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安全协议书锦集6篇(人身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时间:2022-04-07 07:15:00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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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安全协议书锦集6篇(人身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安全协议书 篇1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家长联)

安全协议书 篇2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科实信息城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公司有关精神和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订塔吊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安全作业规定

  1. 塔吊使用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证》。

  2. 塔吊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 每月定时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塔吊上所有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填写《机械运行记录》表08—04、《交接班记录》表08—02、《施工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08—03等表格,整理归档。

  4. 每月或大风、大雨天气过后,应及时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塔吊基础沉降,塔身垂直度,并形成记录整理归档。

  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6. 塔吊作业时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施工。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运转中维修保养。

  7. 群塔共同作业时严格执行《相互邻近塔同时作业安全协议》。

  8. 必须执行公司十不吊规定。

  附:十不吊内容

  (1)信号传递不灵通不吊。

  (2)斜挂斜牵不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施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塔司带病时不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吊。

  (9)棱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不吊。

  (10) 六级风以上不准吊。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违者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重罚。

  塔吊司机: 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驾驶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土方运输安全,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甲方特与乙方(驾驶员)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驾驶员按时进入运输现场,服从甲方统一调度。

  二、驾驶员必须具备准驾车型的资质;

  三、驾驶员不开快车、报废车,不疲劳、酒后驾车;

  四、驾驶员负责土方运输期间的安全;

  五、驾驶员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始终保持车况良好;

  六、如在运输和卸土过程中出现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执行,至整个土方工程运输结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xx舞蹈俱乐部

  乙方:(参加俱乐部的所有成员)

  为保证参加俱乐部活动同学的人身安全,及俱乐部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各项责任以有利于各项安全事务的处理,本俱乐部拟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提高自身素质、满足自身兴趣爱好为目的,始终把握安全第一,保证活动内容健康、合法。

  2、 乙方在参与本俱乐部前,应当认真阅读俱乐部的章程,熟悉自己的各项权利与义务,了解参加俱乐部活动的各种要求,配合俱乐部的所有工作,服从俱乐部负责人的安排,负责任地签署安全责任书。

  3、 乙方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具体活动前,应明确了解俱乐部活动方案(如训练计划,时间,地点,教练情况等),参加活动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4、 甲方组织举办各项活动时,应当仔细安排,安全执行。指导老师和活动负责人必须提前告知活动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认真监督活动执行,及时阻止会员各种危险动作和企图,尽力执行救助发生危险的会员各项义务。如因说明不清,监管不力或救助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指导老师和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 乙方在外招惹是非、聚众打架一旦发现,立即开除,不退还训练经费,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本俱乐部无关。

  6、 乙方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具体活动时:

  a) 乙方参加技能训练课动作训练时,应当认真听取指导老师或训练负责人讲解训练要求、动作要领和注意事项,并且在训练过程中严格按照老师或负责人的要求进行练习,不得擅自练习危险动作或动用危险器材。没有指导老师或负责人的同意下不得模拟实战,因不按要求私自练习不当动作且不听劝阻,造成自身或他人身体健康受到威胁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b) 乙方在训练课中与他人组合练习时,应把握为对方负责且为自己负责的思想,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训练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因违反训练要求而大意导致对方或自己受伤等危险后果的责任自负。

  c) 乙方参加实战模拟练习或实战比赛时,以相互学习、交流为前提,应当穿戴好护具,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听从裁判的指令,保持冷静。若一方故意违规给对方造成的伤害,责任全部由造成伤害的一方承担。若一方无意违规给对方造成的伤害,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d) 乙方参加器械练习时,应当首先明确了解待使用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同时在使用较危险器材时,应当报告指导老师或负责人并要求人员陪护。因私自动用器材或不按要求使用器材导致危险发生后果自负。

  e) 乙方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外出比赛或活动时,应当事先明确了解活动内容(包括路线,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指导老师等),在活动过程中按要求集体行动,不得自行脱队。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队的要向指导老师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离队。未经批准私自行动的后果自负。

  f) 乙方在俱乐部规定集体活动时间外自行组织训练及比赛,造成不良后果的与本俱乐部无关。

  g) 俱乐部的跆拳道、武术是一项带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参加俱乐部跆拳道、武术学习的会员及同学须认同这点且完全自愿参加。

  7、 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俱乐部活动负责人、指导老师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俱乐部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俱乐部的任何一名会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动则参加活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按照本协议规定区分各自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法规解决,凡报名参与并签署本协议的均视为接受本协议。

  8、 乙方参加训练安全守则

  a) 训练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着统一的训练服。

  b) 运动前充分热身,减少运动伤害的发生几率。

  c) 运动中时刻保持自我防护意识。

  d) 听从老师和负责人的指令,不擅自尝试危险动作。

  e) 实战对抗必须穿戴全套护具(护头,牙套,拳击手套,护体,护裆,护腿等)

  f) 循序渐进,科学训练,不做超出自身能力之外的动作。

  g) 不带伤带病训练,在身体不适时期可降低训练强度或停训。

  凡参加俱乐部内及户外活动的会员及同学须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jl舞蹈俱乐部手执,本协议自签字开始后有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

  甲 方: jl舞蹈俱乐部 乙 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注:责任书一式2份,一份由甲方保存,一份由乙方留存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 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6、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7、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8、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9、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安全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机场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国门汇项目封闭区钢结构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机场T3航站楼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对甲方提供、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的完备性、安全性进行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并签字确认,乙方对签字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负责管理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业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搭设合格,并履行验收手续。乙方对甲方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或乙方自行搭设的设施、自行提供的设备不进行检查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甲方、监理,经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无技术交底不得作业。

  (十)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报甲方备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作业,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自行组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须将安全教育考核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北京欣东园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六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七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九条 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