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3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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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3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制止损失浪费,增加单位积累,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质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现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本系统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部门核算,当日缴止财务部门入账,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2、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及时、足额上缴银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

  3、罚没物资必须落实专人保管,明确专库存放、登记在册,不得擅自处置。罚没物资处理时,应由稽查、财务和纪检监察室会同物价部门,对其进行评估、计价、拍卖。拍卖所得应及时上缴专户。

  二、支出管理

  1、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事前预算审批制度,未经批准同意的支出,不予报支。支出审批要坚持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标准。

(2)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审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准确性。

(3)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确保资金安全。

(5)各单位日常公务性支出,要求原则上使用公务卡结算,尽量减少现金支付。

  2、工资福利支出。工资支出严格按所属编制及岗位发放,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实行公务员工资;参公人员可以比照公务员工资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事业绩效工资;两类工资不得混发。福利支出要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文件规定的一律不准支出。

  3、预算单位资金的支出实行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1)局机关和机关科室支出签报规定。在预算范围内的3000元以下的工作业务开支,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交局财务科作票据和预算指标把关审核,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报销;凡非生产性开支和3000元以上的业务开支,包括项目支出,设备购置,会务费开支等必须经一把手局长批签后按正常审核程序签字报销。

(2)各二级单位财务开支严格按照预算及财务规定执行。报销单据要有经办人签字,再送财务审核开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开支确认签字审批后按正常审核程序签字报销。单笔支出超过元以上的开支,开支前均需以书面形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局以书面形式答复后方可开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开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会计有权拒绝报销。经审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根据情节应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

  4、差旅费支出。因公出差人员、天数、次数、时间要计划安排并实行“审批单”签批制度。局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以上的人员出差需经局长同意,科室、二级单位其他人员出差,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除上级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地点外其他情况不得超标准住宿,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住包间。城市间的差旅费标准按财政厅下发的文件、通知执行。

  因公到本市乡镇出差的,按石首市财政局“石财行〔2014〕191号文”规定的标准领取食宿补助。

  各类出差及出外参加业务培训,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及审批程序批准后进行,绝对不允许先行后补批以及虚报冒领的行为,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5、招待费支出。公务接待主要指上级部门和业务往来单位来客,需要留下进餐招待的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报餐招待制度,由相关科室填写《接待审批单》,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特殊情况报局长后可由接待科室经办,同城来客不安排就餐。招待费用一律凭发票、公函、《接待审批单》和菜单,由经办人和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方可报销。招待费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不得签单结账。

  各二级单位的接待费支出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接待预算的一律不准报销接待费。

  6、会议及办培训班费用。会议和办培训班前,由相关科室提出费用预算,经审核后,由局办公室和有关科室共同承办。承办培训班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不得领取讲课费、阅卷费等,活动结束后,凭会议和培训通知、与会人员签到花名册、发票及支出明细清单按报批程序报账。

  7、车辆费用。由办公室派车并建立出车台账,定期公布出车里程、燃料费、维修费等费用。车辆维修、保养应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办公室指定其他1-2名专业人员共同认定、提出建议预算,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到指定修理厂修理,费用一月一结。实行公车改革了的单位不能报销车辆费用。

  8、大型活动费用。在举办活动前,由相关科室提出预算,经局长办公会审核后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由牵头科室将各专项活动的支出按预算分类填写,一次性报账。

  9、文印费支出。所有打(复)印材料,一律交由办公室审核、登记并办理。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打(复)印的,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否则相关费用不得报支。大宗印刷品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报局长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财务科和监察室采取竞价方式定点印刷,统一结算。

  10、报刊、资料费。性报刊、资料的征订计划由办公室制定报局长核定后,纳入财务预算。年中因客观情况确需增订的报刊、资料,履行报批手续后订阅。

  11、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全局实行收支财务预算。上年年末由各单位按照各自的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开支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下全年预算计划,经局财务科审定,报局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下达的预算计划执行,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范畴进行考核,与目标责任制奖挂钩。

(3)对超出预算支出计划的开支,局财务科有权拒绝审定。局财务科要对各单位科室各项开支对照预算计划严格把关。

(4)各单位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开支,可申请增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开支。

  三、资产管理

  1、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财务室登记造册,各使用单位分级负责。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设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各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固定专人管理。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不在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财产应进行登记造册。固定资产确定需报换、维修及处置的,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3、一般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根据相关科室的需求,由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派员集中统一购买。报销费用时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4、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因主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被盗、损坏等,有关责任人应予赔偿。

  四、往来款的管理

  1、全局工作人员费用支出一律实行公务卡消费。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单位借款。

  2、凡是调离本单位的人员,仍拖欠公款的,必须在办理手续前还清款项。

  五、政府采购管理

  1、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按市政府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用油,电脑购置等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都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2、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科室要编制好当年的物品采购计划,纳入预算支出计划。未纳入预算计划的,不安排物品采购。

  3、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申报程序:执行政府采购由购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购买专用仪器设备,必须报局长批准。其他采购单次5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单次5000元以上报局长审批后,由财务科具体办理采购手续。

