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协议书12篇(《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时间:2022-09-29 16:57:00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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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协议书12篇(《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消防安全协议书1

  为保证观众、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中心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X保利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租场单位

  一、租赁、使用河南艺术中心的单位或个人在租赁和使用期间,应遵守以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除演出特殊需要外,请勿在观众厅内增加座位或设备设施。

  三、请将演出布景、道具、景片等物品堆放在舞台指定区域,保持舞台和场门通道的畅通,请勿插锁场门。

  四、演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演出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使用中心车转台、升降台时,请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对中心提出的要求及整改意见,演出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传达和监督落实。

  五、演出期间,演出单位工作人员应佩带工作证件,坚守工作岗位,演出结束后应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切断设备的电源。

  六、所有道具、布景、景片在进入中心之前,需要做防火处理。

  七、演出单位在演出中,如需动用明火、电气焊等作业时,请提前在演出消防安全协议书注明,并写出安全措施、负责人、联系电话,经保安部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八、请勿在中心内留宿。请勿在中心内吸烟。

  九、因演出布景架设电气设备请遵守中心电气技术人员的安排,所用电源应采用橡胶电缆线安装布置,请勿使用塑料线。

  十、采光灯与电气导线、幕布及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不能保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一、化妆间内请勿使用电热器具和私自加装、使用电气设施。

  十二、请勿擅自挪用和遮挡中心内配备的消防器材。

  十三、请勿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中心。

  十四、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前,由演出团体负责人对演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后的安全。

  十五、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后,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损坏有演出单位自己负责与中心无关。

  十六、遇有大型活动或遇有一级以上重大警卫活动时,乙方负责联系专业电器检测人员做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以确保中心设备设施的全面安全。

  十七、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请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河南艺术中心紧急疏散示意图疏散在场演职人员。

  以上协议一经制定,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乙方负责将以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向演出团体的每位演职人员进行传达,凡发生违反本协议且拒绝执行消防监督机关改进意见的现象,甲方可责令立即停止演出活动(其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2

  甲方:北京市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XX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本大厦和网吧经营运转期间的正常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地方消防安全法的要求,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大厦和XX属乙方的楼层及大厦和XX内的设施及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 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大厦和XX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大厦和XX公共消防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挂你 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本大厦和XX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 灭火施救工作。

  4.其他作为本大厦和XX所有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乙组织的消防安全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结合本XX,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XX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在乙方承担租面积范围内消防灭火器材的配备及日常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5.XX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灯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多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的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XX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制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来管处于关闭状态。

  10.XX和各种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11.防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XX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大厦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16.XX营业场地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7.XX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18.不在XX营业区内或办公区域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9.不违规使用电脑、不超容量用电和不使用液化气。

  20.教育和培养员工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会疏散顾客会自救。

  21.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市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XXXX合同,为确保甲乙双方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消防和安全协议:

  一.甲方承租乙方位于XXXX的库房XXXX平方米,存放甲方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拥有库房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乙方拥有委托库存物资的管理权,甲方拥有委托库存物资的所有权。

  二.租赁期间库房和租赁库房存储物资的消防和安全管理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为了保证甲方在租赁库区存储物资的安全,乙方将自负费用为租赁库区配备完善适用的消防、安防设备设施,自负费用对这些设备设施实施必要的保养和更新,保证该等些设备设施持续保持完好适用状态。

  三.乙方承诺具备完善的租赁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管理。甲方在涉及第一条所述库房的消防和安全工作上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对于租赁库房就消防和安全的各项规定乙方全权负责库房内部消防和安全,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乙方负责配备租赁库房外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标志,配备租赁库房的安全设施和管理人员。甲方负责按乙方书面要求配备租赁库区内灭火器材及标志。

  五.乙方为租赁库区设立的公共走道,任何人不准堆库房放杂物影响他人通行,尤其是为消防设计的安全通道。

  六.甲方承诺:不在市场内存放危险品、易爆、易燃物。甲方进入租赁库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乙方消防安全各项规定,不在租赁库区吸烟、动用明火,不私自乱拉电线。如甲方工作人员在租赁库区违反本条约定内容造成的后果,甲方须负全部责任。

  七.根据《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乙方负责对库房内的桥式起重机按照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报告书复印件。

  八.乙方安装的电气照明线路及灯具应符合《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中的有关规定,保证电气线路安全可靠。

  九.甲方进入租赁库区人员应遵守乙方租赁库房管理规定,不得在租赁库区内做与库房管理无关的事情。甲方进入租赁库区人员逗留期间遇有突发事件,须立即报告市场保安和"110指挥中心"。

