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方案3篇 工作方案计划

时间:2022-10-11 09:41:00 工作方案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精选工作方案3篇 工作方案计划,供大家品鉴。

精选工作方案3篇 工作方案计划

精选工作方案1

  近期,四川省资阳、内江等地区发生由猪链球菌引起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猪链球菌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急传染病,由c、d、e及l群链球菌引起的多种疾病的总称,属于二类动物疫病。链球菌分布广泛,常存在于健康的哺乳动物和人体内,在动物机体抵抗力降低和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诱导下,会引起动物和人发病。猪链球菌可以通过伤口、消化道等途径传染给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电[]34号)、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对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沪卫疾控[]4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临床症状

  本病潜伏期短,平均常见潜伏期2~3天,最短可数小时,最长7天。病人感染后起病急,临床表现为畏寒、发热、头痛、头昏、全身不适、乏力、腹痛、腹泻。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升高,中性粒细胞比例升高,严重患者发病初期白细胞可以降低或正常。

  重症病例迅速进展为中毒性休克综合征,出现皮肤出血点、瘀点、瘀斑,血压下降,脉压差缩小。可表现出凝血功能障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软组织坏死、筋膜炎等。少数病例在中毒性休克综合征基础上,出现化脓性脑膜炎表现。

  部分病例表现为脑膜炎,恶心、呕吐(可能为喷射性呕吐),重者可出现昏迷。脑膜刺激征阳性,脑脊液呈化脓性改变。皮肤没有出血点、淤点、淤斑,无休克表现。

  二、疫情监测

  (一)信息收集

  区疾控中心要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及时了解国内外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动态,同时加强与农委、畜牧兽医部门的信息沟通,了解家畜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为预警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病例监测

  各医疗机构的感染性疾病科、内科、儿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畏寒、高热、伴有头痛、头昏、全身不适、乏力、腹痛、腹泻、昏迷等全身中毒症状患者,应按照《人-猪链球菌病诊断标准(参考标准)》做好甄别、诊断工作,应重点询问病人发病前7天内是否有与病死猪(羊)接触史,如宰杀、洗切、销售等流行病学史。对有类似症状且属牲畜屠宰作业或有病死性牲畜接触史的不明原因疾病患者,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三)肉类屠宰加工场、家畜养殖场人员监测

  区无肉类屠宰加工场和大型家畜养殖场,依据《上海市肉类屠宰加工场人-猪链球菌感染症状监测工作方案》(附件1),各镇(街道)应对辖区内小型家畜养殖场开展调查,摸清情况,对养殖场的工作人员开展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症状监测工作。

  三、疫情报告

  各医疗机构凡发现和诊断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按传染病网络直报要求做好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四、治疗原则

  各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人,应转入区传染病院(市五医院)或市公共卫生中心隔离治疗。该病发病急,进展快,重症病例病情凶险,各医疗机构要组织专家力量加强对病人的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死亡。

  临床治疗包括一般治疗、病原治疗、抗休克治疗、dic(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治疗等措施。

  五、控制措施

  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疫点控制各项措施,同时向区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区卫生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并及时向区农委通报。

  区疾控中心应配合区农委、畜牧兽医部门对病(死)家畜进行消毒、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对病例家庭及其畜圈、禽舍等区域和病例发病前接触的病、死猪所在家庭及其畜圈、禽舍等疫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六、预防措施

  (一)开展有关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

  针对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广泛开展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主要临床表现和预防知识,以提高市民对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了解与认识和防病意识。

  (二)做好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的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防治业务培训,使医生掌握人感染猪链球菌病诊断与鉴别诊断及治疗原则、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要求,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减少死亡率,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做好疫点处理队伍建立和物资储备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相应的疫点处理队伍,配备必需的消毒药品等物资,依据上海市预防控制中心《人-猪链球菌病疫点消毒处理工作程序(试行)》(附件2)进行。

精选工作方案2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健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在春季事故高发季节全校安全零事故。

  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刘波

  副组长: 金寿之 张少青 成业宏 王立柱 任建平 姜书四 吴绍祥 田喜

  成 员: 刘 岳 江 谓 张 栋 李 青 刘 亚 唐小敏 姜书田 金 瑞 王乃治 史家东 余波 孙德龙 王小明 王传祥 王海军 孙军 董正勤

  分工如下:

  刘波(校长) 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金寿之 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安全

