《教育法》规定: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教师科研工作条例

  为实现“创名牌学校、当一流教师”的目标,促进我校争创科研示范校、教师争当科研教师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科研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要做到: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讲究职业道德,不断培养、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记录、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教育科研的途径和方法。

  三、每学期初要有切实的个人科研计划。要避免计划流于形式,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课题的阶段性、实施的科学性、方法的艺术性,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改进工作。

  四、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学术会议和论文评选活动。积极订阅科研刊物。每学年都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发表论文或经验文章。

  五、要积极申报和主动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能够参与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协作课题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科研素质,努力向学者型教师转变。

  第二章 教育科研管理条例

  一、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健全科研组织、形成科研网络。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建立科研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规划落实、课题落实。要与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信息网络,保证科研信息渠道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真正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龙头校。

  二、明确科研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研究课题。

  三、学校每学年研究课题不少于两项,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老师都有研究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四、要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完备,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交流会、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要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示范性学校、科研型校长、学者型老师”的目标迈进。

  第三章 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与申报制度

  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原则,确立课题研究项目并组成相应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学校教科室或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然后报教育局教科室审批备案。课题申请人应规范、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审批;申请人所在学校按照要求严格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确认同意立项的课题,在规定日期内将校级课题申请书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市级以上课题,必须在校级课题的基础上申报。

  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选题

  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要以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着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具体课题项目的确定,可以来源于公布的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也可自行思考设计,但是都应该确保切合本校和研究者的实际,列入研究的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口不宜过大,同时要注意立意新颖,有时代特点,特别是要具备实际研究的价值和开展研究的可行性。

  2、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名称。

(2)课题界定和理论依据。

(3)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4)研究的主要内容。

(5)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6)理论假说和研究目标。

(7)完成本课题的主客观条件分析。

(8)过程设计。

(9)预期成果及形式。

  3、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是否确认为校级立项课题。对市级及其以上课题,所在学校应首先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课题申请书(包括子课题研究方案)连同开题报告按期交市教育局教科室,市教育局教科室组织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课题主持人资格

  市级以上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者,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3年以上教龄,专业知识扎实;具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申请人在课题申报同一期限内一般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市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多人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完成其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子课题的研究,或负责其中的部分研究任务。

  第四章 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制度

  根据科学规范的管理常规,具体课题的研究进程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3、过程性资料。主要是指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实录,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庭、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注意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学校课题开展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由学校教科室会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批,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宣布撤销课题(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的撤销,由相关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提出意见,报请批准立项的部门宣布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它情况。

  6、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为提高课题研究(实验)的效益,市级以上的重点课题和校级综合性的重点课题,一般应设立领导组织、指导组织、课题工作组织。

  课题领导组织。一般有行政领导参与,主要负责对重点课题把关确立;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及必要条件;代管课题经费及提供足够经费保障;培训实验人员,解决实验进程中重大问题,组织成果鉴定、宣传推广成果。

  课题指导组织。一般由学术造诣较深,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科研经验的教学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理论咨询,跟踪指导,在实践过程中掌握实验方向和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研究会、交流会、总结会、座谈会,组织有关沙龙。

  课题工作组织。一般由热心该课题研究、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及行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执行实验方案,具体实施研究和观察、记录、整理研究资料,撰写实验报告。

  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所有过程性材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归档管理,同时由市教育局教科室负责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过程材料由研究人员管理,但在学期末要连同总结或阶段性的论文交学校教科室。

  课题组在组织实施研究的过程中,应在所属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切实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负责课题的设计并组建课题组,进行开题论证、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研讨、申请鉴定等。

  2、掌握课题进度,调控进展速度。

  3、结合本课题开展学术活动(如论证研讨,考察等)。

  4、制定本组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考核。

  5、安排本课题经费使用计划和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6、组织学习有关的法规制度,并遵守一切与研究有关的法规制度。

  7、组织成果鉴定及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第五章 课题结题鉴定制度

  1、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和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课题组必须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相应教科所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并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材料5—7份。

  4、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第六章 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

  2、学校教科室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阶段的研究报告;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完善,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4、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将中止其课题项目。

  第七章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原则及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与评价

  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

  1、先进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党的教育方针;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

  3、价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课题的正式鉴定验收,一般由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组织。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鉴定部门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鉴定部门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有关报请鉴定的材料应在会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鉴定组在认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研究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并由鉴定组代表填写鉴定书。

  课题鉴定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课题组向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批准立项的部门(受权管理的部门)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手中;

  4.专家鉴定后送市教科室。

  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共同确认并由组长签署意见;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报市教育局教科室。

  结题验收要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教科室确认,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每一个课题研究规划期结束后,市教育局教科室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所有课题研究都要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可以通过推介会、公开课、专题报告、论文宣读等形式充分展示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定期筛选对全市教育教学有指导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并根据《中小学教育研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三、奖励等级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奖励标准: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获得的不同等次进行奖励。

(参照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第八章 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

  2、学校教科室要配备兼职资料员,加强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包括《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包括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包括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需将教师的科研成果档案化管理,特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我校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均属存档范围之列。有关教师应及时将论文获奖证(复印件)、校本和专著封面、目录(复印件),上报学校存档,并建立个人档案。

  二、凡在校内科研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大会交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属存档范围,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条件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发表。

  三、凡上级有关部门索稿,在未公开使用之前,不能与已发表的同论,可在校内研讨会或交流会上发表后存档。

  四、科研档案管理应分门别类,做到系统、规范,并使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五、科研档案作为科研兴校的创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条件时,将利用科研档案做校内科研成果展,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九章 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