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优秀范文3篇 关于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

时间:2022-10-11 16:04:49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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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优秀范文3篇 关于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

对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优秀范文1

  完善社会救助,关键在制度建设

  现在,我国城镇公民基本上得到了宪法所规定的物质保障权利,贫者、病者、老者皆有所保。但是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还存在种种问题,具体表现为:农村社会救助地区不平衡;政府投入不足;五保供养难;农村社会救助无法律体系;司法救助不完善;有些地方缺乏教育救助;救助水平低,与经济增长不同步;社会救助项目单一等。

  之所以发生以上种种问题,主要是制度缺失造成的。做好立法、完善制度条例、加强监管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建立农村社会救助的专门法律。目前我国农村的公民对于宪法所规定的种种物质保障的权利部分不能得到,病者无医疗社会救助,失业无失业社会救助,贫者(灾者)所得到的定期社会救济和临时社会救济并非是“应保尽保”,往往只有16%——50%的贫困者。可见我国社会救助尚处于一种无法律可依、无程序可循的无序状态。正因为这样,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竟然还有些农村孩子买不起笔、本子、橡皮,上不起学;有些灾民拿不到临时社会救济款等。这时建立专门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规定在哪些领域哪些人可以拿到社会救助款,分别拿到多少救助款,如:医疗救助体系、教育救助体系等。

  其次,完善各类工作条例。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水平偏低,与经济增长不同步。一些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救助经费增长更是微乎其微。截至2006年3月,我国各地农村沿用的是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新形势、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存在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如人均所得水平低等。由此可见,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刻不容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完善条例,使之切实可行。只有这样,才能使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而不是只起到道义上象征性的支持作用。

  最后,加强对社会救助的监管。目前,社会上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只要提出申请,他们的要求就能得到满足,因此都申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申请社会救助。而办事人员针对公民的申请,只是向村级民政联络员了解情况,“情况属实”就下发救济金。这样使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社会救助,失去了社会救助的意义。因此要注意发放救助金的方式方法,党申请人提出申请,办事人员可组织人去调查,看情况是否属实;调查过程中不可忽视村民的意见,可依向村民了解情况,看情况是否属实。这样才能达到社会救助金保障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使救助群众免于饥饿、免于死亡的目的。

  可见,加强制度建设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关键。所以,我们要建立专门法律、完善工作条例、加强监管,推动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更好地解决困难者的难题。

对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优秀范文2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亍党员干部带头推劢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13 号)精神,充分发挥全市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迚一步推劢殡葬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推劢殡葬改革的责任意识

  近年来,全市党员、干部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池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劢员亲属参不殡葬改革,为推劢殡葬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亍受传统思想意识影响,全市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工作在全省仍然滞后,突出表现为:火葬区推行遗体火化迚度缓慢,遗体偷埋土葬、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火化率全省最低;城区、景区周边山上及铁路、公路沿线乱埋乱葬,土葬改革区堆坟建墓、毁田毁林建墓等问题突出,破坏了生态环境;重殓厚葬、盲目攀比,封建迷信活劢活跃;少数党员干部利用丧事活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修建大墓、豪华墓,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丌良影响;殡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薄弱,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滞后,难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建国初期,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带头参不殡葬改革,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党员、干部带头推劢殡葬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丼措,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推劢文明节俭办丧事、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人口增长不资源环境矛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促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不、全社会共同推劢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劢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

  党员、干部带头,已成为各地推劢殡葬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

(一)带头执行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在思想认识上、言论行劢上不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保持一致,自觉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坚决抵制违反殡葬改革政策法规行为。

(二)带头宣传和倡导殡葬改革。积极主劢向人民群众宣传殡葬政策,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积极参不殡葬改革,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劢。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劢的约束,及时抵制丌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对偷埋土葬、丧事大操大办等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殡葬行为。

(三)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戒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党员、干部去世后丼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对亍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戒要求的,家属、亲友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

(四)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必须在公墓内集中安葬。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不骨灰撒散、江(海)葬戒者深埋、丌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戒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五)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党员干部要主劢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形式迚行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严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冥纸、燃放鞭炮。要带头参不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劢。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重视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树立文明丧葬新风。

  三、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丌移全面深化殡葬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员、干部带头推劢殡葬改革作为促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不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

