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发言稿共6篇(丧葬家属发言稿)

时间:2022-08-03 05:46:46 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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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发言稿共6篇(丧葬家属发言稿)

丧葬发言稿共1

  丧葬费领取证明范本

  高县社会保险局: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 ,性别 ,现年 岁,

  家住: ,

  身份证号: ,原 单位退休人员,于 年 月 日去世,并已核实(火化/土葬)。现今家属协商一致,同意由 ,性别 ,身份证号: ,与死者两人属 关系,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为谢! 特此证明

  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火葬须带火葬场出据的《火化专用收据》; ②土葬须带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死亡证明》; ③领取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篇2:办理丧葬费手续

  翠峦区办理丧葬费手续

  注销户口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继承人关系证明(街道或派出所)

3、医院死亡证明

4、火化证明

5、火化票据

6、派出所死亡证明

  注:以上手续交回区社保局大厅篇3:现在殡葬顺序 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

  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

  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

  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

  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 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篇4:京民殡发〔2009〕14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转载于:丧葬证明书)丧葬补助居民

  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民殡发〔2009〕143号

  各区(县)民政局、民委(民宗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京民殡发【2009】107号),现将《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应先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再到亡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

《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

  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

  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 土葬证明是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

  出具的土葬证明。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亡者埋葬地开具的证明出具土葬证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大中专院校学

  生集体户口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四条 除在监狱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死亡外,其他违法犯 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死亡的均可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及虽然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等,依据相关政策已由区(县)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

  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第六条 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本《办法》

  适用范围内。

  第七条 本市在外地死亡人员,符合无丧葬补助条件的,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 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应将经办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与经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此外社保所还需检查亡者生前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

  求补正。

  第九条 社保所受理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亡者情况在亡者户籍所在地居(家)委会、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

  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社保所经办人员。

  第十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保所将《补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以下统称“申请材料”)及公 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社保所将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街道(乡镇)民政科,街道(乡镇)民政科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进

  行核实。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亡者生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已享受丧葬补助金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内进行比对核实后,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区(县)民政部门。

(二)对亡者生前户籍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转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街道(乡

  申请材料、核实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三)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公示结果、检举线索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

  实。

  第十二条 区(县)民政部门对亡者丧葬补贴待遇资格进行核准。对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将《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返社保所,由社保所按规定发放丧葬补贴金;对不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出具不予发放书面证明,由社保所

  交经办人。

  第十三条 社保所统一受理和发放时间,每周一为补贴申请日和补贴发放日,遇

  节假日顺延。

  第十四条 受理、公示、核实和核准工作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在市、区(县)民政部门与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尚未建立

  网络传递信息系统之前,暂时采取手工核实。

  第十六条 经办人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第20个工作日到社保所领取补贴。办理领取手续时,应提供书面受理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丧葬补贴金统一为5000元,由社保所发放。发放时,社保所应在火化证明、土葬证明上加盖领篇5:退休职工死亡补贴证明 职工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 职工 同志,于

  年 月 日死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发放 个月工资,每月工资标准元,共计

  元,另发放丧葬费金额为 元。

  总计金额为: 元整。

  大写: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整。

  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章: 审 核: 经办人:

  领取人签字:

  家属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同志其(

  于 年 月 整。

  仟百拾元角分整。

), 日死亡,根据 文件精神,发给丧葬费 元

丧葬发言稿共2

  索 引 号: AAA01A-0203-2011-00135 AAA01A-1104-2011-00002 主题分类: 津政办发;扶贫救济 发布机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名 称: 文 号:

  附 加 码: 000/2011-00147 发文日期: 2011-11-10 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1〕116号

  主 题 词: 民政 殡葬 补贴 通知

  内 容 概 述

  市民政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 容 全 文

  津政办发〔2011〕116号

  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拟定的天津市

  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0〕30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城乡居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适用范围内:

(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人员和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三)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四)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丧葬补助金人员;

(五)在本市死亡,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火化人员;

(六)由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费用的“三孤人员”(孤老、孤残、孤儿);

(七)在异地领取丧葬补贴或补助金人员;

