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3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10 10:33:47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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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3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1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创新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 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 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 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 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元罚金。

  第七条 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 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 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员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2

  浙 江* * * * * *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员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建立奖惩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公司员工的规范化管理,从而增加职工工作责任感,发挥团队精神,发扬敬业精神和提高生产绩效,充分发挥员工主人翁的工作精神,调动各岗位员工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控制各类质量成本,适应公司日益发展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职工个人(员工试用除外)及各岗位的考核与评估。

  3.程序方法

  本公司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四种。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 在工作时间谈天、嘻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产品质量事故情节轻微者;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证者;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员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破坏环境卫生者; 操作工生产出不合格品超出正常损耗5‰,操作工按警告处理。当产品成批报废时,操作工按记过处理,车间主任按记大过处理。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在禁烟区吸烟者;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者;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者;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解雇;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者; 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者;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值班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不到岗者;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员工处分累计升级制

  员工在第一次处分后,3个月内如仍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 警告+警告——记过(警告每次同时负激励10-50元并公示);警告+记过——记大过(记过每次同时负激励20-100元并公示);记过+记过——记大过(记大过每次同时负激励100-500元并公示);记过+记大过——开除(解除劳动合同);记大过+记大过——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第一次处分与第二次处分间隔时间超过3个月,则不按累计升级计;员工可以将功抵过,如果说在处分后3个月内获得一次奖励,则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数次处分。

员工投诉

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部门经理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上司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

  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最终裁定。

员工离职

员工因故辞职,都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职员或未签定合同者应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

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 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办公室所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办理合同终止、退保、结算工资手续。 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在通知期内,如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考勤制度

  迟到、早退每月三次以下扣算记过,三次及三次以上记大过。

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外出者,应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单位主管许可方可外出,未按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

  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妥请假卡,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交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予准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

  奖励制度 在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节约材料、能源、节省资金,降低生产成本,作出显著成绩者,经车间、部门提名,厂部审批给予通报表扬,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在改进生产工艺,更新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益,在创造发明、新产品试制、技术攻关方面取得重大成果者,授予先进生产者,提高浮动工资、技术级数、奖金分别为100-2000元;每月进行一次文明车间评比活动,凡被评上者,车间主任、组长奖100元,职工每人奖50元,并给予表扬;采用小改小革提高工效5%以上,给予100-500元奖金;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给予500-5000元奖金。节约原材料按收益奖200-500元; 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维护生产和工作秩序者,给于200-1000元奖金; 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企业生产和工作服务,成绩显著的,给予200-500元奖金; 以上奖励可由直接管理人员进行提名,副总经理批准有效,现金或工资统一发放.

员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3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办公室人员,上班之后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10元。

(2)迟到或早退,每次罚10元。

(3)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按规定着装。

(4)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

(5)不得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6)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7)对上级指示或者有期限的命令,要如期完成。

(8)禁止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矿工一日,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扣除奖金,并罚一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终止合同。

(10)休假实行轮休制度,每周一天,由副总批准。

(11)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2)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3)公司每周一开列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