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工程合同模板6篇(工程合同模板大全),以供参考。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
1.2工程地点:**区**路**号
1.3工程范围: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双方确认的20xx年**月**日为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装修施工项目。
1.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1.6合同暂定价款(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工程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所有的现场签证单必须经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转包工程。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电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3.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4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5开工5日内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计划书。
3.6办理在该地点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工程所需报审表需要甲方盖公章,甲方协助乙方报验。
3.7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合理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并每周交与甲方驻工地代表一份。
3.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10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3.11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按要求佩带施工牌。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所造成停工待料,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乙方任何原因的工期及工程进度的变更,均与甲方书面约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JBG 300-9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竣工验收
5.5.1
5.5.2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竣工可交付使用时,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给甲方。 甲方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5.5.3 甲方验收合格后须向乙方发出“竣工证书”说明正式竣工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5.4 乙方须在竣工后日内提交竣工图给甲方自用,并按国家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归档。
5.6
5.6.1 工程移交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双方负责人共同洽谈交接,办理移交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并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交付。乙方实际竣工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则视为违约。
5.6.2 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管理。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的造价。
6.2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6.3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水电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或其分包人需缴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5合同价款以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6.6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施工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按下列程序支付工程款:
a) 结构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按合同造价付至3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四个月,按决算价付至总工程款的95 %。
c) 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按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日期开始计算时间,决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满后结清。如保修期间不能按时维修,则延误一天扣除保修金的2%,甲方自己购买更换材料的费用从保修押金中扣除。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 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 范,乙方应提供异议并通知甲方修改。
8.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乙方人员生命 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8.5除因甲方故意或非法行为所造成的之外,甲方毋需承担乙方或第三人的一切财产损 失或人员伤亡的风险责任。
8.6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 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7由于乙方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劳资纠纷原因,与甲方无关。但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九条 奖励与违反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酌情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xx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设备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按相关规定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因乙方未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费。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本工程结算方法,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约定的造价。
11.2建设单位付工程款,施工方收到后,提供收据,施工方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
11.3该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费按工程决算价的2%计取,在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发生三次问题,施工方要无偿更换。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
签订日期: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2
发包人:十堰倍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十堰三丰金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十堰倍力工贸有限公司三期厂房。
2. 工程地点:十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浪东路33号。
3. 工程内容:三期厂房(钢构+土建+装饰)清单如下:
①地梁、地面及土石方工程分项。
②图纸建筑外墙面±0.00以上的土建工程量包括:A-Dx1、1-12xA轴的砌筑墙体及内外墙装饰;室外散水及坡道;
③钢构工程中除12xA-G、Gx5-12、5xD-G、Dx1-5轴标高4.65米以下的的外墙围护(包括彩板、墙梁等等)不做外,其余均遵照图纸要求范围和甲方提交的书面图纸会审通知。
二、 工期
自合同签订第三日起始,工程总有效工作日为60天,具体工期明确如下:
①基础工程30天;
②主钢构安装15天;
③屋面及屋面排水系统安装5天;
④门窗及围护系统安装10天。
⑤其它附属及收尾工程10天。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工期内如期完工,每无故延迟1天,即处罚人民币1000元,处罚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延误超过15天,甲方视乙方放弃施工,可另行需找其它单位施工,已完成工程按实际完成量的50%结算。 遇以下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可以延期:
1、雨雪及其它不适合安装的天气。
2、春节。
3、设计错误、资料不准确和甲方提出工程变更。
4、因甲方和第三方原因造成施工停顿。
5、可能对甲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工作磋商。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内容以人民币捌拾伍万圆整(¥850000.00)包干。
2.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工程总款的支付工程总款的30%;屋面及围护系统完工后支付工程总款的20%;所有收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工程总款的15%;余款(工程总款的5%)作为质保金。
3.变更工程价款:
凡涉及合同工程内容以外的工程技术变更增加的新项目,场代表及项目经理联合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变更通知单和施工签证为准,发生的主要原材料以市场价格报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其变更造价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认可为准,涉及规税事项参照国家有规定执行。
四、 材料供应
1. 对主钢构及围护系统的原材料供应,甲方有明确指定,即主钢构所用的中厚板必须从武钢原厂购买,彩钢板必须选用宝钢原产,在钢构拼装、彩板轧制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出厂证明,对于主钢构所用基材,应及时通知甲方见证取样送检。主钢构焊接组件必须按国家规定作焊缝探伤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所用焊料、焊接工艺、焊工技术水平证明、检验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规定要求。
2. 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凡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及各项技术标准。且质量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书必须随货同行,材料进场后经甲方现场代表见证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凡采购的材料未经验收乙方擅自使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拆除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精心组织施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同意并联合签认后方可有效。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及正常工作检查,不得无故阻挠。
3、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标准及规范要求。若工程竣工后30天内(以乙方向甲方递交主体工程验收通知单之日起算),因甲方原因不组织验收均可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4、工程验收依据:
A、甲方签认的施工图、施工变更通知单、施工签证、相关建筑标准图集及图纸会审纪录。
B、相关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x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C、图纸规范未说明、或不详细部分可参照甲方现有一期厂房作法进行验收,未取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确认的工程项,一律视为不合格项。
六、 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若乙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已方及他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
A、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现场通水、通电、道 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具备吊装条件等等。