  张少青 负责师生教学方面的安全

  成业宏 负责师生思想方面的安全

  吴绍祥 师生饮食卫生方面的安全 餐厅及男女生宿舍的安全

  王立柱 师生校内安全 三年级师生安全

  任建平 班级管理方面的安全 一年级师生安全

  姜书田 二年级师生安全

  董正勤 门卫方面的安全 夜巡逻安全

  张继龙 师生水电安全

  杨传科 学校财产安全

  班主任 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田喜 商店安全管理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校中层领导以上坚持住校,班主任提倡住班,值班及夜巡逻人员各司其职,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工作期间失职、脱岗等行为按学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二、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1、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过细排查,形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持安全工作逐日检查制度,形成安全档案,建立安全工作紧急救援预案。

  3、开展经常性的师生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讲,警钟时时敲。

  4、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并以此带动全校的安全工作。

  三、校内安全

  1、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归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

  2、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加强电脑课、体育课和活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3、商店问题。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卖部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督过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制止三无产品进入商店,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5、食堂饮食安全。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房督促检查卫生,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发现有变质的饭菜要及时清除,定期对餐厅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安全。

  6、用水用火用电的安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对职工进行专题的相关教育。从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7、学校其他各室,如实验室、阅览室、实物保管室、队部室和各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加强住校生管理工作,坚持请假家长接送制度,每天住宿由值班班主任组织排队进入宿舍区,及时点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夜巡人员与值班班主任按时交接,确保无管理真空现象。对住校生出现身体和生活上的困难给予及时到位的关心,及时处理住校生之间的矛盾和偶发事件。

  四、 校外安全

  1、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子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前途教育。

  2、有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班主任),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在公路上行走的安全教育,私自下河洗澡的教育。让我校全体师生在新的学年,新的学期一切安全,身体健康,好好工作,好好学习。

精选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xx市、xx县委《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遵党办发〔20xx〕13号)精神,加快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档升级和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步伐,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强基”即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基础。“固本”即围绕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目标,依托村级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到20xx 年末,省定一类贫困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3万元,省定二类贫困村和其他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5万元。到20xx年末,力争全镇省定一类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超过5万元,省定二类贫困村和其他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8万元;至少5个村超过20万元,2个村超过50万元,1个村超过100万元。

  二、主要发展模式

  (一)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鼓励村级组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兴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借鉴项目优、发展快、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模式与经验,或在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业主自愿的基础上,可采取村级集体资金参股的方式合作经营。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以土地使用权、资产、知识产权等资源形式参股,壮大村级合作经济,增加村集体股份合作收入。到 20xx年底,全镇90%的行政村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技术协会,其中市级以上标准示范社2个,示范性家庭农场1个。二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村级采取反租倒包、租赁承包、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引进公司、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社等,出资发展辣椒、蔬菜、畜牧、茶叶、中药材、烤烟、干鲜果、优质水稻、高粱等优势农业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二)发展村级服务经济。鼓励村级组织利用当地地理、文化、旅游、人才、闲置民居等优势资源,发展现代农业、建筑施工、材料运输、家政服务、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鼓励村级组织设立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发展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原料供应、技术指导、品牌注册、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物业管理、宣传推介等有偿服务,形成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三)盘活集体资产资源。鼓励村级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塘、滩涂、水库、办公用房、老校舍、生产加工场地(闲置厂房)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采取村级自主经营、租赁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四)发展村级物业实体。在区位优势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鼓励村级组织统筹建设(或购置)仓储物流设施、标准厂房、门面、酒店等集体物业项目,条件成熟的社区(居),可发展经营物业管理等,稳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五)推进村级股份制改革。坚持把股份合作制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加以突破,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在不改变集体资金实际控股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专业技术和社会能人进入村集体经济,形成完善的股份制运营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管理有序、运作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广大股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三、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

  1.镇财政20xx年、20xx年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从20xx年起每年安排10万元用作奖励。扶持和奖励主要针对有稳定性、长期性收入的实体项目。运作方式:村级向镇申报项目,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原则上全镇每年申报1-2个村(社区)〕,由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镇财政所将审批的项目补助资金划拨到村(社区),由村(社区)与镇财政所签订还款计划,镇财政所按计划收回还款。还款计划根据项目产生效益的周期制定,待产生效益后逐年还款。镇级扶持资金的核算方式,原则上以村级申报的集体经济项目所需贷款资金的利息核定,扶持资金可直接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也可作为贷款贴息。镇级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另行制定。镇里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村(社区)〕

  2.认真组织开展村级集体资源、资金、资产情况的清查工作,对集体资产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已确权颁证的集体资产为抵押的放贷力度。每个村(社区)要建立“三资”台账。要深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实行“一村一账户”制度,提升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能力。〔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村(社区)〕

  (二)技术扶持。镇级成立专家技术指导队,根据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需求,落实对应的技术指导人员。〔牵头单位:镇组织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水利站、交管站、工商分局、卫生院等、村(社区)〕

