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包协议书范本3篇 小区物业承包协议书范本

时间:2022-12-15 04:25:23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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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包协议书范本3篇 小区物业承包协议书范本

物业承包协议书范本1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协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建设地点:

  3. 合同编号:东城都会外墙涂料

  4. 工程实施技术要求:(详见邀标书具体要求及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雨天顺延)

  备注:

  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天,承包人逾期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承包人还需承担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 质量要求

  1. 承包人设计(如果有)及施工质量在符合使用功能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使工程达到合格的要求,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完工,承包人必须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经承包人返工后,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施工,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及逾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违约金仍不能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需予以赔偿,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2.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 发包人委派 为现场业主代表。

  4. 承包人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

  四、 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

  余氏物业

  1. 施工期间的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做好成品保护,墙面铝板、玻璃等如有破损、污染,则无条件恢复,如有损失,产生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赔偿。

  4. 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将整个施工现场复原,直至发包人满意。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本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以上价格包含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需要一切费用和税金,如人工、水、电、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措施费(垃圾清运、成品保护、脚手架、吊篮等所有措施)等。除非发包人提出正式变更要求,否则工程总价不予调整。

  2. 付款方式:

  六、 工程变更

(a)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b)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c)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d)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e)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f) 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g)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 竣工验收与结算

  1. 竣工验收

  余氏物业

(a)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c)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2. 竣工结算

(a)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没有任何变更调整,则直接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

(b)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c) 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与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调整差额超过3.5%的部分作为高估冒算处理,则本工程所有发生的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d)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条款处理。

  3. 质量保修

(a)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本工程质保期三年),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b)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 违约、索赔和争议

  1. 违约

(a) 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b) 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c)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 索赔

(a)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b)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余氏物业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以上规定相同。

(c)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b)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 争议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1. 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需要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解释,合同终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将按实进行结算。

  2. 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如果承包人整改结果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所完成工作内容的保修责任。合同终止后发包人可以聘用其他承包商来完成剩余合同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将从合同价格中相应扣除,与承包人的结算也应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十、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工程实施具体要求和邀标书

  3.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4.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本工程无)

  十一、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份数、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保存肆份,承包人保存贰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承包协议书范本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花山大道绿化补植项目的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花山大道绿化补植工程;项目地点:花山大道;

  第二条工程内容双方约定树种、规格、树形的移栽及养护,并且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保成活。

  第三条工期及苗木

  工程施工及养护期:自开工日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具体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苗木种类:见附件第四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2、本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65%,养护期满达到业主标准后余款付清。

  3、施工及养护期内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苗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总价包含:

  1)本项目实际完成内容所有劳务费用;

  2)绿化施工期间的苗木费及养护费;

  3)施工期间所有劳务费、交通费、工人保险费、垃圾清运费等其它费用。

  5、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不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第五条养护质量

  按照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以及武汉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苗木成活率99%。

  甲方如有其他质量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中甲方视进度不定期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乙方承担,返工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将工程范围列明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签收。

  2、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

  3、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

  4、向乙方施工提供的便利;

  5、负责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按苗木清单,做好种植养护管理。

  自行做好养护灌溉工作。

  2、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

  3、按甲方要求和约定达到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养护,按时开工、完工并按时养护;

  4、配合甲方或业主方的工程验收、检查。

  第七条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养护工作。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火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

  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

  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

  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

  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

  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

  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产生的绿化垃圾须集中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未指定堆放地点,则由乙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双方对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按有关部门认定的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工程所需要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以及交通工具,费用自行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间,除非得到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终止或更改本合同,否则由此导致对方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承包协议书范本3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物业小区的服务质量,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小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承包经营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和管理。乙方负责小区物业费用的收缴、代收水电费、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在物业管理经营中所产生的管理费、维修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承包期限

  第四条:承包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

  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付赢亏。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如发生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亦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出据证明等。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影响到甲方声誉,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挽回影响。

  5、乙方代收小区水、电费。在每月的25号前按甲方水、电总表计量数额,向甲方财务缴纳费用。

  第五条:未尽事宜约定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