B、 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两份和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开工三天前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施工图会审与工程交底。
C、 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定,对乙方违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有权指止。
D、 负责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施工现场出入证明,确保乙方主辅材、施工机械及人员的通行。
E、 及时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工程验收。
F、 及时按进度划拔工程款项。
2. 乙方
A、 乙方预见某些约束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已方属员出入和滞留施工现施工因素可能会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应立即向甲方告知并商讨解决办法。如乙方未及时告知,由此造成甲方生产影响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除施工必要,乙方施工人员及其施工器械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生产现场。
B、 开工三天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交甲方审定,审定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C、 编制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周度进度计划、送甲方项目经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幕墙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GF-20xx-0209)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发包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4 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光学性能》、《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
3.3 有关设计事宜的函件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乙方对 项目进行幕墙设计,设计费按 元/m2收取;甲方选择乙方优先参加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工作,如果设计人中标,本合同的设计费作为乙方的优惠条件,免收设计费,自动转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一部分,并在工程 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中抵扣。
第四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7.1.2 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交底。
7.1.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错误,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但是同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修改或返工的除外。
7.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7.2 设计人责任:
7.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接受发包人和相关设计院及审图公司对图纸的审核。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7.2.3 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六条规定的内容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7.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7.2.5 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需派专人负责与施工方、发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时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百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9.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8.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8.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8.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
9.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9.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9.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5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6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
9.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附属工程施工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技术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三、工程内容:等内容。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双包工程。
五、甲方职责:(1)负责解决施工所需的临时占用土地、料场等问题;
(2)协助解决与周边群众发生的纠纷关系;
(3)解决好工程所需的水电问题(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职责:
(1)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工程量要求执行施工
(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施工中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5)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现场实收工程量,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xx定额,结合市场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标准调整办理竣工结算。
八、付款方式:分四年到位(不计资金利息)。其中20xx年拨付工程款的42.5%;20xx年12月30日前拨付28.5%;20xx年12月30日前拨付21.5%;剩余的7.5%视甲方情况拨付,但最迟在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如逾期未付清,则按所欠资金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5
甲方:
乙方:
根据武汉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方案(报装编号/传单编号 ),经招投标程序及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报装用电工程,依照武汉供电设计院设计的方案进行设备选型、购置及施工。为使工程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双方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质量:
4、 工期:
5、工程主要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的供电方案报批程序(此方案必须满足本项目用电容量)和
武汉供电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的内容(不含开闭所及配电室土建工程)。
(1) 开闭所及公用配电室的电气设计,专用配电室电气设计,变电站
至开闭所外线设计及配电室低压出线设计。
(2) 开闭所、公用配电室的高、低压柜、变压器、电缆、计量装置的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专用配电室的高、低压柜、变压器及箱
式变压器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 市电到开闭所外线工程的土建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
调试,开闭所至各配电室的土建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
调试。
(4) 其余施工内容详见武汉市供电设计院设计图。
二、 工程费用和付款方式:
1、根据供电方案及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公开招标,中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其中:清单包干价 万元,预留金 万,配电房土建费用 万。(预留金为甲方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
的金额属甲方支配)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3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设备订制款)
3、甲方按供电部门提供的交款清单全额支付,如设计费、施工费、检测费、调试费、安装费、计量费及验收送电(因户主为江岸区房地产公司,此费用含在清单包干价中,如甲方交需从清单包干价中扣除)。
4、项目供电工程线路、设备施工安装完成后,经甲方、监理方、审计方核实验收后,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20%(即总工程款的5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待审计单位完成供电工程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核价的95%(含已支付款项)。乙方请供电局验收送电,并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等相关文件。
5、总价款5%质保金在送电满一年后一周内支付。
6、中标书中发生的费用按中标价计算,未发生的费用需扣除,新增项目单价按审计单位确定的价格进行计算。乙方超出图纸和招投标文件增
加的非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的工程量,或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 甲方的职责
1、 提供乙方所需相关资料及用电需求图,乙方负责办理一切相关手
续。
2、 办理规划红线应交的政府规费。
3、 按合同约定时限缴纳工程款。
4、 本合同签订后,提供双方验收合格的配电房(建筑)。提供供电工
程必要施工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5、 负责供电工程与其它工程施工之间交叉配合的协调工作,保证施
工顺利进行。
6、 送电前必须配合完善相应供电手续。
四、 乙方的职责
1、 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与供电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2、 协助甲方办理供电线路工程规划红线手续。
3、 认真做好工程报装、设计、设备购置、施工及安装调试工作。严
格按照设计院要求、规范施工、施工标准进行施工,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中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及设备财产安全,并承担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4、 因乙方采购设备质量及施工质量引起上级电网事故,由乙方负全
部责任。
5、 保证工程质量优良,确保供电工程验收,按时送电。如非乙方原
因,不能按时送电,乙方不承担责任。
6、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盗事宜,如发生电气
设备、安装材料等盗窃或破坏,因此引起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从送电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因乙方采购设备质量及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提供免费保修;保修期内发生其它故障,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乙方只收取材料费(人为因素不在其中)。保修期外,随时提供有偿服务。
六、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职责,致使乙方延误工期及送电,造成乙方的
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未按合同履行职责,使工程不能按时送电,甲方因此造成的
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七、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
招投标文件、设计图及补充条款为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留肆份备档,并
交乙方两份。工程送电保修期满后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6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此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xx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