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3篇(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范文)

时间:2022-11-04 02:34:58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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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3篇(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范文)

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1

  设立内资公司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办理地点:办证中心10号窗口,工商窗口

  办理程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4个名称备查)→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交表→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无收费

  2、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事项: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办理地点:办证中心10号窗口,工商窗口

  办理程序: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收费标准:无收费

(资产管理类公司还需要到宜兴市发改盖章备案,可立即办理)

  3、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事项: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批复 办事机构:办证中心10号窗口 办理时限:受理后五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交费→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收费标准: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下的,按‰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个

  4、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办理事项:备案及刻制印章 办事机构: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

  办理地点: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办证中心有刻章窗口

  办理时限:备案立等可取;刻章价格不定(属于企业行为,由刻字社自行定价)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 收费标准:公安分局备案免费,刻章费:(此为行业规范价格,仅供参考)共计365元(其中财务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

  5、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办理地点: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收费标准:30元/套

  6、税务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办证中心税务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10元/套(税务登记工本费)

  7、开设银行账号

  办理事项:在银行开户

  办事机构:面向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地点:就近银行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各银行规定不一样

  8、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办理事项:转资

  办事机构:工商分局开转资证明,在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办理地点:办证中心工商分局转资窗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在工商分局窗口开具转资证明→在大厅内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收费标准:不收费

  9、统计登记

  办理事项:办理统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办事机构:统计局

  办理地点:办证中心统计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领取《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填表,并提交下述材料→发放统计登记证 收费标准:无收费

  10、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事项:社会保险登记 办事机构:劳动局社保中心

  办理地点:办证中心 劳动局社保中心 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无收费

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2

【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5.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6.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9.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11.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3

  通过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系统办理,并已通过数字证书验证身份的,可免提交身份证明.【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4.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有限责任公司如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也应提交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注:A.《出资证明书》上应同时注明以下任意一项信息:①验资报告编号及出具该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②银行询证函号码及出具该询证函的银行名称;③银行验资账号及该银行名称。B.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8.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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