(二)加强部门协作。殡葬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宣传等部门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文明办要将殡葬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纨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殡葬活劢中的违规违纨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配合做好殡葬与项规划编制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惩处丧事活劢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要加强对遗体运输车辆监管,坚决查处未经审批车辆从事遗体运输;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殡葬用地的审批管理,加大对公益性墓葬设施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殡葬用地、乱建坟墓等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强林地保护不管理,坚决查处毁林造墓等行为;财政部门要建立殡葬事业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和稳定的资金保障制度,落实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对骨灰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江(海)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实行政府补贴奖励;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院死亡病人遗体处理程序,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做好死亡病人遗体处理工作,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遗体管理和接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城区治丧环境的管理,坚决制止在城区大街小巷违章占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以及出殡沿路抛撒冥纸、燃放鞭炮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民生活的丧葬行为。民政部门要发挥殡葬改革主管部门作用,健全殡葬行业规范,严格公墓审批程序,完善公墓年检制度,推劢引导公墓向绿色生态方向发展。要加强运尸车辆统一管理,规范运营服务标准和流程。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监管,加大对违规土葬的督查力度,制止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殡葬服务单位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迚生态环保殡葬;民族宗教部门要规范寺庙、宗教人士的丧葬活劢,严格按照殡葬法规开展追思、亡灵超度等哀悼活劢;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以及炒买炒卖墓穴(格位)的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丧葬服务价格管理,依法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丌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行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

  组织、村(居)委会以及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劢员群众积极参不殡葬改革。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迚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明确其在推迚殡葬改革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幵将此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比等工作的一项内容。财政部门在审批党员、干部去世一次性抚恤补劣和丧葬补劣时,属火葬区的要提供去世人员火化证明(按规定允许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属土葬改革区的要提供去世人员入葬公墓相关证明。党员、干部的直系亲属去世后,要主劢向所在党组织戒单位报告治丧情况。纨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设立丼报电话、丼报箱和网上投诉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丧葬活劢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的,戒对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的,纨检监察机关对相关人员要依纨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传播手段,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劢殡葬改革的先迚典型,传播正能量。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适当曝光负面案例,形成警示教育效应。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要将党员、干部带头推劢殡葬改革纳入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等评先创优考核内容,加强舆论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老年人协会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做好团体内成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做推迚殡葬改革的支持者和践行者。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将推劢殡葬改革列入村规民约,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宣传册、宣传单、宣传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积极参不殡葬改革,摒弃封建迷信殡葬陋习,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对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优秀范文3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多年来,我市按照“政府统筹,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指导原则,从完善社会救助的基本制度入手,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目前,已形成了“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优抚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相配套,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救助对象生产生活困难。体系的建立不仅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而且有力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但从和谐社会建设上看,还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为解放思想,大胆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日前,就我市城乡救助体系民政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一、我市城乡救助工作现状

(一)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绝大部分生活困难群众纳入了城乡低保,解决了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据不完全,全市目前累计约保障城镇生活困难居民6000余人次,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000多万元,保障标准从启动之初的80元提高到目前的220元,补差标准达到98元,保障对象包括下岗职工、贫困职工、无就业能力人员、失地农民及老弱病残居民等贫困人员;农村低保累计保障困难群众余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3000多

  2万元,保障补差标准由最初的36元,提高到目前的65元,城乡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了我市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各项制度执行规范。一是按照“调查要细、核查要准、复查要快、市批要严”的“四要”原则,执行城市低保三级审核审批程序,即居委会把好初审关,各乡(镇)、办事处把好审核关,民政局把好审批关。二是根据物价上涨因素,及时调整发放城市低保家庭物价补贴。三是积极扩大保障面,根据“按照政策、严格标准、深入调查、应保尽保”原则,严格审批低保对象。四是适时提高保障标准。五是城乡低保发放方式实现社会化,低保户个人持《低保证》和储蓄本到银行直接领取保障金。六是实施分类施保,各乡、镇、办事处以及村(居)委会结合保障对象基本情况,把低保对象按照A、B、C三类进行分类施保:A为重点保障户,B为常年保障户,C为短期保障户。分类保障,使保障资金使用更为科学合理,真正用到最需要救助的贫困群众身上。

(二)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超过省市确定标准。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全市有16所敬老院,以市级***、乡镇敬老院、村级“和谐居”三种载体,实施市乡村三级集中供养模式。其中,市***有床位1000张,供养对象866人,16所乡镇敬老院有床位802张,供养对象185人,村级“和谐居”共有179间,供养对象89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748户1754人,其中集中供养1140人,集中供养率达65%,3超出2008年省定40%、郑州市定50%的目标。保障资金列入了市财政预算,保障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五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三)救灾救济工作不断深化。一是积极实施“灾后重建”。2005年以来,我市先后投入资金万元,帮助469户农村因灾倒房群众建房1063间,及时妥善解决了农村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二是完善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机制,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确保了救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投入足够资金,认真开展春荒救济、冬令救济,妥善安排解决了春季、冬季青黄不接时期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四)优抚对象救助政策得到落实。优抚对象作为一类特殊弱势群体,始终是救助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均按照标准实行了定期定量补助;落实了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政策,基本解决了伤残军人治病难的问题;建立了贫困优抚对象保障机制,重点解决重点优抚对象、贫困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

(五)专项救助工作发挥成效。一是开展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为重点的专项救助工作,救助经费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二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工作,认真落实《城市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及时收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妥善安排吃、穿、医、住,做好遣返等安置处理,净化了社会环境。此外,还出台了对“三无人员”、低

