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副校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5篇 防溺水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11-17 17:54:00 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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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副校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5篇 防溺水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副校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1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夏季来临,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里,预防学生溺水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行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责任书经学校、家长(监护人)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教育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学校与副校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2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周末、假期休息时段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发生情形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可: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它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有效。

学校与副校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3

各位老师: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全校牢固树立人人都是防溺水教育的责任人的思想,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本班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情下的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每位教师要经常检查和排除各项安全隐患,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夏季以至,一些学生为了避暑纳凉或呈一时之能,纷纷到水库、河道等非正规场所游泳和戏水,极易发生意外事故。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特与各位教师签订xx春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三、要加强管理,严明记录,教育学生坚持做到“七不”标准: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四、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

  五、各位教师要根据所帮包学生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定期巡逻;对违纪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不出任何溺水事故。

学校与副校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4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政和县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2xx),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学校与副校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5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学生溺水事故频发,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签订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大力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嬉戏,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项,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在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不听,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