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3篇 招标采购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2-10-09 14:37:53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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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3篇 招标采购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1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总公司资采部、各分公司企业、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9、公司所用保密材料,不归属本制度管理。保密材料名目,由总经理确定。

  二、招投标组织

  公司招投标组组成:

  组长:总经理(非必须参加)副组长:采购主管副总(非必须参加)副组长单位:企管部

  组员单位:总公司资采部、总公司生产部、总公司审计部、企管部、纪委、使用部门技术主管,上述组员单位为必须参加,已经确属需要的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使用单位采购负责人为召集人。确立招标时间后,通知总公司办公室,转发

  各组员单位参加招标会。

  召集人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上报企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招标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确定采购方式 组织招标→公示(大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中标通知→合同商谈→合同签批→合同签订执行。

  2、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

  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采购立项程序,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5)、询价;

(6)、零星采购;

  各分公司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5、召集人主要负责:(1)拟定招标书;(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4)组织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会议。

  6、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质检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提供);(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报价要求;

(5)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开标、评标、中标

  1、评标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2、评标小组应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能响应的应视作废标处理。

  3、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5、所有招标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招投标文件或报价,在权衡质量、工艺要求、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

  5、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负责人应当必须将中标结果制备成评标报告,附合同,按照《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报批。

  6、一次招标未能确定的,可实行多轮招标。

  五、投标规定和罚则

  1、投标规定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资质说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证书;(3)投标人委托书;(4)资信证明;

(5)主要业绩表;

(6)各种资质证书和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3、罚则

  凡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包括履行推荐、评标、谈判、定标、监督工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依本制度规定应招标、谈判、询价而未进行的,或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的;

(2)泄露标底、暗箱操作,向投标方透露招标、谈判、报价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采购项目启动后定标前不得与任何投标方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方、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本人的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进行与本投标有关的代理等活动时,招标活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应采取职务分离制度。

  4、对违反本细则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给予以下处理:(1)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进行处分;

(2)具有评标资格的,取消其评标资格;或三年内禁止参与公司招标活动。(3)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依法追讨不当所得以补偿公司损失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责任。

  5、对违反本办法的投标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经公司总部核实通报后,五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公司范围内的任何采购工作;

  6、凡违反采购工作纪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未向招标组(副)组长请假、且批准,而未参加招标会的组员单位,每次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凡招标会中消极充数者,罚本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部门负责人与参与人为同一人者,按100元罚);本处罚由招标组(副)组长和召集人共同签署罚款通知后,交由总公司监察组执行。

  六、附则

  1、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本制度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并同执行。

  3、公司此前发布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名词解释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当遇重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采用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当供应商资质相当、市场价格稳定、技术水平成熟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如常规性生产材料、配件、维修、工程建设项目等。

  3、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市场行情波动大、资源紧缺的采购项目;(2)缺乏市场竞争,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甚至需要对方提供技术方案的项目;

(4)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5)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需要供应商多次报价,或者可能进行反复谈判的项目。

  4、定点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某家确定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资源来源单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添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客户指定供应商的;

  5、询价方式采购,是指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能够提供相似质量和服务的物资,要求被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限时报价,从报价单中经过评审选出方案合理、价格最 5

  优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的一种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指定品牌、现货货源充足、市场成熟、供应商稳定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如化玻、钢材、标准件、小电器等采购。

  6、零星采购,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等可以采用零星采购方式。

  7、对于定期采购的原材料,原则上每次采购都需要补充新的供应商,经常不中标的供应商则不连续邀请。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2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采业务,理顺招采流程,提高招采效率,严控招采成本,确保招采质量,严肃招采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等物资以及工程、设备、服务(技术、劳务、物流等)。

  第二章招采原则

  第三条严格遵守“谁需求、谁申购、谁保管”的原则。第四条严格遵守招标采购部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第五条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招采类别