(八)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补贴或补助金人员。

  第三条 补贴标准:给予符合补助条件的亡者家属一次性补贴1800元。

  第四条 符合丧葬补贴条件的人员死亡后,由申领人于亡者火化后1个月内办理丧葬补贴申领手续。具体申办程序:

(一)申领人凭《死亡医学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亡者户籍所在地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为亡者注销户口,并领取户口注销证明。

(二)申领人到亡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亡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殡仪馆火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即: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及土葬区居民提供前2项材料。

(三)申领人据实填写并提交《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领表》(由市民政局统一印制公布,以下简称《申领表》)一式3份,同时领取书面受理证明。

(四)申领人于20个工作日后,持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书面受理证明及本市殡仪馆火化收据(土葬居民持《死亡医学证明书》)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领取补贴。

  因遗体捐献等原因无法出具本市殡仪馆火化收据的,申请和领取补贴时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医疗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 受理步骤为:

(一)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对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保留《申领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并当场出具书面受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告知。

(二)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受理后,于4个工作日内由亡者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将亡者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性别、年龄、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经办人员。

  亡者为60岁以上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公示的同时,将一份《申领表》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劳服中心),对其是否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的情况进行核实;劳服中心核实后保留《申领表》,并将核实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返回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经核实和公示均无异议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申领表》“街、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申领表》、申请材料及核实结果、公示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经核实和公示,对申领人应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或亡者工作单位领取丧葬补助待遇现又申领居民丧葬补贴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将亡者信息送劳服中心进一步进行查询,符合发放条件的,按程序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告知申领人。

  亡者为60岁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申领表》“街、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申领表》、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经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将亡者信息送劳服中心进行查询,符合发放条件的,按程序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告知申领人。

(三)区县民政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保留一份《申领表》,于2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申领表》及申请材料等返回街道(乡镇)民政部门。

(四)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合格的,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殡仪馆火化收据上加盖“已领取补贴专用章”后发放补贴;遗体捐献者及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和土葬区居民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加盖“已领取补贴专用章”后发放补贴,并留存《申领表》及申请材料。

(五)对亡者户籍及其他情况存有异议或无法认定的,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将申请材料及异议说明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核实后,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证明及申请材料退回街道(乡镇)民政部门。

  第六条 经费保障:

(一)丧葬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6:4的比例分别负担。

(二)建立丧葬补贴资金预、决算制度,补贴资金收支预、决算分别由市和区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编制。每年年底前,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当年一至三季度丧葬补贴实际支出情况,安排下年度丧葬补贴资金预算,并提前告知各区县财政局,每年年底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与区县财政局进行结算。

(三)建立丧葬补贴资金季度报表制度,各区县财政局、民政局采取按月填报、按季度报送的方式,于每年1月20日、4月5日、7月5日、10月10日、11月20日前分别向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报送《天津市丧葬补贴资金收支情况表》。

  第七条 职责分工:

(一)丧葬补贴工作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受理、协调、预算、审核、发放、统计备案;人力社保、财政、公安、民族工作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丧葬补贴相关工作。

(二)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丧葬补贴工作的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对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登记。同时,将相关材料建档留存10年,并建立数据库备查。

(三)全市各级民政、人力社保、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丧葬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统一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受理申请和发放补贴工作。无特殊情况,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申领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在《申领表》“申领人声明”一栏内签字,对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有冒领、骗领情况,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区县的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10年10月1日后(含10月1日)死亡并符合丧葬补贴条件的人员,参照本办法补发。

  天天天天二

  津〇天津

  津市津津市

  人一

  力一民

  市市资

  源年市族

  事公财和七社

  会月民务

  政委安政保四障员

  局 会 局 局 局 日

丧葬发言稿共3

  丧葬费领取证明范文

  高县社会保险局: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 ,性别 ,现年 岁,

  家住: ,

  身份证号: ,原 单位退休人员,于 年 月 日去世,并已核实(火化/土葬)。现今家属协商一致,同意由 ,性别 ,身份证号: ,与死者两人属 关系,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为谢! 特此证明

  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火葬须带火葬场出据的《火化专用收据》; ②土葬须带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死亡证明》; ③领取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篇2:办理丧葬费手续

