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3篇 小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时间:2022-12-21 22:17:36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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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3篇 小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南乐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1

  梨园乡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保持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6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全乡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行动开展期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指挥部,政府乡长胡志刚任指挥长,纪检书记郭忠雨、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胡顺杰、派出所长李为民任副指挥长,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李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2、汽车加油站、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用仓库;

  3、超市、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4、其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单位和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组织召开“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公布“百日行动”的目标、时间、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

(二)清查整治阶段(6月11日至9月20日)。要在全乡各行业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彻底查清本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完善基础台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每一处火灾隐患能够及时得到整改消除。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对本乡“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先期进行自我验收,形成书面总结,于9月26日前上报“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乡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百日行动”进行验收,归纳总结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报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对于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责任不落实的村和部门,要实行问责制,并与年终考评挂钩。

  五、工作方法

(一)进行全面清查。紧紧抓住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目标,组织对本乡学校、医院、养老院、超市、饭店、汽车加油站、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用仓库及其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单位和场所,开展网格式排查。清查工作要深入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处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进行复查,各部门在验收时应统一填写《全县“百日行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以备存档待查。

(二)组织集中行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开展四次集中行动。

  1、6月11日至21日,“百日行动”1号大排查大整治。

  整治重点:超市、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2、7月11日至24日,“百日行动”2号大排查大整治。整治重点:网吧等娱乐场所3、8月11日至24日,“百日行动”3号大排查大整治。

  整治重点:本乡内的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地下输油输气管线。

  4、9月13日至20日,“百日行动”4号大排查大整治。

  整治重点:未销案的重大隐患单位和本乡有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的场所、部门。

(三)明确责任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工作“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规定,政府的主要领导为本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行业、各部门对所监督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承担监督责任。

(四)突出检查重点。对本乡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群众性聚集活动场所,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是否取得合法手续;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设置到位;三是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完好有效;四是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五是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消防培训,能否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和引导人员疏散。

(五)坚持严格执法。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各项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具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消防、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

  1、对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等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和用火用电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2、饭店、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4、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经责令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的。

(二)对具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对有关直接负责经营管理人员要坚决予以行政拘留。

  1、在超市、易燃易爆等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2、在超市等违章使用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3、凡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4、凡圈占消火栓,损坏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5、人员密集场所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6、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加工点等易燃易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六)政府挂牌督办。“百日行动”指挥部将根据全乡检查结果进行筛选,对一些火灾隐患大、整改难度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群死群伤的部门,提请乡政府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到期不能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六、检查督导分组

  乡政府抽调乡纪检、综治工作中心、派出所人员组成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个行政村、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职责,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部位,逐一进行火

  灾隐患排查,扎实开展“百日行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个行政村、各部门消防监督工作的督导,要进一步加大对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哈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督导,严格追究。乡政府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每周对个各行政村、各部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行政村、各部门也要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开展监督抽查。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各行政村、各部门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本村、本部门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消防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增强管理规定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五)畅通联络,及时报告。行动期间,实行火灾隐患周报制度,行政村、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由专人汇总,专人报告,专人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12时以报表形式报“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南乐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2

  南乐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

  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行动开展期间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全县教育系统抵御火灾能力,为和谐、平安南乐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党组成员崔自奎同志任指挥长,各股室长(主任)、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办,具体负责组织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三、整治重点

  学校重点场所防火应急预案及各种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如师生宿舍、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室、礼堂、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尤其是学生宿舍要及时对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及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全面进行清理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9日至6月15日)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6月14日前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科学的实施方案,公布“百日行动”的目标、时间、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

(二)清查整治阶段(6月16日-9月20日)。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彻底查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完善基础台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每一处火灾隐患能够及时得到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检查,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对本单位“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先期进行自我验收,形成书面总结,于9月24日前上报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百日行动”进行验收,归纳总结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报南乐县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对于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走过场,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实行问责制,并与年终工作考评挂钩。

