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协议书3篇(公司股份协议书)

时间:2022-12-23 18:23:38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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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协议书3篇(公司股份协议书)

股份制协议书1

  股份制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乙方项目之事,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股权比例为,甲方持股该合作体51%,乙方持股49%,甲乙双方按此比例进行结算与分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总投资亿元,甲方投资亿元,乙方投资20亿元。

  二、甲方承诺乙方,于2011年11月15日前先筹集伍亿至壹拾伍亿前期购置土地及相关费用,后期所需资金于2012年6月30日逐次到位。

  三、乙方承诺甲方,对甲方所筹集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用款利息%,并在企业盈利后,还清借款后甲乙双方再按股权比例分成。

  四、乙方前期该项目所投入资金按1800万计算,待项目盈利后,也由乙方单方收回该笔投资后甲乙双方再按股比分成。

  五、在财务管理上,甲乙双方各派会计和出纳,所有列支单据,必须甲乙双方共同会签后才能入帐。

  六、在经营管理上,甲方出任董事长,并出任董事成员三人,乙方出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企业法人)并出任董事成员二人。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人员构成由甲方三人、乙方二人共五人组成。

  七、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如出现单方面违法违纪等行为,由发生方单独负责,另一方不具连带责任,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由肇事方单独承担。

  八、甲乙双方为永久性合作体,如合作中途出现一方退出合作的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按股权清偿债权债务,保证双方利益不受侵害,甲乙双方无权私自转让自己的股权,如确需转让和出卖,必须经对方同意,并对方拥有优先购置权。

  九、本协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签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11年10月17日2011年10月17日

股份制协议书2

  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内蒙古悦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时期,鉴于乙方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并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和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的原则,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二、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虚拟股:是指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悦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1-

  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分红:是指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悦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终按照公司股东章程可分配的净利润值。

  三、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情况及持有虚拟股数量:

甲方法人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情况与股份分配方式及比例。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籍贯:,持有公司%虚拟股份;任职薪资:元 /月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2、、知情权,: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体股东成员如实报告公司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3、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

  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4、红利发取权:依据公司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清单及税收,结合每年所有收入支出,最终合计所得年终净利润按股份数额分配。

(二)义务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义务。公司股东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股东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3、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4、努力学习和自身提高的义务及培养员工的义务。

  5、公司股东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分红

  每年年终会计根据公司税后利润计算虚拟股东的净利润。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2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部支付给乙方;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续约事宜

  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约,可另签署续约协议。

  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部分在合同期满一年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由甲方在当年年终统账后支付,并后期乙方不再享有股权分红,所有虚拟股权自动作废。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止月日;

  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

  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第六条规定续约。

  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

  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签章:

  乙方:

  2012年

  日月

股份制协议书3

  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各投资人平等、自愿、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定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投资:

  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投资情况:

(1)出资持有公司%股份(2)出资持有公司%股份(3)出资持有公司%股份(4)出资持有公司%股份(5)出资持有公司%股份(6)出资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二、执行经营形式:

  执行由协议约定者决定,公司成立后,为公司总负责人,如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其余股东与法人代表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等。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又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方能做账,基本做到每月一次结账、三月一次清账、一年一次大清账,公司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

  视经营情况,未尽事宜经所有股东协调后可做更改。

  三、出资额及方式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2)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3)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4)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5)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6)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以返还。

  四、股东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由持股人参与,如果本人实在不能到公司,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选择自己满意的管理者。

(3)被选举权。股东依法享有被选举为董事和监理的权利。(4)股东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权。出资最多的股东有权责任召集和主持股东的决议会。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5)知情权。公司应该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所有股东如实报告公司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和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并交股东会讨论。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账本。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8)出资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9)出资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10)剩余资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1)其他权利。如公司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2.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2)一年同人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立即抽回出资。公司成立后属发起人的股东出资后要退股的,必须等到公积金累计到一定成都,且得到其他股东同意,或有人愿意接受其转让方可转股。新投资人入股,经过全体合伙人通过,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可转让)。(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

(4)在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5)对公司其他股东诚信义务。(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五、股东会职责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权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方向计划。

  2.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决定投资项目的总经理和特殊人员的薪酬待遇。

  3.审议批准总经理对投资项目的或季度经营报告和计划。4.审议批准投资项目的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方案。

  6.对增加减少投资经营项目,投资项目的股权分配,以及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等项作出决议。7.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8.修改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9.公司章程规定和其他重要事项。

  六、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1.占有2/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

  2.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为准。在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增加新股东。

  七、税后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 弥补上年亏损

  发放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1.盈余分配:以各持股人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八、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股:

(1)声明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在入股一年后出现退股事由。应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物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散失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指公司在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事除名,退回(或不退回)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以公司经营事物的使得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法院提取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已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在参与分红经营事务,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结算。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股份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九、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十、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1)公司期届满;

(2)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3)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共份,每份页,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处,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后签字生效,如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份制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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