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3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2022-10-24 11:34:32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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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3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1

  安全生产责任制

  X 公司

  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

  3、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人员和责任,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和落实责任。

  4、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在制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时应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措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组织、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贯彻企业安全生产的决定,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督促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督促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的落实和维护保养,并定期组织救援演练。

  4、汇总、审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经费使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并监督执行。

  5、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现场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或重大险情时,采取应急措施,指令职工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并立即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

  7、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8、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负责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女工保护工作,监督国家规定的工时、休假制度的执行。

  10、指导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1、定期向领导报告安全工作。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安全监察工作。

  3、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8、负责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9、制定公司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0、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档案。

  1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公司其他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所分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与安全工作并举。

  3、督促所分管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4、在结合制订计划、增产措施,审定技术文件和技术改造方案时,必须遵守和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与标准;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面貌,使作业环境达到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6、在所分管范围内发生人身伤亡,或一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等事故时,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抢救,参与和协调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7、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公司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一)生产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每月要按时将上月份的生产事故统计情况报送安全专职机构汇总。

  3、在生产调度中如发现有重大危险时,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应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

  5、在生产安排上,还要确保设备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组织好全厂的均衡生产。

(二)维修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等方面的安全规程及规定。

  2、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设备安装,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确保安全运转。

  5、对特种设备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7、做好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8、负责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三)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及时传达、贯彻、执行。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试验工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办公室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4、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5、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6、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7、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8、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9、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五)办公室(保卫)安全职责

  1、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2、加强管理,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

  4、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协助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7、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六)财务部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外来学习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部门每月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经常布置、检查本部门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二)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察工作。

  3、组织对本部门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

  5、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本部门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本区域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三违”行为。

  3、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4、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做好本区域的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具体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二)车间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协助车间主任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本部门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部门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7、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8、参加本部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及人员的专项

  安全生产职责

(一)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爆炸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3、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4、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6、每月书面汇报工作,包括危险品存、出情况,安全情况和废液、废渣情况,并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学习和宣传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常识。

  2、负责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3、协助领导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员工遵章守纪。

  4、开展安全巡回检查,及时纠正设备运行中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迅速上报,并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

  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s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

  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八、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室;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九、机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4)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5)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十、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5)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十一、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资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十二、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十三、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十四、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十五、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十六、设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4)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

  十七、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十八、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第六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七条 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八条 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九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第十一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第十二条 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十三条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三章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党委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六条 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6)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总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综合部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总公司的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

(4)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6)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9)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工作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第十八条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总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第十九条 市场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接触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2)负责所辖范围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3)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第二十条 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2)审定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发布本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检查并考核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4)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5)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置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6)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7)落实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8)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应坚决停用;

(9)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教育;(10)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事故向总公司汇报制度。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解释,自二○○五年八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