  翠峦区办理丧葬费手续

  注销户口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继承人关系证明(街道或派出所) 3、医院死亡证明 4、火化证明 5、火化票据

6、派出所死亡证明

  注:以上手续交回区社保局大厅篇3:现在殡葬顺序 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

  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

  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

  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

  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 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篇4:京民殡发〔2009〕14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转载于:丧葬证明书)丧葬补助居民

  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民殡发〔2009〕143号

  各区(县)民政局、民委(民宗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京民殡发【2009】107号),现将《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应先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再到亡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

《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

  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

  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 土葬证明是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

  出具的土葬证明。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亡者埋葬地开具的证明出具土葬证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大中专院校学

  生集体户口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四条 除在监狱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死亡外,其他违法犯 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死亡的均可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及虽然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等,依据相关政策已由区(县)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

  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第六条 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本《办法》

  适用范围内。

  第七条 本市在外地死亡人员,符合无丧葬补助条件的,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 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应将经办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与经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此外社保所还需检查亡者生前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

  求补正。

  第九条 社保所受理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亡者情况在亡者户籍所在地居(家)委会、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

  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社保所经办人员。

  第十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保所将《补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以下统称“申请材料”)及公 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社保所将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街道(乡镇)民政科,街道(乡镇)民政科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进

  行核实。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亡者生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已享受丧葬补助金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内进行比对核实后,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区(县)民政部门。 (二)对亡者生前户籍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转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街道(乡

  申请材料、核实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三)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公示结果、检举线索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

  实。

  第十二条 区(县)民政部门对亡者丧葬补贴待遇资格进行核准。对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将《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返社保所,由社保所按规定发放丧葬补贴金;对不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出具不予发放书面证明,由社保所

  交经办人。

  第十三条 社保所统一受理和发放时间,每周一为补贴申请日和补贴发放日,遇

  节假日顺延。

  第十四条 受理、公示、核实和核准工作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在市、区(县)民政部门与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尚未建立

  网络传递信息系统之前,暂时采取手工核实。

  第十六条 经办人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第20个工作日到社保所领取补贴。办理领取手续时,应提供书面受理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丧葬补贴金统一为5000元,由社保所发放。发放时,社保所应在火化证明、土葬证明上加盖领篇5:退休职工死亡补贴证明 职工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 职工 同志,于

  年 月 日死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发放 个月工资,每月工资标准元,共计

  元,另发放丧葬费金额为 元。

  总计金额为: 元整。

  大写: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整。

  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章: 审 核: 经办人:

  领取人签字:

  家属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同志其(

  于 年 月 整。

  仟百拾元角分整。

), 日死亡,根据 文件精神,发给丧葬费 元

丧葬发言稿共4

  丧葬对联精选

  白事(丧事)对联、匾额

一、父丧匾、对联 1.、灵前匾、对联 大匾 :泪洒岵上 小匾 :怵惕 悽怆 对联 :守孝不知红日坠

  思亲唯见白云飞

2、灵堂(灵棚)匾、联 大匾:恭承惠吊 小匾:衔恤 靡至 对联:泪洒夕阳三月雨 哀随晚景九秋霜

3、大门匾、对联 大匾:当大事 小匾: 素车 白马 对联:径扫丹枫皆血泪 门迎白马尽嘉宾 4、客房匾对 大匾:蓬筚生辉 对联:有客来临徐孺子 无财深愧郭林宗

二、母丧匾、对联 1大门匾对 大匾:当大事 小匾:萱堂 月暗 对联:慈竹当风空有影 晚萱经雨不留香

2、灵堂(灵棚)匾对 大匾:丧致乎哀 小匾:思敬 思哀 对联:萱草萧条悲夜月 梅花冷落泣春风

3、灵前匾对 大匾:陟屺兴悲 小匾:月冷 风寒 对联:跪拜不忘祝哽日 奠献常思断机时

  丧葬对联 大门:

  少而贫,壮而难,老而病,艰苦一生终不悔; 仁者寿,贤者范,勤者风,恩德万世永流传。 天地无情 中门:

