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3篇(计生工作下半年计划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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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3篇(计生工作下半年计划村级)

村级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1

  三桷垭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诚信计生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诚信计生的实施方案》(木计生领【201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增进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信任、支持和参与,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决定在我乡范围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诚信计生的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

  诚信计生,就是把政府和育龄妇女在计划生育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兑现。

  诚信计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在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免费服务、扶持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诚信计生家庭以优先优惠待遇、做出承诺;已婚育龄妇女自愿组合组成诚信小组,在按照政策生育、选择节育措施等方面做出承诺,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以政府部门公开承诺履行权利义务和育龄群众自觉自愿遵守承诺双向承诺的方式,使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实现群众利益和国家政策的有机统一,真正体现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以群众为主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理念。年内让全乡已婚育龄妇女基本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群众对计生政策有较为全面的了解。群众对乡、村两级计生工作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乡人民政府成立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村、组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刚(乡人民政府乡长)副组长:罗文学(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彭国春(乡计生专干)

  成员:

  蔡俊友(里铺村计生服务员)

  喻安德(差地沟村计生服务员)

  王金城(三家铺子村计生服务员)

  沈得清(高房子村计生服务员)

  沈元兵(鸡毛店村计生服务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国春任主任,负责诚信计生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4月1日—2012年5月1日)

  1、乡政府通过标语、宣传画册、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诚信计生的内容及意义;村组干部要通过交谈、开会等各种有效方式向辖区内的群众宣传诚信计生的内容及意义。在乡政府及各村组的共同努力下,要使诚信计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在乡政府的协助下,各村两委要结合本村实际,完善村规民约。要及时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的条款,制定出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公约。

(二)、履行权利义务、实行双向承诺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7月1日)

  1、双向承诺

  乡政府向所辖范围内的育龄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村组诚信计生组织围绕落实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做出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公开承诺;育龄群众结合本人和家庭实际情况向所在诚信计生小组做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

  村组诚信计生组织的公开承诺应包括执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方针和履行工作职责实施权利义务的内容,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对群众做出办理有关计生方面事宜的程序及时限的承诺。

  2、签订协议

  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各村与自然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各自然小组与育龄群众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协议书上要体现各层组织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及各项服务措施;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严格遵守诚信协议。

(三)、建章立制、完善健全阶段(2012年7月1日—2012年10月1日)

  乡政府协助各村组诚信计生组织修改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诚信计生承诺》。各村组诚信计生组织根据《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的内容,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各村组诚信计生组织在实施诚信计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要及时上报乡计生办,乡政府将配合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推广好的工作经验。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2012年11月1日)

  各村组诚信计生小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有效的工作方案,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和创新工作方法。乡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组的诚信计生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工作优秀的组织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认真、没有完成任务的组织进行通报并提出明确的改进时限和具体要求。真正做到诚信计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开展诚信计生工作要做到: 诚信计生与开展村(居)自治工作、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相结合;诚信计生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诚信计生与服务群众“三结合”,以“服务计生”激发诚信计生的活力。总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使每家每户知晓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知晓诚信计生的基本内容、知晓计划生育相关事宜的办理程序、知晓自己应享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二)、诚信计生村组组织的建立

  各村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事宜由本村计生服务员负责。在乡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协助下,各村计生服务员配合村两委在本村各自然小组成立计划生育“诚信自治小组”,并选出各“诚信自治小组”的负责人。

  诚信计生工作自然小组负责人推行要求:

  1、自然小组是以村民居住地划分,而不必以行政小组作区划。即,在村民居住较为集中且离其它村民居住点较远的地方即可以设立一个诚信计生工作小组。

  2、每个诚信计生工作小组推选一名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应是长期居住在本组、对本组情况十分熟悉、办事认真、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即具备基本的阅读能力,能看懂一般的宣传资料,对计生政策有一定的了解)的村民。另外,年龄在18—50周岁的优先、女性优先、家中有在乡中心校读书学生的优先。

“诚信自治小组”负责人的主要工作: 配合村计生服务员完成本组出生、死亡等的信息统计;向本组村民宣传与计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乡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诚信自治小组”的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桷垭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村级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2

