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权名额转让协议3篇 购房名额转让合同

时间:2022-10-26 14:02:59 合同大全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房屋购买权名额转让协议3篇 购房名额转让合同,欢迎参阅。

房屋购买权名额转让协议3篇 购房名额转让合同

房屋购买权名额转让协议1

  房屋产权购买名额转让协议

  名额转让人:徐红身份证:***04X

  住址:东坎镇中市中路68号

  产权购买人:蒋永生身份证:***611

  徐翠兰身份证***641

  住址:滨海县天场乡陶河村三组14号

  房屋产权购买委托人:徐新柏身份证:***219

(公证号:2011海证民字第1546号)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吕滩村五组37号

  双方就房屋产权购买名额转让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徐红现有一滨中教师团购房名额一份,愿意将购买权转让给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转让费贰万元整,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愿意购买,并保证在签订协议时交清贰万元转让费。

  二、购房地址:学府壹号住宅8幢502室,面积平方米,储室19幢-27,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价为35.万元整。

  三、购房的一切手续由徐红代办,徐红电话通知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委托人按时到售楼处缴纳应交费用,五年后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负责,徐红保证签字并协助办理。

  四、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必须按售楼处通知精神按时缴纳购房款有关费用,徐红协助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办理少量按揭贷款,徐红只负责办理贷款中的签字事项,贷款由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按规定及时归还,若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每月没有按时归还贷款,视为违约行为。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若银行方面有贷款期限超过五年的规定,则按银行规定办理,但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必须在五年内还清所有贷款。若在五年内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必须在过户前还清所有按揭。

  五、单方毁约承担对方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六、房屋产权由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共同所有,房屋合同和房屋产权证由蒋永生和徐翠兰夫妇共同持有。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留存一份,双方签字见证后即生效。

  房屋名额转让人:

  房屋产权购买委托人:

  见 证 单 位:见证人(章):

  二0一一年月日

房屋购买权名额转让协议2

  房屋购买权转让协议

  甲方:证件号码:

  乙方:证件号码:

  鉴于:

  1、甲方拥有该内蒙古财经学院团购住房名额一个,并自愿将该住房名额及购买权利出让给乙方;

  2、乙方拟购买住房一套,同意受让甲方购买单位团购房屋的权利,并购买该房屋。

  经甲、乙双方及甲方委托人、中间人的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团购住房购买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团购住房(预建房坐落于--、本住房面积--、每平米均价为--元,户型未定)的购房权转让给乙方,购房资格转让价格为四万元(大写:--万元),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选房、交费、房屋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

  二、付款方式:甲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屋认购资格转让款肆万元,甲方在确认该款到账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取代甲方取得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房屋团购资格,甲方在参加团购住房签订正式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应当通知乙方签订合同;乙方应按照开发商要求的时间和数额及时交纳购房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购房款。

  四、甲方保证乙方在交纳开发商要求的全部款项的前提下,必须协助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在乙方支付开发商全部房款后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

  五、双方约定,学校给于甲方该套住房的房款补助及其它优惠均有乙方享有,但由市场价格的涨跌引起的资金浮动及风险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其具备出售该团购房屋的权利,就其转让团购房资格事宜已取得其所在单位及开发商的同意,并保证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方式将甲方房屋团购资格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赎回该房的认购资格。

  七、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单位团购住房活动取消,乙方将有权解除本协议。因按本条解除协议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四万元“房号转让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和协助乙方取回甲方参加团购住房时交纳的所

  有预付款及利息。

  2、因甲方转让购房权利的瑕疵,或以自己名义取得该团购房所有权的,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将团购房资格转让给第三人的,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格,并按乙方已向开发商支付的全部房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团购房资格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原因未及时足额向开发商交纳购房款,造成乙方无法取得团购房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交纳的团购房资格转让款不予退还。

  七、特别约定: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团购房最终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取代甲方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八、在办理完该套住房房产证过户手续后,乙方应按其与后期所购买房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履行支付剩余购房款以及其他义务。

  九、双方均为自愿达成此转让协议,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约定由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今收到收条支付的以甲方名义缴纳的团购房资格转让款收款人:身份证号:年月日 万元(大写:)

房屋购买权名额转让协议3

  房屋名额转让协议

  甲方:冯刚身份证号:***617

  乙方:杨元兰身份证号:***928

  中间人:毛兢业身份证号:***017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冯刚)本着自愿的原则,将2009年元月1日向安顺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房屋(蓝天花园1—2号楼第五层1-5-1套房)名额转让给乙方(杨元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负责向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转让事项,将甲方(冯刚)姓名更改为乙方(杨元兰),姓名更换为乙方后,该套房屋(蓝天花园1—2号楼第五层1-5-1),乙方(杨元兰)是唯一所有者。

  二、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购房款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00元),以前甲方所付首期款人民币捌万元整(.00元)由开发商从购房总价中扣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为2160元/m2,此单价不受房屋开发商的开盘价影响,房屋差价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00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乙方与房屋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此房屋的任何事项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和开发商的借款利息由甲方和开发商协商,乙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间人三方各一份。

  七、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在此前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全部无效。

  八、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200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