  八秩耕耘,尽孝儿孙成大器; 四方赞誉,合村邻里仰高风。 润物无声

  灵堂:

  寸草一席,恩情未报; 清香几炷,魂魄归来。 日月无光

  西房: 梓里光阴谢; 膝边墓表张。 追思无限

  中堂东:

  寿终年尽情无尽; 地冻天干泪不干。 思亲无语

  中堂西:

  孝事伤心心伤事; 泪河洒血血洒河。 悲痛无双

  南房: 酸甜苦辣八旬里; 圆缺阴晴一夜间。 岁月无常

  音容宛在

  名留后世

  悲歌动地

  浩气长存

  德及乡邻

  哀乐惊天

  精神不死

  风范永存

  慈颜已逝

  星沉宝婺 风木与悲

  鹤返瑶池

  苍松常葱翠

  古柏永垂青

  丹心昭日月

  刚正泣河山

  花为春寒泣

  鸟因肠断哀

  高风传乡里

  亮节昭后人

  玉梅含孝意

  金柳动哀情

  正气留千古

  丹心昭万年

  思亲免贺年

  守孝难还礼

  一世辛勤劳动

  终生淳朴为人

  悲音难挽流云住

  哭声相随野鹤飞

  美德留千古忠魂上九霄

  雨洒天流泪风号地放悲

  寿终德望在身去音容存

  格超梅以上品在竹之间

  落花春已去残月夜难圆

  魂魄托日月肝胆映河山

  鹤梦归何处猿啼在心间

  垅上犹留芳迹堂前共仰遗容

  绮阁风凄流鹤泪瑶阶月冷泣鹃声

  桃花流水沓然去

  流水夕阳千古恨

  明月清风何处游

  凄风苦雨百年愁

  绿水青山悲旧迹

  情凝雪片皆飞白

  落花啼鸟泣化身

  泪洒枫林尽染红

  椿树哀朽长弃世

  守孝不知红日落

  萱花凋谢恨终年

  思亲常望白云飞

  悼念不忘亲教诲

  情怀仍忆旧音容

  云覆巫山人不见

  月明仙岭鹤归来

  想见音容云万里

  思听教训月三更

  美德常与天地在

  英灵永垂宇宙间

  魂昭天宇风云泣

  名留人间草木春

  人间未遂青云志

  天上先成白玉楼

  慈竹霜寒丹凤集

  桐花香萎白云里

  空梁月冷人千古

  华苑魂归鹤一声

  泪添九曲黄河溢

  恨压三峰华岳低

  白骨未归三尺土

  忠魂已上九重天

  雨飘翠竹垂清泪 雪压青松戴素冠

  椿影已随云气散 鹤声犹带月光寒

  扶桑此日骑鲸去 华表何年化鹤来

  白雪阳春称雅景 高山流水悼幽魂

  三更月冷鹃犹泣 万里云空鹤自飞

  倚门人去三更月 泣杖儿悲五更寒

  香消夜月梅花寂 韵冷苍天鹤梦寒

  云深竹径樽犹在 雪压芝田梦不回

  壮怀犹在风云上 诗卷长留天地间

  良操美德千秋在 亮风高节万古存

  美德堪称吾辈典范

  福寿全归音容宛在

  遗训专昭后世子孙

  品德兼备名望常昭

  高山巍巍英名不朽

  一夜秋风狂摧祖竹

  流水淙淙精神常在

  三更寒露泪洒孙兰

  群山披素玉梅含孝意 勤劳美德愿儿孙永继

  诸水鸣悲杨柳动哀情

  简朴家风望后代长传

  生前忠节似松凌霜雪

  平凡工作系千秋大业

  身后高风如水照青天

  艰苦奋斗留万古芳名

  敦厚可风实为前辈表率

  青山绿水长留生前浩气

  和谦共仰堪作后人典型

  苍松翠柏堪慰逝后英灵

  天若有情应寿百年于俊杰

  人谁不死独将千古让英雄

  音容宛在勤奋一生传佳话

  神魂离去芳名百世著清风

  规律难违自古谁能千年寿

  高风永继而今人仰一世功

  沤心沥血换来桃李满天下

  鞠躬尽瘁留下清白在人间

丧葬发言稿共5

  蔡海霞 发表于 2011-11-3 21:20:18 阅读(41) 评论(0)

