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合同12篇 承包土地的合同书

时间:2022-11-11 10:55:00 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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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合同12篇 承包土地的合同书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东马曲村东林场地一块有偿承包给乙方,为以后双方共同执行本合同,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本块土地南北长116米,东西宽290米,折合面积50、46亩。

  2、本承包期为30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3、本块土地承包价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每年元月1日缴清承包费。

  4、在承包过程中,如遇国家租赁或征用,土地赔偿款属于甲方,地面附属物赔偿给予乙方。

  5、甲方保证乙方、水、电、路畅通。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__年_月_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 亩,地宽 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1000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

  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换新泵,日常维修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确定新的承包协议。 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情况下,及时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证明人(签字盖章)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3

  甲方:乙方:

  甲方现有土地25亩承包给乙方,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护农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土地地块位置。 该地位于五道沟村。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_年10月30日起至20_年10月31日止,共计

  三、 承包费付款方式及上交时间。

  承包费25亩地5年共计 元(大写: )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

  1、 乙方承包该地块后,只限农业种植使用,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转租权。

  2、在承包期内,乙方只承担承包费、种植费用、其余各项集资、摊派、共用工及义务工等均由甲方自己负担。如因义务工甲方无能力完成,乙方出资完成的,甲方延长承包期。如因国家对该土地或作物有补贴优惠政策,则该承包土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维护甲、乙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孟家峪村闲置山坡地承包给乙方做为养殖用地事宜,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闲置山坡地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 年,自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二、承包闲置山坡地100亩,价格为600元/亩,总计60000元/年。每5年承包费上调总金额的10%。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年的2月1日前交付本年度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承包的闲置山坡地由双方划定界限,并设置标记【四界见地形图】。承包闲置山坡地内的花椒树、开荒用地,由甲方负责协商户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承包期限内,乙方不准改变其养殖用途,乙方需转包时要经村委会同意方可转包。承包期限内,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受村委换届等特殊因素的影响。承包期满后,乙方享受第一承租权。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负责人: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5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亩,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转包给乙方使用。

  二、转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转包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转包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结价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费用元,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甲方应将该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给乙方。

  (二)土地租金采取预交形式,每亩土地按每年元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须将收据移交给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向支付,每20xx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关证明材料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将电力使用权过户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之前与该租赁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期内乙方可以转包给第三方,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执行本合同,即视为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按未履行合同转包额的20%赔偿对方损失。

  九、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或企业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其它费用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及监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村委会(盖章):

  监证机关(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荒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亩荒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荒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荒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荒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荒地承包款 。

  三、荒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

  四、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得超过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甲方将荒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荒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荒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7

  甲方(发包方):xxx

  乙方(承包方):xxx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x,总面积x亩,四至界限为:x。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x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甲方应于x年x月x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x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x月x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1)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x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x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2)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金x元,总承包金x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x%。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x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x‰的滞纳金;逾期x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项处理:(1)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xxx乙方(签章):xxx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8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法定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农村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销户口的农民的承包地。注意:对服刑时间不长,一两年至于几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人,他们行满释放后回家继续务农,应当给予其生活出路,对他们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调整,由其亲属耕种。

  4、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村集体收回该户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农户丧失劳动力,无力继续耕种或者经营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6、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7、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8、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并取得非农业户口的;

  9、承包方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成员资格并承包经营土地的;比如农村妇女出嫁,若是婆家所在地给出嫁女子承包地了,娘家的承包地当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10、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村集体可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地。

  11、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或者转业后国家安置工作的士官,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部队应当及时通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家属停发优待金,由其入伍前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

  如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应按如下方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9

  承包方(甲方):

  发包方(乙方):

  为了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和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将其所属耕地_ _亩给甲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成为止,共 年。

  三、甲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年底结算当年的费用,不满一年从第二年开始结算。乙方出具加盖社区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和继承权。

  五、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向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不对其负责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乙方保证该土地界线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甲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如若有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允许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八、合同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承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有一方无故违约或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 元,并赔偿 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因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村负责人或承办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为了发展经济,甲方有大约280亩土地对外承包,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同承包期限为十二年,现有的枣树从 年开始按当年的卖枣总收入,甲方得30%,乙方得70%,现需要补栽的新苗甲方应在20xx年6月底前补栽补架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买苗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在枣树地种高杆作物,应保证一年灌两次大水,粘土地的枣树每年要在阳历9月15日前停水,沙子地里的枣树要在每年阳历10月5日前停水,为保证果树生长不受影响,枣树的浇水和停水时间由甲方确定,经甲方嫁接完后出现死亡;如该抹芽不抹芽,该浇水不浇水枣树出现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期限内滴灌、井、水泵、房子等出现问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地下井水经乙方加管子还不够用,需要打井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井水不够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要爱护果树,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破坏果树及防风林,防风林也要视同果树同样管理,防风林树木的出售收入由甲方得,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乙方当年收获的水果全部交由甲方,按当年的市场价进行统一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出售,否则当年收入甲方不再给乙方,乙方出售价格高于甲方时,乙方有权出售。

  六、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搞建设需占用、征用该土地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向乙方赔偿12年之内共计每亩1500元。

  七、乙方打药时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对果树及防风林有害的农药。

  八、甲方负责嫁接并承担嫁接费用。抹芽、补地面管、插竹杆、扒土费用由乙方承担,果树修剪由甲方同意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包一眼井的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间住房。

  九、地理的苇草明年甲方买药乙方负责找人打药,买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在不影响果树正常生长的情况下,果树里面可以套种其他作物,但必须是低杆作物,收入归乙方所有。

  十一、属于乙方用电线路包括电力设备不经其它方,如果出现自然损坏由包地方负责承担,电费每月22号上交(含损耗费用)逾期不交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此土地承包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否则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需按乙方投资全部金额的50倍赔偿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对该承包土地开始投资管理,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上届承包合同追回并将本合同进行公证,否则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必须按乙方先期总投资的50倍金额给乙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五万元整),20xx年枣收完为止。

  甲方:

  乙方: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11

  订立合同双方: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

  为发展工付养殖业,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

  甲方现将平方米合亩发包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位于村南面。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东长米,西长米,南长米,北长米。

  第二条 承包期限:

  第三条 土地承包金额及交纳方式:

  1、土地承包金以每亩每年150元交纳,从承包后的第六年开始按150元每年递增10%的承包金交纳。

  2、承包金应先交款后使用,每年交纳一次,乙方应在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接时收取承包金。

  2、甲方有权召集承包人参加正常的会议及有关活动。

  3、甲方有义务解决所承包土地周边与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规定的承包金。

  2、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3、有权抵制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经济摊派。

  4、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继续再承包的权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的规定 ,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偿付总承包金额十倍以上违约金。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系双方自愿达成,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土地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位于村南南山与吉山柳林交界处南北[ ]米,东西[ ]米,合计面积[ ]亩;北场子以南与孙志荣、柳林交界处南北[ ]米,东西[ ]米,合计面积[ ]亩。以上共计面积[ ]亩。

  边界:---。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20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 ]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 ]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20xx年12月31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2)20xx年12月31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3)20xx年12月31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 (2) 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土地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如乙方为个人的话可以加上此句话,否则应去掉)。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土地,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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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章) 法人代表:(章)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