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浅谈3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

时间:2022-10-10 12:35:49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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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浅谈3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浅谈1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在2012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中,我市将按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人为本、不惟学历”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创新事业单位招聘举措,提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化水平,促进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创新事业单位招聘的考试办法和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公共科目不区分考试类别,主要测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与招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在以往按文科、理工科和医疗卫生三个大类进行考试的基础上,今年将按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特点,把招聘岗位归并设置为综合管理类、农业生产类、规划建筑类、文史哲学类、艺术类、临床医学类类等23个岗位类别,分别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进一步体现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及用什么、考什么的特点,进一步提高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是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将招聘岗位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进行设置、申报和招聘,在全市首次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给相对弱势的社会群体以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发展空间。工勤人员岗位招聘的学历要求为技校、高中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职业技能。公共科目考试后,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若拟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则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所有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按公共科目和职业技能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聘)用。

  三是进一步扩大选人范围。乡镇(县区政府所在地除外)岗位面向国民教育中专以上学历的考生招聘;招聘管理人员的岗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专业要求须是与本单位所开展业务相近相关的专业或部分辅助性专业,专业要求原则上只能到要求到大类专业,并允许相近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四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岗位数。乡镇(县区政府所在地除外)岗位和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在笔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

  五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人才的吸引力度。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后择优录(聘)用。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且专业对口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后择优录(聘)用,面试方式和办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制定。此举为促进和加强我市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六是进一步强化对少数名族考生招聘的优惠政策。有少数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县区必须拿出一定岗位,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考生,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浅谈2

  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2011-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2.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分类推进,充分体现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特点;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到2015年,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到2020年,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4.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实行公务员制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5.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积极探索完善不同类型公益类事业单位在聘用合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面的不同管理办法。

  6.做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人员过渡工作。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或者与有关部门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人员需要过渡为公务员,必须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录用、转任和调任人员,做好过渡工作。

  7.做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人事劳动政策衔接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应当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转换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转企改制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或接续工作,办理档案接转手续。保证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8.实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人事政策。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公平享受政府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公平参与政府开展的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其公平开放。制定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鼓励人才有序流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劳动关系衔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档案接转等手续。

  三、着力推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

  9.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要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人员、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要环节。完善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具体办法。

  10.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尽快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推行职员制度。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任务为基础的培训制度,提高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11.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要把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到2015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规范化。通过公开招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把人员进口关,提高新进人员素质。

  12.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规定。竞聘上岗要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或群众推荐及组织提名等方式产生人选,根据岗位不同特点,灵活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等方法实行竞聘上岗。要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择优聘用。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岗位,必须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通过竞聘上岗,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实现能上能下。

  13.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奖惩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14.完善人员退出机制。畅通人员出口,拓展人员正常退出渠道。规范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方面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或接续工作,办理档案接转手续。研究建立与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制度。

  1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设,健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地处理人事争议,维护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探索调解的有效方式,鼓励通过调解解决人事争议。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加大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做好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办法,制定申诉规则,规范复核、申诉的受理和办案程序。

  16.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行业和岗位特点,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加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性选拔力度,探索完善多种选拔方式。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事业单位特点,探索实行领导人员聘任制,进一步完善委任、选任等多种任用方式。以服务和促进公益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研究确定体现不同行业特点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坚持以考核为基础,加强任(聘)期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民主决策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到2015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四、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

  17.完善人员流动政策。畅通人员流动渠道,破除阻碍人员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人员流动政策和管理办法。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营造环境。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化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做好事业单位与机关、企业及其他组织间人员流动的政策衔接,促进不同类型单位、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

  18.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统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评价程序,实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19.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在推行聘用制度过程中,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未被聘用的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属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安置应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渠道安置的原则,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在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扩大社会安置的渠道和办法。

  20.加强人事监督管理和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人事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违法违规案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职能作用。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搭建服务平台,在公开招聘、业务培训等方面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的水平。

  21.加强人事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形成以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以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工资福利、退休、人事争议处理、人事监管等各单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五、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2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履行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的职责。要切实加强党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用事业凝聚人才,以人才推进事业。要加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改革氛围,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23.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做好与机构编制、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制度以及行业体制改革的配套衔接,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行业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4.狠抓落实,稳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进度,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消除改革中的不安定因素,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浅谈3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浅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体制环境,推进人才战略,激发人才活力,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完成了破旧立新的任务,新的人事管理机制框架基本建立,但改革还是初级的、浅层次的。从总体上讲,需要全面深化,进一步完善。

  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深化。要进一步深化对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改革对于解决传统人事管理制度下出现的人员流动难、激励约束乏力等均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打破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人事壁垒,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困难,切实增强主动抓好改革工作的信心。因改革滞后,现在事业单位人员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改革越早越主动。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还要充分认识改革的着力点不是削减人员,而是理顺人事管理关系,激发人事管理活力。改革使单位能够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使个人有更大的择业自主权,但改革的目是形成有效激励的机制,激发人事管理的活力,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要在加强岗位管理上进一步深化。签订聘用合同和加强岗位管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聘用合同为岗位管理提供依据,签订聘用合同是加强岗位管理的基础。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按岗定酬是科学人事管理的必然要求,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是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加强岗位管理,首先要规范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事业单位非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要不断充实聘用合同的内容,使聘用合同成为各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管理的根本依据。要严格实行按岗定责、按岗考核、按岗定酬,岗变薪变,从而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三、要在抓好合同续签上进一步深化。及时抓好合同续签,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关键环节,也是事业单位规范人事管理,规避人事争议风险的基本要求。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人事主体就应该协商办理合同续签手续。用人单位提出续签,而受聘方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将视为延续聘用合同,若出现人事争议,用人单位将处于被动位置。必须强调凡合同到期了的,都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续签。同时要把是否存在规范的人事聘用关系作为办理职称评聘、工资审核的依据。

  四、要在推行公开招聘上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扩大公开招聘的实施范围。按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要求,对所有事业单位进人都要进行公开招聘。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的程序。对招聘条件、程序、招考计划、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手续等要严格把关,对地市和县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认真核准把关。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进人的纪律约束。认真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条款,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要在搞活内部分配上进一步深化。要在继续扩大分配制度改革面上下功夫。除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要力争全市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启动分配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注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改革典型,指导和促进改革的深入开展。要在搞活分配的形式上下功夫。在坚持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同时,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实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鼓励探索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

  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要在搞活分配的幅度上下功夫。在合理的范围内,进一步拉开收入差距,对一些关键或特殊岗位、重点学科、重点领域的工作人员,可在工资待遇上实行优惠。允许事业单位高薪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对有重大科技发明、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

  六、要在完善配套工作上进一步深化。要加强人事计划宏观管理。在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同时,相应加强人事宏观监管调控工作。建立有效的人员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分配秩序控制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起宏观管理、政策监管和个案争议处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要加强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注意培养相关的专业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案例,组建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队伍,学习和熟悉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的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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