  丧葬文化

  作为殡仪系的一名学子,丧葬已经很深很深地驻在了我们心中。对于丧葬文化的了解虽然不是很深,但是也有自己的一些见解。丧葬文化是我们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文化。自古生死并存,生有生文化,死有死文化。丧葬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有了。丧就是人去世,葬就是把去世的人埋葬,这种自然现象慢慢的扩大,变得有韵味,从随便到正式,从古板到灵活,发展的越来越有特色。我们殡仪行业就是为这服务的。丧葬即是生者对死者的深深的怀念,也使生者在心灵上得到了安慰。学丧葬文化这课,更加了解了各地方不同风俗的丧葬文化。民间的各有差异,各有特色。。如图所

  示:

  然而基本的丧葬历史是与民间的有所不同的,民间的有自己的特色,而殡仪馆所做的比较正式。拿追悼会来做一个比较。基本的追悼会仪式是这样子的。追悼会

  林软女士追悼会

  司仪:林软女士告别仪式即将开始,请襄仪引领家属及来宾就位。司仪: 旭日在一天的绚烂后化为西下的夕阳,尘埃在日久的飘摇后重回大地。

  下面本司仪宣布:林软女士的告别仪式现在开始。

  生命是一颗有思想的芦苇,悲怆而又骄傲的耸立着,在极端的河流中,她仅仅抓住脚下的那一抹泥土,傲然的迎着河水的冲击,终于有一天,她累了,看尽了万千风景,也看腻了细水长流,而后,她安然的走入了梦乡。大海因浪花而美丽,人生因她而充实,她把快乐的音符作为礼物送给我们大家,愿爱她的人更爱她。下面,请全体肃立,默哀,奏乐(哀毕)

  司仪:林软女士是国内外享有崇高声望的文学家,教育家,四川大学副校长,桃李满天下,但她的一生却并不幸运,自幼失去父母的她,自小生活在祖父的怀抱里,因幼年的一个小小的失误,导致她的胫骨错位,一生只能昂首而不能低头,因此,她教会学生们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能低头,直面风雨;只能昂首就永远不想屈服,不能避免的是困难的本身,而能够获得的是战胜困难后得到的双倍的幸福。

  下面,有请林软女士生前单位领导四川大学校长xxx为林软女士献花(拜)并致悼词林软女士于1954年,出生在四川九龙坡。1967年下乡当知青,后在丰都教书,1986年调回四川教书。在工作中林软女士始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得到了单位领导及其同事的好评。获得大家的喜爱。

  林女士,我们相信此刻你并没有走远,相信你一定可以感知:你的祖父,你疼爱的女儿,都在你的身边,向你作最后的告别,你的亲朋好友也都来到这里为你送行。

  女士走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我们,她是一位好同志,一位好母亲,她的离去,让亲朋好友心中充满了惋惜与不舍。林女士,你安息吧!(三鞠躬)

  司仪:为国育英才,手栽桃李三千树;一生薄名利,坐守青毡数十年。 下面有请林软女士生前的学生,xxxx为老师献花(拜)并致悼词:

  老师,我们真的舍不得你走!我们真的不想让你离开!您回来吧!您再睁开眼睛看看你的亲人!看看你的女儿,看看你和你一起工作的同事,还有一直关心你,照顾你的单位领导!还有最爱你的学生们!到现在我们仍然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仍然无法走出失去你的痛苦。道尽浩瀚的长江之水也倾诉不完我们对您的思念,摘下天空无尽的星辰也唤不回我们的亲人!音乐送去了人们万语千言的祝福和对你无尽的思念,今天你的亲人们都怀着沉痛的心情来送别您了,我们相信,我们挚爱的你在天之灵一定能看到这么多的人间真情,您也一定能够感受到我们对您无限眷念,望你在西去的路上一路走好!一路保重!你安息吧!愿在天国里的您保佑您所有的亲人朋友,保佑他们健康平安,一生幸福。(三鞠躬)