  第六条招采类别

  分为合同、框架协议、日常招标、日常采购四大类; 第七条合同范畴

  混凝土、吊车租赁、工程承包,执行招标流程; 第八条框架协议范畴

  柴油、辅助油、建材、钢材、轮胎、五金、日常劳保、工具(手动工具、电动工具、钻头、汽保工具、量具等单件在价值5000元以内)、线缆、委外机加件、矿山备品备件(辅助车辆备件、运输车辆备件、钻机备件)、加工系统备品备件(鄂破耐磨件备件、圆锥破耐磨件备件、立轴破备件、皮带机备件、筛网、胶带),执行招标流程;

  第九条日常招标范畴

  工程建设、设备租赁、电铲备件、振动筛备件、高频振动筛备件、给料机备件、皮带秤备件、地磅备件、除铁器备件、电机维修、委外加工及维修、固定资产、设备改造及升级、电气元器件、耐磨钢板、办公用品、专用工具、工作服、劳保鞋,执行招标流程;

  第十条日常采购范畴

  金额在五万元以下,执行采购流程。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计划类别

  需求计划、季度需求计划、月度需求计划、临时需求计划四大类;

  第十二条申报节点

  1、需求计划:每年12月31日前,需求部门根据公司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或重大节点计划,测算的需求量,并将需求计划提报至招标采购部;

  2、季度需求计划: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需求部门根据生产运营计划,将下一季度测算要求到货的需求量,并将季度需求计划提报至招标采购部;

  3、月度实际需求计划:每月26日至当月最后一天,需求部门根据生产运营计划,将下个月测算要求下月到货的需求量,并将月度需求计划提报至招标采购部;每月3日前,招标采购部审核并编制采购计划至供货单位。

  4、临时需求计划:需求单位根据生产运营计划调整,可以提报临时需求计划,原则上每个需求部门不得超过6张或20项,且到货日期原则为“需求计划下单日+厂家提供的加急供货周期”;对于超出规定数量的,由招标采购部提交相关数据,作为调整该需求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的重要依据。

  招标采购部接到临时需求计划,采购的3天内完成,招标的7天内完成。

  第十三条申报流程

  根据生产计划以及设备运行状况等情况,由需求部门编制需求计划,需含有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件号、单位、数量、技术质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信息,并根据审批权限,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甚至总经理批准后,根据时间节点,提报招标采购部。

  第十四条审核流程

  接到需求计划后,招标采购部需再次核对需求计划相关信息,具有对需求计划是否符合计划模板、申报的材料数量、到货日期是否合理等审核权,尤其不允许需求单位拆单或合并单,造成招采成本增加或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核实无误后,结合库存、物资的供货周期等情况,编制物资招采计划。

  第五章采购管理

  第十五条采购范畴

  原则上为预算金额五万元以下的、急需5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资;

  第十六条三方比价

  接到招采计划后,采购员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开展多方询价、比价,并对候选供应商的品种、性能指标、报价、批量、运输和付款条件等评定,最终至少将3家供应商有效报价按权限逐级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定标审批 1、万元以下的,在取得至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资料后,可按照性价比最优的原则,报采购主管审批; 2、万至5万元以下的,还须报招标采购部负责审批; 3、5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资,若需要紧急,须报需求部门主管领导和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共同签字审批。

  第六章招标管理

  第十八条招标范畴

  1、材料物资:包括设备及备件、原材料、燃油、辅助油、辅料、劳保、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合同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

  2、工程建设:包括设计、勘察、监理、装修及工程施工等,合同金额在二十万元(含)以上的;

  3、技术改造:包括生产线技术改造、设备大修等,合同金额在十万元(含)以上的;

  4、其他:固定资产、劳务、租赁、技术服务、物流运输等,合同金额在五万元(含)以上的;

  5、不得将必须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程序。

  第十九条招标方式

  公司内部招标小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两种; 第二十条招标委员会

  由公司领导、招标采购部、成本优化部、需求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根据金额大小和项目类别,由其确定招标方式和具体招标小组成员。

  第二十一条:招标小组 1、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由招标采购部采购主管任组长,由招标采购部、成本优化部、需求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由招标采购部负责人任组长,由需求部门主管副总、招标采购部、成本优化部、需求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3、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由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任组长,由需求部门主管领导、招标采购部、成本优化部、需求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等组成; 4、30万元以上,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需求部门主管领导任组长,由招标采购部、成本优化部、需求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等组成;

