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合同锦集十篇(建筑合同类型有哪些)

时间:2022-04-22 06:34:00 合同大全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有关建筑合同锦集十篇(建筑合同类型有哪些),以供参考。

有关建筑合同锦集十篇(建筑合同类型有哪些)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在 的楼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上方的权益,特订如下条款:

  一、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9097平方米。

  二、建设地点

  三、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但乙方包提供铁钉、铁丝、扎丝,乙方自备建筑用模板、方木、脚手架、钢管,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所需施工工具等。

  四、承包内容

  1、桩顶标高以上的土方开挖、回填及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所有施工内容(含外墙砖饰、散水以内所有土建项目、水及电安装入户)。

  2、乙方负责厨、卫、卧的排气及空调管道的预留孔及补缝,安装由甲方负责。

  3、单包不含项目:塑钢窗、进户门、卫生间及屋面防水、油漆涂料工程,但乙方必须配合这些项目的施工。

  4、乙方负责施工日志及按其施工进度做好砼、砂浆试块的制作及工程资料的整理工作。

  五、建设工期

  六个月总工期,乙方于20xx年10月10日进场开工,在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含春节假日20天。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六、承包价格

  元/平方米,总承包价以实际面积为准,超出图纸部分另行协商。

  七、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所建项目的基础及六层结构现浇砼浇筑完成后付本阶段工价的50%,每向上施工4层完工支付已完工作量工价50%,第三次付款,主体结构封顶付其本阶段工价80%:第四次付款在装饰装修完成60%时,支付已完装饰装修工程工资的50%,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支付已完工程工资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已完工程工资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180天时,支付已完工程工资的95%,留5%工资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保修书参照谷山公司和万荣公司的保修书保修书执行)

  八、施工管理

  1、双方各自在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建设手续,相关部门的手续有关费用各自承担(包括税、费)。

  2、甲方提供完整建筑施工图纸给乙方,如有设计变更提前书面通知给乙方。

  3、乙方提前拿材料计划给甲方,甲方按期吧材料组织到现场。甲方按施工图所含项目材料供给乙方,乙方未按规范施工而浪费的材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乙方停工待料,甲方应承担乙方损失。

  4、甲方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路通、水、电到场)。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周边关系,不影响正常施工。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临时住房,其乙方生活用水用电自理,工程用水、电费用甲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地方建设管理部门管理。

  6、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批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其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不得任意改变设计,乙方要派专职施工员及质检员对现场进行管理。

  九、违约责任

  若乙方因施工组织不力,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按每平方米5。00元作为处罚,按时交付5。00元返还给乙方作为奖励。安全生产的保证金每平方按5。00元作为奖罚,工程施工过程中,至工程交付无安全事故,按每平方米5元作为奖励。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要做到活完现场清,节约原材料。

  3、乙方必须有专人操作机械设备。

  4、乙方必须要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电路不能乱打乱接。

  十一、质量要求

  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否则因质量问题发上的一切损失全额由乙方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方):代理人:

  根据《民法典》、《____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

  1、工期:天(日历)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预付款计总价的 %, 第二次付款(材料到现场再付总价的%), ,其余价款施工验收结束后支付。 双方款项往来,不出具发票,支付尾款统一开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乙方提供材料设备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必备

  (2) 设施

  (3)并说明使用注意 事项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2、乙方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

  (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

  (8)设施和工程成 品进行保护。

  (9)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

  (10)负责合同

  (11)履行

  (12)按要求组织施工

  (13)协调由乙方负 责的各项事宜。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总是自己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

  (2)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十、其他约定:

  1、

  2、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质量:合格。

  三、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工程结算:以建筑实际面积双方会同丈量为准,每平方价格_________元整。

  六、 工程付款方式:一层封顶后付建筑面积的50%工程款,二层封顶后付建筑面积的50%,三层封顶付建筑面积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七、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材料要求按图纸设计为准。

  八、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 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第十二条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项目结构层次面积(平方米)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造价其中土建暖卫电气通风

  附表二: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材料设备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地点验交方式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圆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制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结构:路面3层,地下室1层,底柱,均为全框架;