  甘州区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委、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在全区构建“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利,夯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和工作思路方法的根本转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低生育水平稳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目的意义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夯实群众基础,改善政风民风,促进社会和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诚信计生”工作是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综合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力争2012年,全区100%的村(居)达到“四有”(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育龄群众普遍参与诚信计生。

  四、工作内容

(一)实行合同管理,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和《诚信计生组织保障制度》、《诚信计生政务公开制度》、《诚信计生奖励惩罚制度》、《诚信计生民主监督制度》、《诚信计生效果评估制度》等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组织章程》和《村规民约》。乡镇(街道)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及协议的有效期限。乡镇(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围绕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育龄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做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

(二)坚持政府诚信,落实群众守信。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群众承诺守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政府承诺兑现的主要内容是:为育龄夫妇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免费提供宣传材料;依法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村(居)委会协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计生“两户”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子女升学加分等奖励优惠政策;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定期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集环检、孕检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节育等技术

  服务;提供“生育关怀”服务;在家庭发展致富项目方面,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新技术推广、农产品代销联系等服务。增强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遵守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保障能力和发展能力。

  育龄夫妇承诺兑现的主要内容是: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妇,要按规定申请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小组家庭成员有结婚、怀孕、生育等人口变动情况的,本人要在15日内向村干部和计生专干报告有关情况;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后,自觉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积极参加乡镇、村组织孕环情检查服务;外出的育龄夫妇,要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反馈孕环情情况;违反政策生育的,本人自愿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积极参加计划生育学习、培训等活动,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履行诚信服务,强化诚信监督。深入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婚前教育、优生促进、生殖健康检查、妇科病查治等服务,积极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行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开展“零距离”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为群众在网上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按照省人口委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全面公开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办事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纪违诺的投诉和追究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甘肃人口网站“互动平台”作用,畅通诉求渠道。组织群众对履行职责和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落实省人口委《关于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基本程序

  诚信计生坚持区、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为主,坚持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和村(居)民互信相结合,切实做到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其基本程序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各乡镇、街道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

(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举,由育龄妇女自愿组合每个社成立1-3个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践行承诺

  1.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计生政策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

  2.小组成员(即已婚育龄夫妇)履行约定和承诺事项。

  3.村(居)委会健全村(居)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和群众履行《协议》。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月16日-2月20日)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为使“诚信计生”工作组织落实、人员到位、经费保证,顺利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五项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工作内容、任务和目标,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二阶段:(2月21日-2月29日)宣传发动,广泛参与。通过召开乡、村、社干部、村“两委”干部、村管理员自管小组长、协会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等,提高干部、群众对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诚信计生”工作并收集已婚育龄群众对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

  第三阶段:(3月1日-3月15日)成立小组,签订《协议》。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在村民充分自愿基础上,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推选出小组长、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收集相关材料,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做到“一组一卷”。

  第四阶段:(3月16日-9月15日)组织实施,践行承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向已婚育龄群众兑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享有的计划生育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承诺,已婚育龄群众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自觉履行遵守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义务承诺。

  第五阶段:(9月16日-10月30日)评估验收,巩固提高。按照“分类管理、自我监督、质量评估、公示公开”原则,在各村实事求是自我考核评估的基础上,报乡镇、街道计生诚信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按照《诚信计生评估标准》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评估,经评估合格的 村上报区人口委进行验收,并列为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充分尊重育龄群众意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利用已有育龄妇女小组和计生协会员小组,开展诚信计生活动。要本着双向承诺、权利对等、合法可行原则,由村(居)委员会与育龄群众签订《计生诚信协议书》,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职责,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保障群众获得法律政策规定的奖励扶助权利以及村(居)集体约定的优先优惠待遇,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实行互相监督、诚信守信、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做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严格依法行政。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各乡镇、街道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重大违法案件“一票否决”制度。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须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部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将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各项人口计生工作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及监督举报方式等进行全天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计生诚信小组的民主监督作用,监督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和村(居)委员会履行好人口计生方面承诺,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兑现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村规民约规定的优先优惠待遇。

(四)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方便群众。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承诺的办理时限不得超过规定的办理时限。

(五)强化政策引导。认真落实现行奖励优惠和免费服务制度,推动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并可持续的利益引导措施,积极推进普惠性社会经济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在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民居建设、就业升学、征地补偿、村(居)集体福利分配中,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正当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六)完善资料,规范档案。为了扎实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工作成效,必须按