  司仪:师恩难忘意深浓, 桃李人间茂万丛.历苦耕耘勤育李, 谆谆教诲记心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已干,这证实林软女士的真实写照。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过往的45个春秋里,林软女士给了我们太多的感动和太多的回忆。

  下面请林软女士的养女XXX向到场的各位领导及来宾致答谢词:各位领导来宾: 我母亲的去逝,让我们全家沉浸在无比的悲痛之中,在这里,我代表我们全家感谢你们在生病期间前来探望的亲朋好友们,感谢去逝后前来悼念的亲朋好友们,和感谢今天前来参加我母亲告别仪式的众多亲朋好友们。谢谢你们对我们全家的关心,我们全家将永远铭记,真诚谢谢你们!(鞠躬)

  司仪:茶叶因沸水才释放出深蕴的清香,生命也只有遭遇一次次挫折,才能留下人生的幽香,离开了的人已经不会再回来,所以我们不要过于伤悲,只盼她能在天园看到她爱的人过的快乐。我们以三鞠躬礼向我们最可敬的老师告别。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礼成!

  下面进行最后一个环节,请全场所有人员手持鲜花,绕另一周,一起瞻仰遗容,送出手中的鲜花,希望它们伴随着我们的祝福飞向天国,让我们衷心的祝愿林软女士一路走好!

  请家属在灵前自由悼念,以表哀思!

  我宣布,林软女士告别仪式到此结束!

  民间的追悼会比较随意的。例如甘肃的丧葬就是这样的。一般人去世了。首先当亲人刚去世,家人要为他穿上寿衣寿裤,将他放在上房。把上房布置成为灵堂,一般都是黑色和白色为主。家人都披麻戴孝,跪坐在灵前烧纸钱,其他家人轮流哭丧。晚上轮流守夜,白天有人来吊唁。上香,烧纸钱,并对家属表示慰问。大多数带来的为花篮。还有纸人,这样持续三天才下葬。下葬时家中大小都要到,并且大大小小都要戴孝。从家中哭丧到墓地。整个过程没有司仪主持,完全由孝长子主持完成。祭品完完全全都是自己自作的。什么猪啊,牛啊,羊啊。没有祭文,没有正规的悼词。只有亲人的哭泣和家人闹闹叨叨的悼念。这样持续两至三个小时,下葬完毕就又是一阵的哭丧。中道中有人哭的死去活来,又哭回去。这是真感情的流露。没有专门的哭丧着。

  而对于丧葬文化,各地方因经济、文化、风俗、地理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丧葬仪式也会有差异。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丧葬文化也越来越规范,社会化。一般都是由家庭自行自发的处理。现在发展到了由专门的殡葬服务者为之做丧葬仪式,集体处理。这样就会显得隆重,意义重大,悼念面广,更体现了这一文化的丰富内涵。

  殡葬规范化就是对丧事的操作程序是由国家专业人员来服务的。面对社会的需求,我们学习并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有利于我们更好的为这一行服务,也有助于拓展丧葬事业。让更多的人为之服务,将丧葬文化更加的规范,更加的系统,更加的完善,形成更加积极向上的一种文化。而对于没有选择为这一行业服务的人,也有必要学习这一文化知识,原来对丧葬不懂的我们,开了丧葬文化这门课程后,通过老师的讲解,我们自己感兴趣的了解,能清楚地认知这一行业,人情这一文化,看懂它的积极影响和文化性。更加有力的扶持并帮助这一行业,也有死亡和生存会有更加清楚的认知。知道死意味着什么,死的含义理解了,更加有利于我们生活的积极态度。所以丧葬文化这一课程是非常有必要开的。让我们看清生与死的意义之外,也了解懂得了各地各家的丧葬文化的特色,并且学习和借鉴,把实际学的和书上的相结合,创造更加的有特色的,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丧葬文化正确地分析了生与死的观念,这是有一定历史发展的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文化的传统文化。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将它发展与壮大。使它驱除糟粕,更加的科学化,更加的跟上历史时代的发展,所以学习这一文化,了知丧葬习俗,真正做到对生的渴望,对死的不惧,有个正确的生死观。