  5、涉及专业技术的,如:设备类、基建工程类、生产物资类、宣传策划类、计算机类、各种服务及其它类等,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必要时还可邀请外部专家;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征召要求

  1、资格要求

(1)所搜集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前10强、区域前5强单位,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

(2)确无全国及区域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3)对规模小、预算金额小的项目,按以上原则征召单位存在困难的,招标采购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与项目匹配的投标单位资格标准。

  2、商务资质要求

  招标采购部门牵头制定商务资质合格标准(如注册资金、营业额、产能、典型案例等)、考察合格标准(如厂房面积、设备情况、生产能力等),并报由招标委员会审批。

  3、入围渠道

(1)由招标小组成员按照“背靠背”的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10家以上单位密封后提交至招标小组组长/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

  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决定是否发放《《招标邀请函》》,如需发放由招标小组组长/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独立筛选出初选单位名单,亲自或指定专人在一个小时内填写加盖公章的《《招标邀请函》》并密封寄出,寄出的《《招标邀请函》》由采购部门建立台帐。《《招标邀请函》》寄出三日后指定专人与初选入围单位进行联系,落实供应商投标意向并搜集其资质信息。

(2)严禁推荐投标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开除。特殊情况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4、商务资质审核

  招标小组根据合格标准对供应商商务资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审批。

  5、考察

  工程类材料设备原则上必须考察,其他物资由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考察单位。

  考察由招标采购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授权人)或以上领导带队,征召部门各派1人,根据考察合格标准“背靠背”出具考察意见,由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名单。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库管理

  根据供应商征召情况,分别建立以下供应商库:

  1、合格供应商库

  经商务资质审核、考察审批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库。库中单位可直接参与投标或报价。

  2、不合格供应商库

  考察不合格供应商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入围,三年后可重新入围商务资质审核、考察。

  3、禁止合作供应商库

  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提供虚假资料,围标、串标,向招标人行贿,中标后恶意涨价,永不得参与任何投标。

  4、招标采购部每年初对合格供应商库中单位重新核查,将连续三次对招标邀请不应标的供应商移出合格供应商库,并制定当年供应商库增补计划,报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技术标评定

  收到采购需求后,招标采购部组织设计、使用等部门从外观、工艺水平、技术参数等方面对合格供应商库中的单位进行技术标评定,评定结果由参与部门负责人会签后,报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审批。

  技术标评定合格单位方可入围经济标投标,原则上至少三家,不足三家立即通过征召流程增补合格供应商库。

  因特殊原因无法补足三家单位的,需填写议标报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发放

  1、招标采购部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原则上按公司标准合同范本。

  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必须在技术标准或报价表中明确量化要求。

  3、招标采购部根据需要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招标文件须报招标采购部负责人审批,并由其指定专人向最终入围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并负责招标文件的答疑。

  第二十六条开标及评标

  1、从发布标书到开标,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0工作日;

  2、开标、评标会现场开标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采购部门不得少于2人(其中1位中层干部或以上领导作为开标主持人),成本优化部、需求部门不得少于1人,其他部门根据需要派员参加。

  3、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的方式,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歧义,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标书予以澄清和修正。

  4、开标人员在性价比分析的基础上出具评标意见,由主持开标的领导当场确定拟中标单位,投标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宣布招标无效。

  5、确定拟中标单位后,如存在个别报价不合理,可对拟中标单

  位进行约谈核实。严禁确定中标单位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第二十七条定标及审批权限

  1、最终定标由成本优化部人员出具价格审核意见后,按权限报审。

  2、审批权限:

(1)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由招标采购部负责人审批;(2)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由招标采购部主管领导审批;(3)20万元以上,由公司负责人审批。第二十八条中标结果告知

  招标结果获批准同意后,招标小组应当在10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告知所有未中标人,并由公司财务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七章委外加工管理

  第二十九条范畴界定

  委外加工是指公司生产及运输等设备零部件磨损后,经判定具有修复利用价值,以及部分产品因市场无法采购,由我公司提供原材料委托外协单位加工的业务,具体涵盖是指公司生产设备部件及配件的修补。

  第三十条操作流程

  1、需求部门提出委外加工申请,交技术部门可行性判定;