  十.甲方进入租赁库区人员负责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不受损失,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乙方保安及管理人员,共同建设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甲方:

  乙方:

消防安全协议书4

  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企业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地铁37项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施工项目

  二、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对施工队(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与项目部签订了协议书;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动火证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向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对建筑施工防火重点部位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4、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防火、灭火器材,敦促乙方严格按要求执行。

  5、协助乙方对动火作业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下达消防防火整改指令。敦促乙方严格执行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制度、制止违章操作。

  6、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有权对不符合消防设计或者不符合消防法规的施工活动进行停工处理和处罚,对不服从处理的单位进行撤换。

  8、由于不按照消防法规及规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所有损失由施工队(分包单位)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处罚。

  9、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应急救火时,有权调动乙方的消防小组人员和消防物资。

  三、乙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施工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乙方应随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对动火作业相邻部位、易燃区域等部位及时向甲方告知。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 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现场、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宿舍及集装箱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明火取暖,宿舍内不得使用电暖气、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且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及动火审批,必须配备灭火器、水桶,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到乙方施工完成撤场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总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书记:

  工区经理: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队(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现场负责人:

  工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5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xx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6

  为保证观众、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中心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租赁、使用九大馆管理服务中心的单位或个人在租赁和使用期间,应遵守以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除演出特殊需要外,请勿在观众厅内增加座位或设备设施。

  三、请将演出布景、道具、景片等物品堆放在舞台指定区域,保持舞台和场门通道的畅通,请勿插锁场门。

  四、演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演出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使用中心舞台升降吊杆设备、及其他舞台设备时,请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对中心提出的要求及整改意见,演出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传达和监督落实。

  五、演出期间,演出单位工作人员应佩带工作证件,坚守工作岗位,演出结束后应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切断设备的电源。

  六、所有道具、布景、景片在进入中心之前,需要做防火处理。

  七、演出单位在演出中,如需动用明火、电气焊等作业时,请提前在演出消防安全协议书注明,并写出安全措施、负责人、联系电话,经保安部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八、请勿在中心内留宿。请勿在中心内吸烟。

  九、因演出布景架设电气设备请遵守中心电气技术人员的安排,所用电源应采用橡胶电缆线安装布置,请勿使用塑料线。

  十、采光灯与电气导线、幕布及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不能保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一、化妆间内请勿使用电热器具和私自加装、使用电气设施。

  十二、请勿擅自挪用和遮挡中心内配备的消防器材。

  十三、请勿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中心。

  十四、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前,由演出团体负责人对演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后的安全。

  十五、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后,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损坏有演出单位自己负责与中心无关。

  十六、遇有大型活动或遇有一级以上重大警卫活动时,乙方负责联系专业电器检测人员做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以确保中心设备设施的全面安全。

  十七、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请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按照九大馆管理服务中心紧急疏散示意图疏散在场演职人员。

  以上协议一经制定,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乙方负责将以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向演出团体的每位演职人员进行传达,凡发生违反本协议且拒绝执行消防监督机关改进意见的现象,甲方可责令立即停止演出活动(其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_________(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________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业分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明确双方的责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签订本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高声喧哗、打闹,绝对禁止、酗酒、打架斗殴等。

  3、乙方应确保不会对施工现场内原有设施、设备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或污染,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与责任。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说全生产有全面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本协议有效期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9

  为了加强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发生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险情,特制定此协议:

  1、各施工队所属各工种,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务安全人员的指导,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做好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4、对不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保证此项目不发生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及治安交通事故。

  6、如发生死亡和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协助有关上级部门搞好调查。

  7、施工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安全施工,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8、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9、对特殊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证者严禁施工作业。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赤臂,不穿拖鞋施工。

  11、施工现场不随便乱动电器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工作需要时找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乱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材料。

  12、不参加,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酗酒闹事。

  有下列情形,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偷盗行为,按偷盗物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

  2、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有违章行为,处以2倍罚款;

  3、不服从现场管理规定,一星期内累计三次者,将开除此工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出租房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自愿退股协议书)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数量:

  四、甲方责任:

  1.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乙方以承包、租赁或者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场地和住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

  三、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主办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公寓楼(出租)、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

  3、严格遵守各项消除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占用、堵塞或紧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作为库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出租房屋内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等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始终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购置或维修。

  8、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的费用。

  9、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

  五、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补救。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九、该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经济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停车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昆明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停车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停车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停车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停车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停车场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值班室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工作人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6.其它作为本停车场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