  照要求建立完善各种资料。乡镇、街道要有区上和本乡镇、街道的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诚信计生《五项制度》、《计生诚信协议书》样本、诚信小组统计表、诚信小组长花名册和开展工作记录等。村(居)要有乡镇、街道的实施方案、乡镇、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诚信计生《五项制度》、《计生诚信协议书》、《基层群众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诚信小组分组成员花名册、统计表以及公示资料,工作记录等。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其作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区成立“诚信计生”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制定诚信计生活动实施方案务于二月底前报区领导小组。

(二)完善措施,统筹推进。将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开展“阳光计生”、“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以及评选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平台作用,促进相关公共服务与管理向村(居)和户延伸,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建立健全“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人口工作新机制,实行村级计生办和计生协组织一体化,进一步稳定基层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和自管小组长报酬待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基层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条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巩固提高。乡镇、街道要及时全面把握“诚信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村、社,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指导,解决难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活动成效,推进“诚信计生”健康发展。区人口委在每个阶段采取进村入户、座谈走访、调阅文件、查看制度、检查记录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工作的进展和效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由各乡(镇)、街道自我验收并上报验收报告和申请,区诚信计生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对达到标准的报送市级诚信计生活动领导小组并接受省、市级抽查验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质量。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完成之后,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诚信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村级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3

  平昌县***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及《**县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镇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计划生育家庭为中心,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创新基层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维护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推动群众主动参与和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行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全县抵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到2012年底,全镇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得到进一步更新,群众婚育观念得到进一步转变,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得到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得到全面实现,国家

  和省、市、县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适应统筹城乡的新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诚信体系

  1、以村(居)单位诚信为先导。各村(居)、单位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与公平性,要以深化诚信计生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各村(居)两委、村(居)计生协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要切实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在基层形成干部群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诚信计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以诚信组织为依托。各村(居)、单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在群众自觉

  自愿、互信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地理特点,由育龄妇女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也可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利用种类专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产业化基地、“三结合”帮扶基地,建立计生诚信组织,推选诚信小组长,登记造册明确小组长所代表的小组成员,协商、签订和落实诚信计生协议。

  4、以双向承诺为保证。各村(居)、单位要以签订协议、公开承诺等形式,明确村(居)、单位和诚信小组成员各自的权力和义务。通过“双向自愿、双方承诺”,密切党群关系、提升政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创新评价机制

  1、诚信评价机制。建立由党政干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社会贤达等多方参与的诚信评价机制,积极推进由政府内部评价为主向公众评价为转变。要建立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定期开展诚信计生部门、诚信计生家庭评比以及诚信计生信用等级评定。

  2、诚信监督机制。要探索建立诚信计生警示制度,对违反诚信协议的村(居)、单位和群众,进行通报或公示。对诚信度差的村(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违法生育对象参加村(居)两委、人大代表等的选举及各类评先选优活动,实行资格限制。

  3、诚信激励机制。要坚持政策引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不断提高诚信计生的感召

  力和影响力。要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并采取长效措施的群众给予一次性或定期奖励;要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以及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各村(居)委会、单位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时,向诚信计生家庭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三)营造诚信环境

  1、切实消除诚信障碍。各村(居)、单位要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人口计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清理、修改、和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服务管理制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条款。

  2、积极培育诚信文化。要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五星级”生育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诚信计生重大意义和工作成效。要积极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及进度

(一)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各村(居)、单位也要成立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两委会、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宣传诚信计生的意义,统一干群思想、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稳步实施推进。

(二)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实施。一昌完善相关制度;二是村(居)委会与已婚育龄群众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

  三是在村(居)民充分自愿的基础上,组建诚信小组(一般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出诚信小组长);四是定期开展督查活动,村(居)委会和诚信小组定期对已婚育龄群众和村(居)委会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双方履行承诺。把诚信计生与基层群众自治、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五星级”生育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等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创新开展工作,推动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总结上报,迎接各级检查验收。各村(居)、单位要对照《**县人口计生局诚信计生评估评估标准》逐项自查评估,于2012年11月底前上报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完善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档案,实行一组一卷,规范装档,迎接各级的检查验收。

  附件:**县人口计生局诚信计生评估标准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诚信计生实施方案

  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县**镇党政办2012年4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