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0篇(医疗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时间:2022-10-10 07:27: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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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0篇(医疗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杜绝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高值耗材的购置,首先由使用科室向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对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论证。

  二、总务科接到科室的申请后就有关资料等相关信息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医院。

  三、医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委派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使用人员等到相关医院对高值耗材的型号、性能、价格等进行考察,最后将结果报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

  四、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对至少2个以上的商家进行议标或招标,其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产品的价格。

  五、根据使用科室提出的申请,经总务科审理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有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价格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的价格,购置数量大的按招标程序进行。

  六、高值耗材的采购,严格按上海市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任何科室不得擅自采购使用。

  七、在购置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各种物品时,任何人不得接受厂家、代理商的吃请,不得接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八、采购计划每季度由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研究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九、后勤物资采购时,先由总务科列出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委派3人以上(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组成采购小组进行购置。

  十、采购医疗器械应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好采购质量关。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一)高值耗材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采购高值耗材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供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该产品必须是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

  3、具有产品合格证。

  4、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和说明书符合规定且使用规范化汉字(可以附加其他文种)。

(三)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等,并建立档案。

(四)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注册登记表。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五)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六)采购医疗器械应当索要标有供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指灭菌产品)有效期、数量等内容的合法票据,并妥善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且不得少于3年。

(七)采购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章。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五)、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六)、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4.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的品名、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

  一、 总则: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 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 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 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

  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 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

  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 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四条 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

  第五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

  三、 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

  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 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 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 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 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

  第四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

  第五条 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 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

  第二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

  第三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

  第四条 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 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

  第五条 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 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 的项目,纳入检

  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 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 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 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 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 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 使用部门将

  第三条 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

  一、医疗室要具备基本的设施和设备,室内环境整洁、卫生、优雅,药品、器械摆放规范,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应防尘、防蝇、防污染。

  二、药品、器械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要消毒、杀菌,防止交叉传染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医疗室工作人员,要有行医许可证,着卫生服上岗,规范操作。要不断学习,提高技术,遵守医德。

  四、采购药品、器械必须到国家认定的经销单位。购买符合国家医药质量、卫生标准的药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规渠道和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器材、药品,而造成医疗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总务处定期对医务室的卫生、药品、器械进行检查,严防使用过期、假冒、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药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罚款50―200元。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

  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院《医疗器械采购、使用、养护管理制度》,希各科组依照执行。

  一、医疗器械的定义和分类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它物品,包括所需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的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医疗器械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二、医疗器械的采购

  1、购买医疗器械,由需使用该器械的科组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后交采购人员采购。

  2、医疗器械的采购由专人负责,必须从证照齐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置,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红印)的证照复印件,并保存备查。从生产企业进货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和《合格证明》;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货时,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合格证明》;并验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许可证五年、注册证四年)和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经营范围。进口医疗器械还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海关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3、采购医疗器械时,要与供货商签订维修、养护合同,大型医疗器械还要签订技术支持和培训合同。

  三、医疗器械的验收、保管

(一)验收

  医疗器械的验收由专人负责,必须认真、细致、全面地进行检查、核对,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验收要求如下:

  1、器械入库时,首先检查调拨单据所列的产地、货号、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与器械原包装或标签上所列各项是否一致,即使有一项不符,也不能入库。

  2、检查包装有无破损、裂开现象,器械外观质量有无变形、裂痕、污痕、霉点、锈迹、变色等异状,主要性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发现包装内货物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的`,保留原包装现状,退货回供应商。

  3、严格查对器械包装或标签上的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产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和产品制造认可表等各项是否与供货商提供的《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合格证明》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内容是否一致。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人体植入物还必须标明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

  5、质量有问题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器械,不能建帐和使用,及时退回供货商,并造册登记,存档备查。

  6、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要建立入库帐本(分一般器械和无菌器械),项目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注册证编号、厂商、供货商、数量、单价等具有可追溯性内容;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人体植入物还须登记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和有效期,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便于查对追溯和避免过期失效而造成浪费。

(二)保管

  医疗器械经过验收,符合要求的可入库存放。为确保器械的在库安全,必须按如下要求进行保管和养护:

  1、医疗器械必须存放在避光、通风、防尘、防潮、防鼠、防虫、有调节温湿度的专门仓库保管,器械应分区、分类、按器械编号放置。器械在储存堆放时,应便于人员出入和消防,货物距地面≥30CM,距房顶、灯管≥50CM,,距墙:内墙≥30CM,外墙≥50CM,每堆货物之间距离≥10CM。

  2、医疗器械出库时要建立帐本,登记项目除入库帐本的内容外,还应包括领用科室和领用人签名。

  3、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的器械进行检查,查对库存的数量,包装外观有无变质、变异,规定有效期的是否过期等。对使用量较多的器械,根据库存和用量,及时通知采购进货,保证临床供应。

  4、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必须填写“医疗器械报废申请单”,经院长审批后作报废处理。已报废不能使用的器械,要在医疗器械出库帐本中注明,并报财会作财产注销。

  四、医疗器械的使用

  1、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了解器械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保养维修等知识。使用大型医疗器械必须持有使用大型医疗器械上岗证。

