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合集9篇)

时间:2023-07-02 10:32:25 协议书

  在签订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的格式之际,我们不禁思考如何以恰当的方式表达我们对合作伙伴的感激之情。本文是热心会员“maojiao”整理的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的格式(共9篇),欢迎参阅。

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的格式

货物运输协议书范例 篇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货物的起运地点:

  、 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七条:文本及时效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书的范本 篇2

  托运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承运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一、 货物

  二、需要车辆数:车辆;需要车种:。

  三、起运地:;到达地:。

  四、发货单位:;收货单位:。

  五、运到日期:托运日起天内。

  六、委托注意事项:

  1.雨天不运;

  2.非危险品;

  3.有自备机具装车;

  4.有自备机具卸车;

  5.发货单位星期休息;

  6.收货单位星期休息。

  七、运输距离:公里;运费人民币(大写):。

  八、违约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当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应偿付承运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书的模板 篇3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职责

  2、1 运输时光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带给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光、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带给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光为每一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职责

  3、1 乙方所带给的车辆务必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职责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带给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状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职责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光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职责。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职责。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职责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光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 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5 月 28日 签署日期: 年 5月 28日

货物运输合同的协议书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等

  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将由甲方在每批货物发运前以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书面形式予以详细规定。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到达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承运货物的要求为甲方承担全国各地的整车、零担以及回程货物的公路运输。

  2、货物起运点:;

  3、货物到达点:。

  第三条、运输价格及结算

  1、运输价格到。元/方(此单价已含托运货物的保险费),不足1个方按1个方计算,另收取提货费300元(单次提货大于5个方,免提货费),装卸费是元/方。

  2、随着运输市场的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对价格协商,经确认后,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3、乙方应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30天内,按结算金额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安全、准时、优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保证其主体和运输工具具备合法的营运资格。

  3、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地点安排装车、卸车、并按照清单清点货物。乙方安全及时地把甲方委托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和收货地点,无货损和货缺。

  4、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所造成延误交货,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完成交货,需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签收或者加盖公章。签收回单需在客户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传真给甲方。正式签收回单可在月底结账时提供给甲方并作为甲方和乙方结算运输费用的凭证之一。

  6、运输价格作为合同附件与本货物运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乙方因市场价格需要调整运输费用,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生效。

  7、乙方在其运输过程中选用的车辆都是全封闭的箱式货车,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短缺、被盗抢、雨淋、破损、灭失、污染以及交通事故等问题出现的损失均由乙方按照甲方零售商业发票金额折算一定比例后赔偿给甲方。具体赔偿比例如下:

  8、若乙方延误了送货,乙方每延误一天,按延误运输货物的运输费(运输费的计算按本合同第三条)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不满一天视为一天,违约金的赔偿额不超过该车次的运输总额(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因非乙方导致的交通事故、交通严重堵塞等原因除外)。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乙方必须在出现上述问题后12小时内通知到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到甲方,则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包装,货物包装必须坚固能适应长途运输过程中的颠簸、震动。甲方任何货物包装的改变,都必须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委托货物。

  2、甲方委托货物不属于易燃、易爆或者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3、甲方需提前一天时间以传真、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承运任务,以便乙方安排车辆。

  4、甲方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和清单给乙方。

  5、甲方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收货人信息给乙方。这包括收货人的详细地址、姓名、联系电话等。

  6、货物发运中途甲方若提出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承运任务,将由甲方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7、在出现运输货损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商业发票协助乙方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8、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按照甲方“用友通”系统数据的重量和体积数为依据。为方便计算沙发产品的体积/重量,沙发3人座位的按照单个1立方米;2、5人座位按照单个0、8立方米;2人座位按照单个0、7立方米;单人座位按照单个0、5立方米计算。

  第六条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的5日提供给甲方经过汇总的从上月1日起至30日的运输费用清单,甲方对此清单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乙方在甲方确认清单后出具公路运输发票。乙方出具的运输发票应带抵扣联,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完成付款。

