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范文合集3篇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二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时间:2022-12-24 13:54:24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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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范文合集3篇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二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范文合集1

  巷道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努力学习、广泛宣传、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三、立党为公,坚持原则,遵守党纪政纪法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做到顾全大局。

  四、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大操大办本人及亲属子女的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喜庆事宜;不准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反对官僚主义。

  六、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调度、对外办事费用报销、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必须经乡党委会、领导联席会讨论决定,严禁个别领导擅自决断。

  七、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八、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挥霍浪费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资财。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收支定期向群众公布,增加透明度。

  九、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或推荐施工队伍,从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

  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依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色完成上级和本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

(试

  行)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提高党政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 涉及我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全乡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全乡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

  6、考核及奖惩等相关事项

  7、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变动 干部分工、机关人员变动、后备干部的产生等;

(三)重大项目安排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资金的使用。

  二、“三重一大”问题参与决策的人员

  1、实行乡党委领导下的行政负责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讨论决策有关业务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特殊情况可请相关人员参加。

  三、决策规则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同时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票决制度,不断扩大党内民主;

  4、决策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工作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决策程序

  第一步:提出提案。根据工作需要,一般提前一周提出所需决策问题的提案;

  第二步:确定议案。与党政主要领导沟通,经同意后作出决策议案;

  第三步:召集会议充分讨论。召集相关人员对议案充分讨论;

  第四步:表决。到会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的2/3时方可对议案进行表决;

  第五步:通过表决。表决人数超过1/2以上同意的议案方可通过;

  第六步:详细记录表决结果,特别是要详细记录不同意见。

  五、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范文合集2

  新疆和布克赛尔慈善医院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

  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领导干部系指医院副院级以上

(含副院级)干部。

  第三条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

  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

  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

  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

  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

  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

  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第四条 领导干部在各类公务活动中,应按规定拒收礼

  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对因各种原因难以拒收的礼金和有价

  证券应全部上交,难以拒收的礼品应严格按照礼品登记的规

  定登记、上交。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参加可能有碍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在与外单位交往中必要的招待宴请,应本着节约从简的原则合理开支,不准用公款招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第六条 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属科室和部门以各种名目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不准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科室或其他单位报销。

  第七条 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有关通讯工具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 领导干部个人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便利为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各项招标采购活动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准擅自决定价格、优惠条件等事项,不准泄漏应予保密的工作情况和经济信息;与自己配偶、子女、亲属所在的单位开展经济业务活动时,应予回避。

  第十条 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单独购房或巧立名目购房;不准使用由医院支付报酬的劳动力和动用医院设备为个人装修住房、建造私房、制作家具。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不准无偿用公车办私事。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各项工作制度秉公办事,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在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招聘人员、评优、增资、入学、出国等方面,为自己及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或特殊照顾。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要经过集体讨论并依法办事,加大工作透明度,推行院务公开。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不仅个人要做到廉洁自律,同时对分管科室和部门、分管工作中的廉政建设负责。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凡要求下属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人员的教育和督促,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袒护、包庇。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认真按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范文合集3

“八项制度”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推行任前党风廉政知识考试制度。把党风廉政知识考试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一道硬杠子,凡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必须先参加市纪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对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暂缓提拔使用。三年共对批拟提拔的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考试,其中1名因考试不合格一个月重考后重新任命。

  二是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努力做到六个必谈,即工作调整前必谈,通过谈话使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工作调整,摆正位置,准确定位,做到廉洁自律;重大事宜前必谈,通过谈话使其自觉按照党政纪要求,处理好重大事宜;群众有反映时必谈,通过谈话使其正确对待群众意见,认真纠正自身存在问题;班子不团结时必谈,通过谈话督促其查找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发现不廉问题苗头时必谈,通过谈话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必谈,通过谈话促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三年以来,已开展廉政谈话213人次,限期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3项,召开情况反馈会议1次,收到了良好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是建立廉政档案制度。每年集中采集录入领导干部廉

  政信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婚姻变动情况,个人和家庭资产、收入情况,受表彰和处分、处罚情况等,并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深化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对象在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对举报拟提拔对象的不廉洁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查处,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律不予任用。三年来共有名干部因群众举报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被查实,取消了任命资格。

  五是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强化对党政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和“一把手”从政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和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我市于去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的规定》,以制度的形式把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市纪委定期对报告事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发现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报告事项与事实存在较大出入和其他不正常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每年有计划地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职务发生变动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七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每名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任职前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就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政准则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作出公开承诺,分别交市纪委党风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存档,并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八是开展“廉政教育日”制度。依托警示政廉政教育基地,组织新提拔干部参观,坚持以廉政教育、业务学习、作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分阶段、分人员确定教育重点,采取集中和分散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且把“廉政教育日”学习的落实情况列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进行检查考评。教育新任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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