  4保对象等贫困弱势群体在上学、就医、住房、亡故人员火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困难群众实施按需救助。

(六)慈善事业取得突破。一是“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公益活动蓬勃开展,近三年组织开展活动20多次,为贫困救助筹集资金,先后救助贫困群众270多户,救助孤儿80多人次。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利用互联网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得到企业和社会人士的支持。三是加强联络协调,争取社会慈善救助取得良好效果。如,目前市消防队对索河办西街小学王欣岩同学一直进行长期跟踪式救助。四是争取上级慈善机构救助。仅去年以来,就争取郑州市慈善总会为高山镇庙沟村五保户、特困户捐赠现金3500元、面粉2000斤、被褥400条、衣物8000件;为特困生争取捐赠万元;为5名“留守儿童”争取到捐助手机5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调查,看到了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但也反映出还存在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是体现在实施救助方面,有些单位、部门以及部分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为重视不足,形成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措施还不够有力,投入还相对不足,片面地认为社会救助工作是民政等少数部门的事,缺乏主动参与的自觉性。二是体现在接受救助方面,受计划经济时期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的救助对象“等、靠、要”思想仍然比较严重,不靠自身的努力走出困境,个别的甚至认为不拿白不拿,稍有

  5困难就找政府。

(二)投入机制不健全,资金筹集困难。一是由于财政压力过大,加之地区经济差别,个别乡镇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存在着列而不支、支而不足的问题。二是存在着筹资渠道不畅,方法方式比较单一问题,靠上级政策性救助的多,靠行政手段捐助的多,靠宣传发动社会募捐的少。虽然民政部门通过救灾、慈善等方式筹集了一定帮困资金,但方式单一,规模较小,救助能力有限,还没有得到全市范围各级各界的积极响应和经常性参与。

(三)各项制度之间缺乏有机整合,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是多方面的,解决温饱问题是最基础的保障,此外,他们还面临着教育难、治病难、住房难等现实问题。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但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统一协调配合,造成有的救助对象重复救助,有的则被遗忘。如对“三无”人员及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救治,由于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在职能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差异,在救助时,双方在医疗、护理等方面容易产生互相推诿现象。

  三、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的认识。健全、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了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竞争机制的引入,加上不可避免的各种灾害,在经济社会总体上升的同时,必然会出现极少数的弱势群体,他们必须得到社会的有效救助才能获得

  二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什么重大举措

  社会救助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困难群众实施救济和帮助的一项制度安排。目前,我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明了方向。

  一是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6年底,我国已有2241万城市居民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各地不同程度提高了城市低保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城市低保制度,着重规范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和生活支出调查方法,完善保障标准测算方法、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分类施保办法,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与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衔接,不断提高救助效果。

  同时,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加强救助站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规范救助活动,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救助,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教育措施。

  二是在全国范围普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立健全覆盖全国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所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关键措施。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2133个县(区、市)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这些地区要不断巩固和完善这项制度,其他地区要加快实施步伐,尽快将农村所有困难居民都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农村低保的标准、范围和对象,建立民主监督和动态管理机制,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积极发展城乡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加快推进速度,尽快在全国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制度,并将救助政策落实到人。搞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提高贫困农民的受益水平。要重点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家庭成员和其他贫困农民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然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要在做好已有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实施范围,与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相协调。城乡医疗救助应多渠道筹集救助基金,政府将不断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四是妥善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优待抚恤政策,是我国政府对为革命和建设做出过牺牲和贡献的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制度安排。目前,在我国4000多万优抚安置对象中,有462万重点优抚对象,其中有万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万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项优抚政策不断完善,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优待,生活水平普遍、持续地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在新形势下部分优抚对象的就业和生活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实际困难,必须通过完善政策逐步加以解决。重点是要健全抚恤补助、生活待遇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特别要按照政府补助和个人负担相结合、政策照顾和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体现优待优惠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还要完善退役安置政策,逐步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发放退役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相结合的多种安置制度,鼓励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充分发挥光荣院、康复医院、烈士陵园、军休所等优抚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功能,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重大灾害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健全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健全灾害管理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管理体制。加强中央和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覆盖全国城乡的灾害应急救助物资和装备保障网络。搞好减灾科技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救助辅助决策能力。广泛开展减灾救灾立法和防灾减灾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建设城乡社区应急救助平台,逐步完善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及时组织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六是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今年1月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将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免税资格范围扩大到所有在国家和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体现了国家对发展公益慈善组织的支持。要宣传和落实好这些政策,并制定方便捐赠人办理税收减免手续的具体措施和工作程序,为捐赠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制定完善志愿服务扶持政策和志愿者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各项

  激励、保障制度,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组织,探索建立慈善组织行业自律机制和社会评估机制,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大力增强公众的慈善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团结互助、和衷共济、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社会风尚。(国研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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