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范文5篇 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时间:2022-10-30 11:51: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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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范文5篇 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整治方案范文1

  1、方针与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  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工程概况:

  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土石方及渣土工程位于湖南大学计专校区内,本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砖渣挖掘及建筑物基础的凿除、装卸、运输(包括土石方及渣土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卸土、卸土区平整,挖方区边坡整理,填方区的夯实碾压、整个土石方施工区域内施工期间的雨水及地下水排水、用地红线区域内挖填至设计标高后的场地平整光面碾压。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场区排水施工队伍及土方开挖队伍的配合。

  3、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页: 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技术分析组和善后处理组。

  4、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专业救援组职责

  4.1 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4.1.1 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

  4.1.2 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4.1.3 检查督促做好土方开挖工程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1.4 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4.1.5 向呼铁建设公司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整治方案范文2

  为贯彻落实《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政办发〔〕5号)和普质监局发〔〕40号号精神,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与重点

  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地沟油”或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步骤与任务

  (一)整治时间(年 月1日至年 月30日)

  根据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线索,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违法加工“地沟油”或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摸底排查重点打击阶段( 月1日至 月30日)

  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各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2、总结提高阶段( 月1日至 月3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和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各股室于 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任务

  1、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对食用油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突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的加工窝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回收、使用废弃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加大食用油或以食用油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看企业的原材料进货台账、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台账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食用油监督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查清销路,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依法严肃查处。

  4、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并销毁,依法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局成立以程东局长为组长, 副局长为副组长,沐红剑、杨翔凯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业务股,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邮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二)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

  组织相关培训与教育,宣传“地沟油”的危害,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质监12365的投诉举报作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和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进行摸底排查,找准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确定整顿重点,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加工的'黑窝点,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流入流通、餐饮环节。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四)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股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督促相关生产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要督促生产单位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立有针对性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单位的销售台账和追查溯源机制,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食品生产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五)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信息畅通。

  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股室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各股室每阶段向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

整治方案范文3

  一、整治范围

  彭城、子房、黄山、骆驼山街道办事处

  二、整治内容

  1、主干道道路两侧目光所及违章设置的各类落地、扎地灯箱广告牌。

  2、清理主干道道路两侧沿街橱窗(门)、立面、台阶、立柱上的各类张贴。清理完毕后,只允许在橱窗上设置15公分,美观大方色彩淡雅的腰线。

  三、实施步骤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整治行动共分三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13日)

  3月3日至6日,全面进行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级宣传、新闻单位,要加大对落地灯箱、广告牌、橱窗张贴等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自觉参与、积极配合整治。

  3月7日至13日,摸底、排查,自行整改阶段,对沿街业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发放致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做足做细思想工作,力争业主自行整改。同时,制定整治计划,结合街长、路段长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区城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4日至5月15日)

  3月14日至31日,在经营业主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帮助业主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并完成整改任务的50%。

  4月1日至30日,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的落地灯箱广告牌进行暂扣,对橱窗张贴进行清理,并完成整改任务的90%。

  5月1日至15日,针对个别不配合的业主,要集思广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逐一进行解决,完成整改任务的98%。

  (三)加强巩固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对标找差,进行长效管理,杜绝回潮现象。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1、橱窗张贴采取明查的方式进行,每月检查考核1次,每个办事处抽查3条道路。

  2、落地灯箱、广告牌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检查考核2次,每个办事处抽查3条道路。

  明查时间为每月下旬,提前通知办事处城管科分管负责人,到局集中统一进行检查。

  (二)计分方法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沿街店面为单位,3月-4月按整改率计算得分,完成整改任务的得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5月起,按每发现一处未及时清理的各类张贴、落地灯箱广告牌扣2分。

  月度考核成绩取本月考核道路的平均值,次月初区局将检查考核成绩予以通报。

  年度成绩取月度成绩的平均值,此项成绩纳入20xx年度区城市管理经济目标考核。

  五、相关要求

  1、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街长、路段长、协管员为管辖路段责任人,并纳入日常考核项目之一,严格兑现奖惩,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2、辖区责任人要认真排查问题,登记造册,形成档案管理,对沿街单位业主做足做细工作,争取获得业主的大力支持,自行整改。

  3、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做好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媒体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整治方案范文4

  为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集中整治我区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一核心任务,配合衡水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涉及市容市貌的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为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区为主体,两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区乡两级有效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坚持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形成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短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重点方面的专项整治,积累经验、理顺体制,从而带动全面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平安通畅”的总目标,从20xx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到20xx年9月衡水湖马拉松比赛前,重点区域的城市容貌明显改变;到20xx年园林城市验收前建立健全适合滨湖新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洁净城市标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景区内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按照“洁净城市”标准,保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卫生整洁;路面洁净,人行道整齐、洁净;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主次道路定时清洗,实现“六无六净”,即无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沉、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杂草粪便;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重点工作范围:东湖大道(冀师至王口闸路段)、横一路、纵一路、106国道、衡枣路、北堤路、小湖隔堤;马拉松广场、荷花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乡(镇)、村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边沟卫生整洁;村内、外路面洁净,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杂草、无建筑垃圾;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主要措施:

  (1)清理垃圾死角。对城区垃圾死角集中排查,建立登记制度;做好交通护栏、树穴、绿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社发局、旅游服务公司、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推进道路清洗。按照“路见本色”的标准,每天对车行道清洗一遍,每天上午、下午各机械洒水一次(责任单位:区社发局)。

  (3)整治路边停车。严格治理路边停车,清理“僵尸”车,为辖区环卫部门机械化清洗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交警三大队)。

  (4)进一步提高乡村环卫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好环卫装备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管理问题。合理设置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规范人工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运输,严禁焚烧垃圾行为。重点解决好垃圾死角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建筑工地整治工程

  整治标准:落实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标准,做到工地内各类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地面全覆盖,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

  主要措施:

  (1)施工工地建好围墙。建筑工地围墙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临时性工地围挡必须安全美观。采用制式的围挡材料进行围挡(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基建办)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等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施工工地工程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出入口周边的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3)渣土、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式运输并按规定线路行驶。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车辆都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正常开启,要求车辆启动GPS定位系统同时开启(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公安局)。

  (二)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1.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马路市场

  整治标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划定市场界线范围,明确统一的摊位摆放区域,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其它街道的占道经营行为和马路市场。

  主要措施:

  (1)抓好违法占道经营的治理。取缔各类流动占道摊点,退路进场。对机动车进城违规占道经营的进行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

  (2)抓好店外经营的治理。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取缔店外维修加工、餐饮烧烤及店外摆放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按照主干道杜绝、次干道严控、其他街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设置市场指示牌,明确市场界限,划线定位,持证占道。根据市场情况,配备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摊贩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秩序,自备垃圾盛装容器,严禁垃圾乱扔乱倒、乱排污水。肉类、鱼类、海产等专项经营摊贩要在路面铺设防污垫。摊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4)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购买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售卖的食品和其它商品。(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标准

  整治标准:按照“控量、规范、美观、实用”原则,全面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

  主要措施:

  (1)下大力全面治理各类乱贴乱画、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和门店牌匾。各单位、商户负责清理各自设施上的各类张贴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管理沿街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达到“规格统一、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标准(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基建办、区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范围:东湖大道(侯店桥以南)、衡枣路(滨湖新区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xx年6月10日前)。各区直单位、乡镇及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20xx年6月11日-9月15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负责人、责任人,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高潮。新区管委会将加强督查调度和指导,并启动问责机制。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查漏补缺(20xx年9月16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要求整治效果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为衡水湖国际马拉松比赛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各项整治达到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20xx年9月20日-20xx年5月20日)。对标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根据前一阶段的整治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保质保量的完成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整治任务。

  第五阶段:全面验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20xx年5月25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形成常态化管理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清 滨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泽强 滨湖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闫世强 滨湖新区政法综治工作小组副组长、

  滨湖旅游有限公司经理

  常志保 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李风春 区综合办主任

  张彦广 区监察局局长

  杜国华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孙晓辉 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振生 区财政局局长

  商烨青 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宽亮 区环保分局局长

  盖柏舜 区基建办主任

  刘殿超 区资源保护局局长

  李志芳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李宏凯 区绿化办主任

  米俊川 区外宣局局长

  艾红星 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队长

  吕英瑞 彭杜乡乡长

  车 俭 魏屯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常志保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有关局主管副职担任。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利用好乡、村两级宣传阵地,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和管理意识,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三)加强督查,明确责任。新区管委会将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评估考核,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实际、管护标准的提高等情况,增加相应的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实际,配备专门的公安警力,保障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提高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肃队容风纪,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整治方案范文5

  为汲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制定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开发科、后勤服务科要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按期进行校验,严查管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安排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验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要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易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GPS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突出抓好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和油田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开挖高边坡、建筑工地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安全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同时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明确项目监理人职责与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要重点完善完备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作好记录,对重点河流、堤坝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站点、井场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全部编号登记入库,并着手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在管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潜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重点排查道路急转弯、陡坡防撞墙设置情况,路面塌陷、路面冲毁等灾害,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排险加固工程。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作业队伍归口管理部门要与外协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协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外协作业队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是否存在分包现象、是否存在资质范围外的工程),重点抓好钻井、修井、压裂、固井、测井、试油、工程建设等作业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排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按照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办公室、车辆管理中心、油田工程作业大队要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 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职工灶,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要对家属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家属区业主和家属区前商铺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别、分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和经常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排查不实、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任责。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各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办法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随时跟踪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消号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凡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