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老龄补贴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4-04-17 14:18:49 综合范文

  根据市老龄委发[20××]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老龄办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现状

  1、高龄津贴发放情况。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自20xx年开始实行以来,起初范围只包括全县90周岁以上老人,20xx年,范围扩大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在50元——200元之间,自20xx年5月1日起,范围又扩大到了70周岁以上老人。截止目前,全县7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达到了4507人(其中70-79岁2964人,80-89岁1395人,90-99岁145人,100岁以上3人)。2、认真落实优待政策。

  二、自查情况

  1、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

  2、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三、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四、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五、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六、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七、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八、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1、继续加强对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的宣传和解释,提高老年人的认知度。

  2、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3、及时处理发放老龄补贴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不断优化和完善老龄补贴政策,使更多的老年人受益。

  总之,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老龄补贴政策,切实加强老龄补贴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全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