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租赁合同10篇

时间:2023-09-25 08:21:43 合同大全

吊篮租赁合同

吊篮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出租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吊篮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吊篮押金:

  甲方租用乙方吊篮合同签字后,每台支付押金元。押金一次性付清,使用完毕结算时其押金可抵交租金。

  二、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吊篮进退场清单签字手续;施工现场就近提供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装置);提供吊篮现场上下楼层的电梯运输;根据租用吊篮数量,提供相应的劳动力;在乙方技术指导下完成拆卸、运输、安装及拆除等工作;提供乙方存放物件的工作间;为乙方办理物料进出场手续。

  2、承担吊篮自进入施工现场后所发生的丢失及损坏的经济赔偿(附赔偿价格表)。保证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不交叉施工,不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作业;更不能转租或租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租金加倍;施工作业人员要爱护吊篮设施,不要把玻璃胶、涂料及其他腐蚀物涂抹在钢丝绳或电气设施及其他部件上,以保证吊篮安全正常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三、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协助指导甲方安装并调试。甲方租赁10台以上,乙方可派专业人员免费提供现场维修服务(不含其它性质的服务及义务)。

  2、指导乙方作业人员掌握和熟悉吊篮操作规程及吊篮各部设施性能,有权监督甲方操作人员是否持证安全操作;否则有权停止作业,甲方要承担其违章责任及损失。

  四、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都应该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合同附件一安全协议

  2、甲方应对其施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协议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相关条款所发生的种种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五、吊篮租金费用标准(不含税):

  1、吊篮租金:元/月/台,夜间使用/小时;

  2、吊篮安装费:元/台次;

  3、吊篮拆卸费:元/台次;

  4、吊篮移位费:元/台次;

  5、技术人员每人每天元。

  6、吊篮进出场费:由甲方承担。

  六、吊篮费用计核原则:

  1、吊篮租金以吊篮进入施工现场之日算起,至离开甲方施工现场之日为止,连续累计收取租金(依据双方代表签字的吊篮进场清单和退场清单为准)。

  2、吊篮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起,因甲方及现场各种与乙方无关的原因造成影响安装及停工、其损失及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

  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甲方不施工,可提出书面报停,可不计租金;如照常施工,租金照常核收。

  4、由于吊篮自身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租金由乙方承担(时间不超过一天,否则扣除当天租金)。

  七、租金结算及违约处罚:

  甲方必须在每月日前向乙方付足上月租金,如延期支付,乙方有权停止吊篮使用,停职期间,甲方照常付费,还需按应付总额数每延期一日加付5%的违约罚金,累计计算。

  八、未尽事宜:

  1、因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服务人员应在小时内赶往现场,在小时达到正常使用。

  2、吊篮安装时,另搭设基础架,材料由甲方提供,人工费由甲方支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吊篮机件应照价赔偿,不得推诿扯皮,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停篮期间租金照常核收。

  4、甲方夜间使用吊篮,乙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

  5、乙方服从甲方的指定位置安装,尽量不破坏防水层,如若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6、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租期总租金额的5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在合同期内,甲方享有吊篮的使用权,吊篮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甲方在租赁吊篮期间,乙方不承担因雨、雪等天气因素或停电等所造成的停篮费用。

  8、吊篮租赁最低30天起租,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租金,超过30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九、附:安全协议、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各一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委仲裁,或在合同地法院依法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吊篮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机械设备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 台 电动吊篮,用于乙方所承建 项目工程。

  一、吊篮租金每台每天 元整,按日历天数计算。

  二、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绳租用,安全绳租金每条每天 元整,按日历天数计算。

  三、电动吊篮的进出场费、安装费由乙方承担,安装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委派安拆师傅予以技术指导。

  四、电动吊篮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资料由甲方提供。

  五、租金支付方式:电动吊篮组织进场,安装验收完毕当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逾期则每日加收1%的违约金。