  2、建筑面积:3548平方米,最后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楼顶有飞边,现浇混凝土水池一个及石棉瓦隔热层(临街面3层)、1层浇2.8m柱子。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按建筑面积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币260元(大写:贰佰陆拾元整),每一层按房屋占地面积算,两面挑出部分不算(按水平面积计算);

  3、工棚、化粪池、隔热层不计工价,飞边按每平方米200元算;

  4、工程承包内容: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房屋装修;

  5、基础甲方用挖机开挖、乙方修整,甲方负责回填。

  6、甲方负责门窗(包括铝合金窗、卷帘门、防盗门、不锈钢栏杆)的安装。

  7、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增减工价,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使用材料时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坚持节省,不浪费的原则,不能随意带走甲方提供的任何建材,否则按双倍价奉还。

  第三条:工程工期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范本房屋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20 年 月 日至 月中旬,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施工费。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宽按设计图纸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符合国家施工规范。

  2、房屋结构按照设计图纸布局,尺寸可根据现场科学,合理放线,具体尺寸变更和钢筋更改由甲方决定并通知乙方处理,甲方请设计人员何鑫参与监督施工质量,每道施工需经甲方设计人员验收合格后乙方方能进行下一环节施工。

  3、基础大脚①⑦照13做半脚,基础上砌石墙。

  4、钢筋工程:要求采用电渣压力焊(柱子钢筋)。

  5、抹灰,刮白和瓷砖工程:各层室内,楼梯地面贴地板砖地角线,卫生间,厨房瓷砖贴到顶,饭厅瓷砖,大门通道,楼梯通道,贴1.5m,走道围栏贴1.2m,余室内为仿瓷涂料。

  6、地面工程:院子的围墙,门面前5米打成水泥地板(工程款另付)。

  7、外观工程:整幢楼,临街面及院内为瓷砖到顶,不在临街面的为水泥抹墙到顶。

  8、门窗工程:乙方负责埋设安装所有门窗用到的预埋件。

  9、楼梯,楼顶工程:楼顶遮雨板外伸40cm,上贴瓷砖并安装防雷设施,楼梯顶部整体浇灌一个2.5×1.6×1.4米水池,楼顶50公分高石棉瓦隔垫层,三楼顶浇2.8m柱子。

  10、水电工程:水、电按设计安装,并包括卫生洁具安装。一层门面每格安一个电表、标间安一个电表,二、三层共用一个电表,排水管接到街面下水道内。

  1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购买材料,乙方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基础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元;

  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方付乙方 元;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

  第四层主体工程完工(第四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

  一至二层内墙楼刷漆粉结束付 元;

  三至四层内墙刷漆粉结束付 元;

  一至二层地板贴结束 元;

  三至四层地板砖贴结束 元;

  其余工资包括付属工资交工结算一次付清。

建筑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施工。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总价款为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以下时间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合同签订后,支付

  (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后,支付

  (3)竣工验收后支付余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责任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操作规范的要求。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以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双方可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7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加层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承诺,合作愉快。

  一、工程名称及规模:在现有四楼半的基础上,增加二楼半及梯间的主体工程。

  二、工程地点:龙泰四街(30号)。

  三、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增加楼层所需的一切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劳力(含木工)。

  四、承包单价:建筑面积56.00元/平方米(含木工、模板、铁丝、铁钉等以及施工所需的一切),工程完工后据实计算。每层楼施工完后,室内打扫干净。以上单价不含顶层现浇完成后罩面及砌女儿墙人工工资。

  五、付款办法:乙方每完成一层主体,甲方付承包单价的90%,乙方完成主体工程,无违背承建合同及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余下施工工资给乙方。

  六、甲方负责水电材料的供给,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按建安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技术隐患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技术失误,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甲方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给乙方提醒、整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8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 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以上概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