  2、技术部门判定通过后,须出具明确的设计图纸方案、技术要

  求、质量要求等,并报其主管领导批准后交招标采购部。

  3、根据预算金额大小,参照对应采购或招标流程,招标采购部寻找供应商进行寻价、比价,并经成本优化部核价确认维修费与备件成本之比在合理范围之内,且能保证加工后备件能够满足正常需求时,可签订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

  第八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一条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原则上无需签订合同;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第三十二条合同范本

  采用国家标准合同和本公司拟订合同格式。第三十三条合同生效

  依据“谁采购、谁报批、谁负责”原则,采购员按照合同审批程序,经对应权限逐级审批后,才可盖章生效。

  第三十四条归档管理

  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留存三份。我司原件分别由招标采购部、档案室、财务部各保管一份。存档合同必须后附合同评审表。需求部门由招标采购部送复印件一份。

  第九章验收管理

  第三十五条共同验收

  由采购部门、需求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第三十六条退货处理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收货,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做好每月质量问题次数统计,并抄送成本优化部;

  第三十七条品质异议

  到场验收有品质异议的,或验收合格后出现维修问题无法界定责任的,由使用单位组织成本优化部、招标采购部、供货单位召开会议并明确责任,最终由各主管副总商议处理结果。

  第十章单据管理

  第三十八条单据类别

(一)《进仓单》、《出仓单》作为库存物资进、出仓凭证。《进仓单》一式两联:仓库、财务部。

(二)《送货通知单》作为供货单位的发货凭证。一式两联:供货单位(存根)、招标采购部。

(三)《收货单》作为代付代扣货款的结算依据。一式三联:财务部、使用单位、招标采购部。

(四)《退货单》作为公司的退货凭证。一式三联:供货单位、退货单位、招标采购部。

  第三十九条单据由公司负责印制。

  第十一章结算管理

  第四十条结算依据

《陕西瑞德宝尔投资有限公司-应付对账单》是公司、供货单位双方结算支付的唯一依据。

  第四十一条对账流程

  招标采购部每月25日与供货单位结账(一个结账月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每月5日前,完成《应付对账单》审核;12日前,供货单位提供《应付对账单》于招标采购部,双方核实并签字确认(供货单位盖公章)。

  第四十二条支付流程

  每月15日前,根据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填写《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报财务部于18日前审核完毕后,按权限报批;每月21-25日由财务部根据已审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按已报批的资金计划支付材料款。

  第十一章廉洁管理

  第四十三条体系构建

  实行部门内部自查、审计部定期业务审查、其他部门不定期反馈的多维度、多层次、多级别的廉洁管理体系。

  第四十四条适用范围

  公司物资招标采购部及所有对外有业务往来部门的人员。第四十五条廉洁13条

  1、禁止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司正常采购业务的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2、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

  3、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6、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7、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8、禁止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9、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10、禁止私自经商,禁止业务员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

  11、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12、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13、违反禁止行为规范的任意一条,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廉洁承诺

  1、招标采购部所有人员,任职前必须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2、所有与我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同时签订供应商廉洁自律协议书。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3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项目、生产物资、办公用品、技术服务等采购。

  1、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年用量采购值超过20万元的采取一年招标一次。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3、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下5(8)万元以上的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4、5(8)万元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采用审批制度直接采购不进行招标。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 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科室,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并由办公室和监察科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实施招标前,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监察科和物资需求科室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其他科室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 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 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具体招标事项,公司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

  第五章 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 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 不具备上述两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三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 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招标准备工作

  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及生产单位物资使用需求,认真制定下阶段物资采购计划。

  2、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制定招标计划。

  3、办公室联合监察科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并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中,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用途等参数应详细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造成库存积压或因漏报、未报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追究该科室责任。

  第十四条: 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物资采购科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 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办公室或监察科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第八章 监察与处罚

  第十八条 为保证招标采购取得预期目标,监察科应在招标前及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督,可以考虑邀请纪检和公证处参加招标,避免造成损失的事后监督。对于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的相关科室及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或上报董事会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各科室采购物资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物资采购招标流程图

  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物资采购招标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