  五、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展开拉网式排查,集中消除火灾隐患。

  1、自查自纠.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消防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向县教育局递交消防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一),全县所有学校要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2、全面清查。各级各类学校对排查出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

  3、挂牌督办。对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县教育局将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各学校要根据不同时期火灾特点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三)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的高潮。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学校”创建活动,迅速在全县学校形成浓厚的消防工作氛围。要加强消防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的力度,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四)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的学校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普遍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工作措施

(一)对每一所学校,坚决做到“七个必查”。

  1、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备好用;

  3、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

  4、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

  5、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到位;

  6、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

  7、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六个必须”

  1、未经消防审检合格而建设使用的工程,必须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清仓检查的必须关停。

  3、教室楼道、宿舍楼道等通道不得堵塞,教室后门不能上锁,二楼以上窗户不得安装防护窗,对存在以上问题凡不按要求整改,必须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校舍采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5、学校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能力,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6、违章使用电炉、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责任人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学校要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学校开展督查。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指导解决。教育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教育系统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督查互查。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畅通联络,及时报告。行动期间,实行火灾隐患报告制度,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由专人汇总,专人报告,专人通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顿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信箱:aqb@。

  南乐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南乐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3

  磐石市中医院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磐石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磐石市卫生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的要求,为切实解决医院存在消防隐患的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五项攻坚”活动顺利开展,医院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至11月10日,集中100天时间,在全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各科室用火、用电、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确保排查出的火灾隐患于10月底前全部消除,切实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落实到位。

  二、工作标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措施,彻底整改隐患。

  1、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到位。确立医院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工作人员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切实落实日常管理、内部施工等各方面消防安全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经费保障制度、定时巡查制度、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领导

  负责制度、职工消防培训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疏散演练工作制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3、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负责制,针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按期彻底整改完毕。

  4、职工消防安全培训落实到位。确保每月定期开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定期组织1次全员灭火疏散演练,并形成长效机制;培养各岗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并逐步扩大人员数量。

  5、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全面加强。确保医院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运行和维护管理到位;每名职工均能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可迅速有效扑灭初起火灾。

  6、电器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

  7、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配备数量符合规定要求,值班操作员具备资质、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技能。

  8、合理组建志愿消防队。按照上级消防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按职工人数建筑面积合理组建志愿消防队,职工达100人以上的场所面积每增加2500平方米,必须增建2支10人以上志愿消防队,并设立楼层及防火分区消防安全小组;全面负责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各项任务。

  9、每名职工必须配备“四个一”消防应急物品,即一条毛巾、一支手电、一瓶水、一支荧光棒,为人员疏散提供保障。

  10、医院确保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彻底拆除影响灭火救援的墙体广告牌及障碍物,认真清理封堵疏散通道的障碍物及各类违章建筑,确保各类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1日—8月12日)。医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百日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舆论导向。同时,将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医院培训内容,强化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发动,部署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2、排查整治及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8月1 3日—10月31日)。各科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员,形成长效机制,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全面督查各单位部署、推进、落实情况,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并跟踪督促隐患整改。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10日)。各科室于10月20日前上报本科室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情况,医院形成专题报告,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将组织验收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验收,验收评定结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工作中。并将依据验收评定结果,针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严格落实工

  作措施,督办其彻底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协调,督促检查。

  组

  长:

  包铁军

  副组长:

  张玉琦

  张贵仁

  陈绍珍

  成员:

  郑晓光

  张余梅

  谷庆丰

  纪春霞

  董书忠

  李

  勇

  何

  平

  李相国

  郝铁军

  韩玉林

  谭朝霞

  李文杰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的调度、汇总、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医院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认真吸取近年来国内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把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单位的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将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行为。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排查整治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要从严处理。对于未有效整改火灾隐患,推诿整改责任的科室和个人,要从重处罚。针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刚性执法要求。对因失职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

  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单位要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创新监督管理手段,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决解决存在问题,问题隐患严重的单位,医院将加大督查力度,对于在百日攻坚行动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查处。

  磐石市中医院

  201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