  (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企业相比于一般的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由于建筑企业产品的特点所决定的,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体积大、复杂多样,价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产品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极为重视,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结合建筑企业的特殊性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们可以将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建筑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以企业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交由承包人组织施工,建筑企业对财务、工程质量、技术等方面加以管理、监督,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向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合同。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指的是其属于哪一种合同关系,适用何种部门法。关于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及企业的车间与工人之间订立责任制合同,这些都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种生产管理手段,当事人之间仍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属于劳动法等法律调整,不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受合同法的调整,还是受劳动法的调整,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一)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之争,体现出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二:其一、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其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1、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

  民法属于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劳动法属于经济法,调整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平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服从管理的义务,基于此,国家通过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显,《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依法自愿签订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个人自由主义的雇佣契约既然不足规律劳动关系,劳动法乃应运而生,发展成独立的法律领域”。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确立的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合同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建筑企业与承包人的约定是围绕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费等方面内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这些都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因此,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2、劳动部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也指出:“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所谓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系当事人依其合意自主决定其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别标准: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内容表现为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各自的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

  对比分析,我们认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

  第一、虽然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其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或职工个人,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建筑企业和承包人达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其中建筑企业的权利在于取得管理费,义务在于对承包人加以监督、管理,承包人的权利在于获得项目的赢利,义务在于服从企业的监督、管理,并上缴管理费。

  第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系双方自愿签订,协商而成。

  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民法的精髓在于私法自治,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筑企业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意思表示充分自由。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也应受合同法的调整。

  3、劳动法之所以不同于合同法,是因为缔约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事实上不平等,为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国家强行限制缔约自由。建筑企业与承包人虽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内部承包合同中不存在承包人与用人单位地位上的不平等,而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双赢行为,不需要国家对承包人加以特别保护。反过来说,如果如果存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双方地位不平等,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的现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也不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4、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纠纷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以上分析,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属于合同法规范的受理范围,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院。然而,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度以及是否对之予以保护。实践中,不少人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转包、挂靠之实,对此应予区别。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四)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综上,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业与其下属的承包人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其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如果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假借内部承包合同之名签订的转包、挂靠合同无效 必须明确,实践中存在假借内部承包之名而实为转包、挂靠合同,对于这类承包合同,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据此,挂靠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据此,转包合同无效。

  (四)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

  1、关于转包的主要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二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2、关于挂靠的主要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三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通过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任务,包括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和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 其判定条件是:

  (1)有无资产的产权联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

  (2)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

  (3)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定为挂靠行为”。

  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有本质的区别,综合以下四点可以判断:

  (1)承包人是否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成员。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而转包、挂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则与建筑企业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对于内部成员身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认定。

  (2)建筑企业对项目工程技术、资金、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否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条件下,建筑企业能对工程项目能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没有任何管理与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极大的风险。

  (3)能否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国家设立建筑企业资质的本意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企业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能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转包、挂靠显然无从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

  (4)财务上是否统一管理。建筑企业对承包人有管理的义务,在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不能控制资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拨付给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业的账号,或者虽然拨至工程项目上,建筑企业在扣除管理费后,余款全部划拨给承包人。

建筑合同 篇9

  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安装拆卸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以下简称安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机械安拆费用计算与支付

  1、机械安拆费用明细表(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机械安拆总费用元,乙方提供的机械安拆服务包括设备的现场吊装、安(拆)、顶升(加节)、附墙、检验、维修等项工作。

  3、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配合乙方开展安拆管理工作,在机械设备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安拆费用元;顶升(加节)、附墙(含锚固)按元/道按月支付,机械设备拆卸完工后天内甲方付清余款;若分批安拆,甲方根据每台机械设备安拆时间分次付款。

  4、支付方式:

  二、项目名称、安装地点、安拆高度、相关负责人

  项目名称:机械安拆地点:

  安装高度:首次安装高度米,最终安装高度:米,附墙道。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专职安全员:联系电话:

  三、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如期进场安装机械设备。应指定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与乙方沟通和协调,核对乙方操作人数和上岗证,并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记录。

  2、负责有关人员会同乙方确定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置,检查是否符合安拆要求等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

  3、按乙方提供的构造图编制设备基础方案,负责机械设备基础的设计与施工(含承台、桩基),并组织机械设备基础验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作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必须满足设备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要求。

