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广告宣传合同3篇 制作广告合同,以供借鉴。
广告宣传合同1
广告宣传策划
合 同
单位:××××××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广告商:××××××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广告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广告宣传策划的项目:粉煤灰销售与市场推广。
第二条广告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的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广告宣传策划,并委托设计、广告代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1-
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广告宣传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广告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宣传策划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1)项目报纸软性文章撰写;
(2)项目各种活动的策划。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项目广告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共计¥××××元(大写计人民币××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00整(大写计人民币××元整)为预付款。
3、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00整(大写计人民币××万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任何一方可以但限于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8月日
广告宣传合同2
广 告 宣 传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关于进行公司业务宣传活动
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年的业务宣传活动;
、甲方支付乙方所需活动经费。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宣传活动经费,共计8000元整。该活动经费的交付一次性实际结算;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制作的所有宣传品进行复核和确认,有
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宣传内容,予以删改或拒绝发
布。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宣传活动创意策划;
、广告传单的设计及制作;
、相关部门协调保障工作;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
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甲方同样有义务维护乙方合法利益;
、甲方全年进行的业务宣传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手续。如甲方从事违法行为,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对甲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
报。
四、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
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五、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
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六、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进行宣传活动或不能按协议约定进
行宣传活动,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3年1月5日
广告宣传合同3
企业文化建设
合 同
单位: 丹凤县天元电子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广告商:(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企业文化建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本着为甲方服务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具体按排如下:
第二条 企业文化建设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企业文化建设策划,包括文化建设策划与安装服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关企业文化建设策划方案,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2、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建设策划后,承担有关企业文化建设所需的各项费用。
3、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甲方要求安装,如出现问题应与甲方协商。
4、安装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企业文化建设工程费并按时支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企业文化建设工程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企业文化建设策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1)项目的策划;
(2)项目的全部安装与调试。
4、承担因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乙方要对企业文化建设工程保质保量。
第五条企业文化建设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企业文化建设费共计元(大写计人民币××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整(大写计人民币元整)为预付款。
3、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整(大写计人民币万元整)。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企业文化建设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七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任何一方可以但限于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