  2、医疗器械必须按要求放置使用,做到防潮、防尘、防污,要求温湿度条件和抗干扰的器械,要放置在符合要求的室间内使用。

  3、各种器械由专人负责保养,定期对器械的性能或计量精确度进行检测、校对,对强制定期检测的器械按有关规定请国家认可部门进行检测,并登记和保存检测结果备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器械和无产品合格证明、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器械不能使用。

  4、器械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发现器械有质量问题或对人体有潜在危险、伤害和由器械引发的不良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登记备查。

  5、本院研制的医疗器械,可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本院内使用;为其它单位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用或临床验证时,需取得国家药监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认证。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和人体植入物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从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或人体植入物时,还需提供:⑴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⑵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保存备查。

  2、各种证照和入、出库登记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二年。

  3、直接接触无菌器械和人体植入物的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

  4、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及用后消毒、销毁处理制度,每天使用的无菌器械必须进行登记,内容应包括日期、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数量、签名等。使用后的无菌器械应按规定经消毒后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规格、型号、数量、签名等。各种规格的无菌器械购进数量和库存数量、领用数量及销毁处理数量必须相符,否则应查明原因,防止流失。使用过的无菌器械严禁重复使用或流入社会作它用。

  5、使用人体植入物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和电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植入眼别等,按照记录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进货来源和查找到使用患者。

  6、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省药监局和卫生厅。

  7、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市药监局,不得擅自处理。

  六、医疗器械保养、维修

  建立医疗器械的保养、维修登记制度,定期对器械进行保养,并做好登记。对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器械,要及时报告办公室进行维修,并做好故障和维修登记。对维修后不能使用或达不到性能指标的器械,作报废处理。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9

  设备器材科是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一、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医院范围内医疗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按固定资产台账贴标识卡统一管理。

  三、负责编制落实医疗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医疗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七、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

  八、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0

  一 组织机构

  1 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以主管设备的院长为首,以药械科为主体,包括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内的设备管理体系。

  2 医院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药械科。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 3 财务科、档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设备科搞好设备管理工作。

  二 药械科设备管理职责

  1 药械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2 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 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 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 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6 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7 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8 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

  9 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三 使用科室反馈职责

  1 及时向药械科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2 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报送药械科;每月25日前报送设备完好及使用状态报表。

  3 爱护设备,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

  4 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做到内容详实准确。

  5 充分利用好设备使之产生效益,对利用率低、日常保养差的设备和科室,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酌情处理。

  四 设备的购置计划

  1 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于本年度末编制购置计划。其内容为: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论证报告。 2 药械科综合科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讨论,由院长审定后药械科组织实施。

  3 药械科根据院批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进行设备购置前的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及考察工作。

  4 对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及批量设备的购置,向院提出申请,组织进行招标采购。 5 1万元以内的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论证报院长审批后,实施招标购置

  6 凡新购设备在药械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填写由使用部门、设备科、财务科、分管院长会签的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金额等在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才可实施购置。

  7 一切设备的采购程序由纪检、审计参与监督。

  五 设备验收、安装、调试

  1 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熟悉设备的技术原理、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根据合同及附件、技术要求等拟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

  2 设备到达前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准备好防光、防潮、放射线辐射、特殊接地线等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水、电、气系统设施。

  3 现场点货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人员、操作人员、供货方共同启封验货。

  4 检验设备的品名、数量、外包装和设备外观的完好状况,核对配件、备件、出厂合格证、中外文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其它专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一切无误后再接收设备。并由档案室进行归档保管。

  5 根据验收计划进行技术参数的鉴定及安装、调试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详细记录。 6 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药械科、使用科室共同填写《设备验收单》。

  7 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建帐建卡,并列入维修保养计划,同时协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本。做到帐卡物一致。

  六 设备的维护保养

  1 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2 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

  3 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保养内容:清洁、调整、紧固等,配套设施摆放整齐。保养后加盖防尘罩等。

  4 设备拆机保养由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

  5 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药械科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

  6 特殊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医院无维修能力的如:CT、彩超、MECT等,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年度维修保养合同。

  7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七 设备的调拨、租赁、转让与报废

  1 设备调出、调入必须经分管设备的院长审批后进行。

  2 院内设备调拨,必须由双方使用科室填写《院内设备调拨单》并由分管院长、药械科、财务科签字后才可调拨,同时调整卡片。

  3 设备外借、转让、租赁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允许将院属设备外借转租。

  4 加强停用、闲置设备管理,不得随意拆卸,帐、卡、物相符,建立资产库集中管理。 5 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报废条件,对需报废的设备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已批准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擅自处理报废设备。

  6 报废条件

  1) 已达到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

  2) 严重影响安全,且不宜修复的设备

  3) 无修复价值,修理成本过高,且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

  八 设备技术档案,统计资料管理

  1 主要专业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2 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验收单;

  3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合同、付款通知单,使用记录检修报告;

  4 各种台帐、卡片、主要设备技术状况、维修计划完成情况;

  5 大型设备的效益分析、利用率、完好率统计。

  九 设备的事故处理

  1 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1) 小事故 因操作保管不当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设备丢失的,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内的。

  2) 一般事故 因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工作责任心差造成设备丢失、设备损坏,可以修复的;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

  3) 重大事故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1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50%以上的。

  4) 特大事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5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60%以上的。

  2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 事故责任人应分为:负全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分别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70%、50%、30%、10%罚款。

  2) 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3) 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处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和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