  4、会同乙方对机械设备基础预埋件和接地装置的埋设,负责基础的日常维护工作。

  5、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卸退场前,负责做好进(退)场道路压实,作业场地的平整,周边障碍物(含外架)的清除等工作。

  6、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由配电箱(房)至机械设备基础处的专用开关箱与电源线,电源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专用开关箱内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机械设备检测合格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测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若需顶升附着,应提前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统筹安排,做好附着预埋工作;附着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检修,甲方即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到场检修。

  9、按双方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机械设备安拆费用。

  2、积极会同甲方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确定和基础预埋的技术指导,并参与基础验收工作。

  3、负责根据工程及机械设备情况编制安拆专项施工方案、超长附着施工方案(超过6米杆件的附着)、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报施工及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当地机械设备备案机关后方可进行作业。

  4、按时落实甲方的各项安拆和管理任务,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设立安拆时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主管,组织不少于6人的安拆人员进行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顶升加节、附着锚固、拆卸、退场等工作,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与施工方案中提供的上岗证相符,必须做好各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5、负责提供安拆作业所需的辅助起重设备以及吊具、索具等器械和人员防护用品,相关机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6、附着安装前,乙方应做好附着框、附着杆等配件的准备工作,各配件必须符合厂家设计的要求和特殊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7、机械设备安装完毕,乙方负责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提供机械设备安装后的相关验收资料,并且会同甲方组织检测机构检测验收。

  8、负责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相应安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安拆管理人员证书、安拆作业人员证书、安拆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顶升加节、附着锚固专项施工方案、自检合格报告、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等记录。

  9、在安拆作业和管理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四、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并设置安全警戒区。

  2、甲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甲方应指定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组织的安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拆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安拆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2、乙方组织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着锚固作业必须在白天或照明良好的夜间进行,不得在大风(10,8MMS以上)、浓雾和雨雪天气进行作业。

  3、乙方在安拆前应对吊具索具以及机械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同时对辅助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安拆。

  4、乙方每次作业前,须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在作业条件符合的前提下,乙方对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降节)、附着锚固等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机械设备安拆和管理费,超过日的视为违约,则按每天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点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着锚固及管理服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元/日,并承担实际损失。

  3、其他约定:。

  六、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经双方签字并盖双方企业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点:。

  2、其他约定:

  使用单位:

  (甲方签章)安装/拆卸单位:

  (乙方签章)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10

  甲方:企业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暂定________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过甲方的考核,对乙方予以转正,并录用为职工,确定正式合同期,实行劳动合同制;经过甲方考核,未能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自动延长三个月。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本条款继续适用。

  二、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三、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劳动报酬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乙方的全部劳动报酬的总和不低于国家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到甲方工作,实行内部承包,需交500元承包抵押金,劳动合同终止时予以退还。

  五、职工工资采用计件制形式,每月结算一次,平时支付工资的80%,余额在年终结清。

  六、甲方保证乙方每月25天工作,在25天内因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的,甲方每天补助人民币5元。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协商后,有权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果拒绝,将被视为旷工,受到违纪制裁。

  八、在合同期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按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报销医疗费,需要停工治疗的,甲方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________年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如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九、甲方将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双方商定不再参加国家的各类保险。

  十、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如果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负伤,甲方将按非因工负伤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和处理。十

  一、乙方在试用期和合同期内应当遵守有关的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处理。十

  二、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高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十

  三、在合同期内,如果本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甲方转产、搬迁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十

  四、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甲方按法律规定支付了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十

  五、在合同期内,发生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情况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十

  六、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结婚,违者将不得享受有关的婚假和生育假期。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年终工资将不予结算,乙方的承包抵押金将不予退还。十

  七、乙方提前离职,应交纳在岗期间的培训费,按工资的10%计算。十

  八、除第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一方,无论以哪一种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____日向对方提出,并取得对方的同意。十

  九、乙方在甲方看到、听到、接触到的均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此期间采取脱密措施。同时在劳动合同结束后的________年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理由,到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工作。二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均需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劳动报酬作为违约金。

  甲方:企业(盖X)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