  第七条货物验收标准

  1、乙方提货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运输清单核对品名、数量以及包装数等。乙方同时应严格检查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若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有破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新的包装产品,同时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所提供的不适应长途运输的包装产品。若甲方所提供产品无完整的外包装,或者发现甲方产品包装已经破损且无法替换时,乙方须在托运单上明确注明,并经过甲方签字确认,由此造成该件货物的损坏,责任不在乙方。

  2、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收货人进行验收时将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作为检验标准。若外包装有损坏(包括包装表面有明显压痕),甲方收货人须打开包装验收货物是否有损坏,此情况下检验发现的货物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内部产品发现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货损责任。甲方收货验收后将在乙方的承运单上明确注明损坏情况,签收单作为定损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合同期限以及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经双方书面通知,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任何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乙方不得以扣留甲方委托货物,甲方不得以推迟已经确认的付款时间来处理双方的意见分歧。若双方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合作双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运输报价单等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的协议书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某某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协议书的格式 篇6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市场开拓,规范双方合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协议期限及经销区域

  1.1、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区域内全权代理经销产品。

  第二部分:双方协商

  2.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不同时经销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和价格标准。

  2.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销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已开辟的市场及其它市场,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终止供货,没收产品扣罚保证金。

  2.3、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许可不得向该区域发展其他代理经销商商户,如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2.4、验收货物:整件外包装完好,若产品短缺应由乙方单位出具证明,经甲方认定后补齐;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短缺、损坏等,应在收货三日内由运输部门出具证明,若在收到货物三日内乙方没有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则视同货物完好无损。

  2.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提供产品上市销售,所需的全套法律文件。乙方负责办理本区域所需要相关文件,费用由乙方自理。

  2.6、乙方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供货计划,甲方按计划备货,款到发货;甲方负责保证产品质量,若由乙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2.7、在合同期内,甲方的文件、商标、品牌以及包装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加以使用。乙方应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和品牌声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与消费者保持良好关系,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

  务。

  2.8、乙方严格遵守代理区域的划分约定。如冲击或变相冲击其它经销商所代理的区域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现其它代理商冲击本地市场,在取得确凿证据后,交甲方处理。甲方将处罚违约代理商的市场保证金作为赔偿金作为赔偿交给乙方。

  2.9、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其他形式解除合同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与甲方品相关一切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2.10、乙方在没有违约及货款两清的情况下,合同期满,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有违约,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中途终止协议,在协议终止九个月后,乙方所属市场无遗留货物,甲方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和货款,乙方将甲方的所有手续等资料交回。

  2.11、非经甲方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进行任何经济及其它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税赋全部由乙方在当地机关缴纳。如因偷税、拖欠等导致税务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受到处罚,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12、乙方代理商同本区域的经销点签订的任何合同、合约等,由于履行方为乙方,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货物运输及付款方式

  、规格: 片,每件 ,供货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 片,每件 ,供货单价: 元人民币。

  、首批提货 件,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

  、首批提货 件,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合计: 。

  、汇款途径:

  途径一:途径二:

  开户行:开户行:

  户 名:户 名:

  账 号:账 号:

  、货物运输:运输中如发生商品损耗或丢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货物运输公司索取凭据或签名,由甲方向货物运输公司交涉赔偿。

  、详细地址:(此发货地址由乙方亲自填定,若因地址有误出现发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到站 地点: 收货人姓名:电话: 第四部分:销售支持

  4.1、甲方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提供灵活多样的营销方案并保护市场。

  4.2、提供相配套的宣传品、平面设计、软硬件文章、广告文案等及电视广告片。

  4.3、协助各级经销商进行市场调研,适时调整制订切实可行的促销方案和市场运作方式。

  4.4、完善整套市场管理细则,随时派专人解决市场发生的问题。

  第五部分:换、退货程序

  5.1、甲方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进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部分:合同的解除与续约