  4、申请报告内容。

(1)物品采购名称、数量、单价、金额。(2)供货商全称及开户行、银行账号。

  六、其他事项

  1、审核拒付制。各项费用报销时,财务人员对报销凭证必须进行复核,所有票据必须合规、合法,票据要素不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及涂改、挖补、撕毁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报销票据需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非经办人不得代签字。如与规定不符,会计人员有权退回拒付。

  2、财务部门应及时上报省、市局及局长要求的各类财务报表并定期报告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2

  财务管理制度一、一切预算收入、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准许的票据,一律纳入镇财政预算管理,内部收据无效。

各部门及个人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违者按财经纪律处理。

  二、财政所设预算外专职会计,统管机关各部门的财务。

各部门必须把收支情况交专职会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

  三、资金运行办法:需用款项,经主管领导批准拨款后,月终部门办事人员把原始支出单据交财政专管员核销。

  四、镇主要财政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由镇长审批签字后,财务方可入账核销,重大支出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五、实行财务资金报告制度。

凡因事需用现金或大额支出的,必须由主办单位写出报告,写明事由,主管领导报镇财政所和镇长审批后方可支取,报销单据和报告吻合方可报销。

  六、部门支出500元以下者,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500元以上者需报请镇长审批。涉及分管实体工作的领导,各项办公费用(包括电话费、招待费、燃油费、维修费、文印费等)均由本部门负担;没有分管实体领导的办公费用,由镇财政负担。

  七、党报、党刊订阅,统一由主抓宣传的领导负责办理,其它摊派性的报刊镇财政不承担。

部门报刊订阅,费用自理。

  八、当月的支出单据经领导签批后,必须在次月五号前到财政所核销入账,过期一律不予报销(假发票不予核销),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违者追究责任。

  九、每月1—5日为核报时间日,其它时间不予核销。

  十、各部门严禁贷款借款,如有发生,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镇财政及各部门不准承担一切经济担保的责任,违者后果自负。

财务管理制度3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2、二、财务管理工作1、2、3、4、5、6、7、8、9、会计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法的规定。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名。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指定的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经会计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总经理和有关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对本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更正。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物、账款不符,应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并请求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0、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经

  理派人进行监交。

  三、支票管理1、2、3、为加强企业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使本企业、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务事务中所遇到的所有情况。支票由出纳人员专门保管,领用支票时须有总经理批准,出纳人员应按银行规定开据支票。出纳人员凭支票存根和合法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对无误,审批手续完善,及时编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企业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包括公私借款),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四、现金管理

  1、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零星支出的报销款;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支出。2、3、4、5、6、7、8、9、除以上现金使用范围,财务人员支付个人账款,金额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企业采购原材料及固定资产时必须采取银行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贰仟元,超过部分应存入银行。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由总经理批准并按银行规定填写无误后提取现金。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须填写“备用金申请单”,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超过还款期限的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凭发票、差旅费报销单及企业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无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差旅费报销由会计审核(时间、天数、金额)无误,由总经理签字后办理会计结算手续。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情况,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10、各类费用报销每月报销一次,每月月底提交报销单据至财务部,经财务审

  核及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月初支付报销款。

  11、所有的支付原始凭证必须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报销。

  五、档案管理1、2、3、4、5、凡是本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均应归档保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序号每月装订成册,表明起止日期、序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归档。会计报表应按年装订成册,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均应装订成册后归档。所有会计资料均应按《会计法》规定的保管期限严格归档保管,超过保管期限的会计资料也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均须总经理批准。

  六、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本公司规范健康科学地发展,根据财经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制度如下:

  1、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2、坚持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决不挪为他用。

  3、严格把关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手续。

  4、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实行会计监督。

  5、建立专项资金的帐目,实行定时分析定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6、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台帐。

  7、坚决杜绝对转移、截留、挪用、套取、贪污专项资金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

  七、财务印鉴管理

(一)公司财务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管理,不使用时,应保管在保险柜里。

  财务专用章用于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主要为:

  1、作为银行印鉴在开户银行备案使用,不得混用。

  2、收款、付款、提现等业务的银行结算票据盖章;收据盖章;债权、债务证明盖章。

(二)公司法人签名章

  公司法人签名章必须由总经理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如由授权人保管,授权人应做好每次用印登记及审核,并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决定用印前是否告知总经理(涉及金额500元以上的法人章用印,必须告知总经理)。

(三)、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国税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地税发票专用章用于开具营业税发票。

  八、处罚办法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当事 人的当月奖金或工资。

  1、2、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规定库存现金限额未送存银行的。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3、4、5、6、1、2、3、4、5、6、7、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给他人资金的。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的。保留账外款项或将企业的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伪造、编造、谎报、毁灭或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虚报冒领或骗取现金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漏秘密及贪污挪用款项的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企业经济利益遭受损失的。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解聘财务人员。

  七、附则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依照《员工手册》对应条款实施奖惩。

  东莞润风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