  学习这门课程,我收获了很多,启发很大,对丧葬文化了解也有了深刻的认识,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有帮助。殡葬并不是什么忌讳的事情了。是一种很专业的文化知识了,也是一种真正崇高的工作和伟大的职业。

丧葬发言稿共6

  祭父文、祭母文(丧葬祭奠范文) 祭父祭文 维

  公元某年某月某日,不孝男某某等,谨以清酌时馐,致祭于显考某某府君之灵前,吊之以文曰:呜呼,痛维吾父,偶染微恙,一病亡身。嗟余不孝,祸延严君。号天泣血,泪洒沾土。深知吾父,毕世艰辛。勤耕苦种,昼夜奔忙。创家立业,俭朴忠信。处世有道,克已恭人。至生吾辈,爱惜如珍。抚养教育,严格认真。如此人德,宜寿百旬。俾为吾女,定省晨昏,侍奉敬养,略报沉思。胡天弃我,一别吾分。魂游冥府,百喊不闻。展望不及,音容莫亲。哭断肝肠,情何以伸。兹当祭奠,聊表孝心。化悲为俭,化痛为勤。继续遗志,成家立身。先父九泉有灵,来尝来品,呜呼哀哉!尚飨!

  愚子 某某某 等 泣奠

  祭母祭文 维

  公元某某年某月某日,不孝男某某等,虔具素酒醴之奠,致祭于先慈之灵前,吊之以文曰:生死永诀,最足伤神。不幸吾母,一别辞尘。忆思吾母,克勤克俭。奉侍翁姑,恭敬孝敬,妯娌共处,相爱相亲。迨生永辈,苦育成人。筹谋婿娶,万苦干辛。职尽内助,居贱食贫。劳忙碌碌,以度长春。具斯淑德,宜寿百旬。菽水承欢,略报沉思。胡天不祜,过早亡身。哀哀儿女,百喊不闻。薄酒祭奠,聊表微忱。愿母九泉有觉,来尝来品。呜呼哀哉!尚飨!

  愚子 某某某 等 泣奠

  祭岳父文、祭岳母文(丧葬祭奠范文) 祭岳父祭文 维

  岳父某某老大人生于某某年某月某日,不幸于某某年某月某日瞑目长逝,享年某某岁,愚婿谨以酒果肴馔泣奠于岳父大人灵前:呜呼!凶讯传来,泰山倾颓,愚婿闻之,神魂骇散。愚婿远道回来,未能为岳父侍奉汤药,未尽孝道,止不住泪流万千!回想岳父,一身正气,一生清白,关心群众,乐善好施,高风亮节。岳父对待女婿胜过亲生,谆谆教导,苦口婆心,岳父之恩惠,没齿不忘。岳父年逾七旬,理应养颐处忧,安度晚年,然仍为吾辈筹划操心,以苦为甜,以劳为乐,勤劳美德,远近闻知食老幼钦仰。岳父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艰辛的一生。岳父之德,足启后人。愚婿决心继续遗志,化悲忿为气力,克勤克俭,公正为人,爱党爱国,立业兴家,以告慰岳父在天之灵。

  愚婿 某某某 泣奠

  祭岳母祭文 维

  尊岳母某某老大人生于某某年某月某日,因病不幸于某某年某月某日与世长辞,享年某某岁。愚婿悲思万千,特致以追悼短章,泣奠于岳母大人灵前:思我岳母,幼遭失恃,童年孤苦,早适冷门,中拆雁伴,说不完历程艰辛。旧社会苛捐杂税,岳母孤寡一肩,挑起抚养婚嫁儿女重任,可谓呕尽了血汗,劳碎了筋骨!如今家财万贯,子孙三辈,生活幸福,寸草春晖,谁不赞岳母的大恩大德,谁不羡岳母造就的兴旺门庭!岳母年逾七旬,理应安度晚年,享受清福,然仍迟睡早起,为儿孙操心,岳母的勤劳美德,人人钦仰,我们永久不会忘记。岳母的一生,是勤劳艰辛的一生,是我们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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