  6.1、甲方每三个月将按年度任务指标对乙方考核一次。如果第一次考核完成指标的70 % 则视为达标;若达不到70 %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延期两个月,若两个月后仍未达到70 % ,则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2、如再续约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同等条件优先。

  6.3、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友好协商。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本合同或在履行本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合同正式生效以签名、盖章并款到为准。代理权保留期为一周,过后不再保留。代理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榷补充,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乙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货物运输合同的协议书 篇7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起始时间:

  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注意事项: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风险承担: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意外:

  1。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3。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4。出现第一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八、双方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协议的书写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方便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预约保险协议,在乙方向甲方缴付约定保险费后,甲方按以下协议列明事项承保乙方及其业务合作公司的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输保险:

  一、被保险人:

  以乙方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的发、收货人为准。

  二、保险标的:

  乙方承运的所有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

  三、标的包装:

  适合运输的相应的包装。

  四、保险金额:

  1、年度内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2、每一邮政快件及货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已申明价值的,则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2)以固定金额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未申明价值的,则以每件人民币 元作为该件的保险金额。

  五、保险条件:

  1、条款及险种:本协议甲方按《邮包一切险》(见附件一)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费率:在上述预计年度内总保险金额情况下保险费率按 %计算。如实际保险金额超过上述保险金额,乙方需按上述费率和实际保险金额结算保险费。

  六、保险金额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车、飞机、火车及EMS方式的货运总保险额。

  国际业务及国内业务保险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乙方则须以《启运投保清单》方式在承运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七、保险费交付结算方式:

  年度保险费分四期预付。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缴付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元)。保险费年底结算,如果年保险费不足 万元,不退费。如果年保险费超过 万元,乙方补缴。

  八、免赔额:无

  九、保险责任起讫:

  本保险责任,自乙方办理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收讫手续时开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据承运合同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时终止,或自目的地邮局、邮政快递公司及受乙方委托的社会物流企业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零时起算满十五日终止。但在此期限内一经承运合同列明的收货人签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十、运输路线:

  乙方应以审慎方式选择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

  十一、运输工具

  以火车、飞机、汽车及EMS方式。

  十二、保险限额:

  甲方在本协议方式下的保险限额以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货物(火车、飞机)最高不超过;

  1、人民币(大写) (¥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2、人民币(大写) (¥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十三、出险索赔:

  当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经获悉,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同时需提交承运合同、价值证明及其相关索赔单证,包括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损失签定等能证明损失状况的单证,并在双方达成赔付协议后10日内予以赔付。

  对未申明价值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甲方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对该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赔偿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元。对申明价值的货物,如申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按实际申明价值和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申明价值。

  十四、附:每日结算清单传真

  附件一:邮包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1、邮包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复、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2、邮包一切险

  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邮包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邮包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本公司邮包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满十五天终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邮包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取包裹,当发现被保险邮包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邮包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邮局索取短、残证明,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邮包,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邮包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邮包收据、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邮包递交收件人时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报表样本: 发送货物日报表 备注:裸装、旧设备、玻璃及陶瓷制品、私人物品、家具、瓶装及桶装液体只承保路运基本险。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代理协议书的格式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3.单据的传递

(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

(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

  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

  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审核期限为天,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

  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其中包括通关速度限时,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青岛地区的限时通关速度为3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乙方概不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关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会在货物正式通关完毕到海关签发结汇报关单的天内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天);送货通知单应在送货完毕,仓库保管员在送货通知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天),不签,送货通知单打印有误或先送货后补单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当将此种情形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送货时货物包装异常,数量出现短缺,或者送货通知单的签收出现异常,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乙方未第一时间反馈甲方,出现货损化差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抵甲方并经甲方接受前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承运货物的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送货服务,乙方会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送货上门,甲方负责安排留人接货,卸货。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约定地点,每逾期一天,按货物运费的%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代理安排运输的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7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七、保密

  1.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情报,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和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或复制,留存。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