  (三)项目审批。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国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帮助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和项目代办的制度。〔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国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村(社区)〕

  (四)项目扶持。经发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村建、水利、林业、交管、供电等部门要将项目资金更多投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要优先立项和扶持。农民直接受益的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农田水利、土地整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绿化、农村社会事业等国家专项投资项目,项目资金规模在200万元以下,凡技术不复杂、群众能够自建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交由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理事会组织村(居)民自建,减少项目投资成本,引导群众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经发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国土所、水利站、交管站、林业站、供电所、村(社区)〕

  (五)融资扶持。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增加信贷额度,放宽抵押政策,降低信贷门槛,拓宽村级集体经济融资渠道,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村支两委要配合抓好信用村建设。〔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信用社,农行、各村(社区)〕

  (六)土地政策。

  1.建立镇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和程序,以村级集体所有者为主体,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村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施招、拍、挂,在取得土地手续后,可以租赁或入股,土地出让收益由村级组织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镇国土所;责任单位:村建中心、各村(社区)〕

  2.优化村级留用地政策,允许集体土地征用时将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一次性留给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费用由镇或村级承担,通过开发经营,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城镇化建设中,要规划预留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土地,住建、规划、村建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牵头单位: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国土所〕

  3.若需利用闲置的村级小学、教学点的校舍、土地等国有资产的,由所在村报镇同意后,由镇向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xx县教科局提出申请,委托所在村进行管理和使用,对危房确需拆除的,严格按程序报批备案。〔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村建中心〕

  4.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将位于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废弃工矿或企业占地)复垦为耕地。复垦耕地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当地城镇建设,节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级统筹使用,由县政府向镇(乡)支付指标收购费用后,镇人民政府按所获收购费用的30%比例返还指标产生的村(社区),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牵头单位:国土所;责任单位:村建中心、各村(社区)〕

  (七)结对帮扶。深化领导帮村制度,镇机关部门包村帮扶、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指导等结对帮扶活动,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结对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并将结对帮扶情况纳入挂帮单位(部门)及个人考核内容。扎实推行“村企结对帮扶”活动,鼓励村企自愿结对,开展项目合作、产品配套、资产出租、农副产品配送、技术支持等,实现双赢。〔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机关部门、各村(社区)〕

  (八)奖励政策。

  1.在村级集体企业新增税金中,镇级留存部分的50%分别奖给村级集体。村级集体新办企业三年内的所得税,镇留存部分全部奖励给村级集体。村级集体发展效益农业、开发“四荒”资源等项目获得的收入,以及集体从事种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将含村级集体经济成分的企业上缴的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按集体经济所占比例奖励到村级集体。〔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各村(社区)〕

  2.对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社区),镇级适时进行一次性奖励。坚持将村干部经济待遇与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奖励政策由村支两委结合实际制定后,报镇党委审核把关。按照年集体经济经营性纯利润实行阶梯性比例作为村级班子奖励资金〔个人奖励金额不超过所在村(社区)农民年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且奖励总额不得超过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纯利润的30%〕,由村级集体收入列支。〔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纪委、财政、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工商等单位要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管。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单独建账,村级结合实际制定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交由镇党委审核把关,村监委负责日常监督。镇财政、纪委每年对资金进行财务审计。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凡是利用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以各种形式投资专业合作社(协会)或兴办企业的,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后实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查处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发挥村监委民主监督作用,加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力度,实行村务公开,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公正。镇人民政府按村财镇管的模式,对利用村级集体资产投资所占有的股权进行监管。〔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纪委、财政所、农牧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社会事务办、村(社区)〕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专门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督办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单位职责,由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参与,于20xx年5月30日前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帮助村级组织选好选准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的实体项目。同时,做到不与民争利。村(社区)都要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5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强化考核奖惩。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述职重要内容。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季度督查、半年调度、年终考核推进机制,督促单位部门支持和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突出的镇直部门、企业、村(社区)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镇级每两年评选一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强村”和“进步村”进行通报表彰。对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管理上,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上予以优先考虑。从20xx年起,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镇直挂帮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主要领导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对在届内发展集体经济无明显成效且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级党组织书记,不得连选连任;对利用集体及上级资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不善、不作为,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流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且不得留任。

  (四)加强基层组织。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出生产力”工程,强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档升级”计划、基层组织“项目书记”计划和“强村富民”计划。加大“党建扶贫”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力度,从思想、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进行帮扶。镇党委要重点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产业带头人的培训,切实开阔眼界思路、激发创业动力。

  附:1.泮水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泮水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