  六、租赁时间:装机验收完毕起,至报停为止。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甲方技术人员联系解决。如乙方在出现故障情况下继续使用吊篮,发生一切安全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电动吊篮交给第三方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负责收回机械设备,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损失,由乙方负责一次性按损失总金额的倍赔偿给甲方。同时如乙方擅自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在报停电动吊篮时,须与甲方签定书面报停通知,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检查吊篮在使用中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该工程完毕后,乙方退还电动吊篮时,应将电动吊篮完好归还到甲方指定地点,同时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补助。

  一十、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通过相关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二、电动吊篮的操作、使用和维修及保养。

  一、电动吊篮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有经验并持有证件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

  二、上吊篮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超载运行。

  三、电动吊篮的维修、保养为乙方正常维修、保养。出现大修,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双方进行鉴定,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费用及其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电动吊篮安装与使用要遵循各项安全法规、高空作业规程、安装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电动吊篮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不得带病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电动吊篮的起租时间以电动吊篮验收当日起计算。

  四、其他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吊篮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用于xx外墙工程。

  二、吊篮长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米,限载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费方式:

  1.租金:元/天x台(不含税价),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篮安装验收之日起计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篮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时间在三天以内),交付承租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至单个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恶劣天气连续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顺延,租期约120天。

  五、吊篮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

  六、安装、移位、拆除: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对吊篮进行安装、移位、拆除,出租方负责解决技术性问题。承租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

  七、出租方的责任:

  1、出租方在安装吊篮调试过程中,需提供一名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对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一切责任,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必须固定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如因吊篮出现故障出租方必须在两小时内修复,否则免除当天所有租赁费用。如承租方违章操作或不按协议内容使用吊篮,出租方有权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签字为据)。

  八、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协助出租方安装及调试吊篮,并负责垂直运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必须固定操作人员,并有责任教育其严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说明书》中内容。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吊篮损坏承担全部的损失。

  3、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清洁(除吊篮自身损耗外)。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见出租明细价格,赔偿明细价格)。如遇雷雨、雾天或5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使用并妥善覆盖电机部分,防止电机进水,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特殊情况,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随附《zlp系列电动吊篮使用说明书》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承租方是在对出租方所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未果时,可提请承租方当地法院进行 申诉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吊篮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用于xx外墙工程。

  二、吊篮长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米,限载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费方式:

  1.租金:元/天x台(不含税价),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篮安装验收之日起计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篮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时间在三天以内),交付承租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至单个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恶劣天气连续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顺延,租期约120天。

  五、吊篮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

  六、安装、移位、拆除: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对吊篮进行安装、移位、拆除,出租方负责解决技术性问题。承租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

  七、出租方的`责任:

  1、出租方在安装吊篮调试过程中,需提供一名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对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一切责任,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必须固定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如因吊篮出现故障出租方必须在两小时内修复,否则免除当天所有租赁费用。如承租方违章操作或不按协议内容使用吊篮,出租方有权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签字为据)。

  八、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协助出租方安装及调试吊篮,并负责垂直运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必须固定操作人员,并有责任教育其严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说明书》中内容。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吊篮损坏承担全部的损失。

  3、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清洁(除吊篮自身损耗外)。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见出租明细价格,赔偿明细价格)。如遇雷雨、雾天或5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使用并妥善覆盖电机部分,防止电机进水,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特殊情况,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随附《zlp系列电动吊篮使用说明书》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承租方是在对出租方所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未果时,可提请承租方当地法院进行 申诉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吊篮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租赁吊篮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___套,施工高度___米,吊篮长度___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___米,限载___公斤,施工地址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及租金交纳:租金___元/天/套。甲方在吊篮进场前向乙方支付押金___元/套,租金每___天结算一次,如不按期结算,加收所欠租金每日5%的违约金,租赁合同期满时押金与租金合计,双方退补差额。使用期超出押金金额时,如果甲方不及时补交租金,乙方有权立刻停止吊篮使用,租金按正常使用收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乙方将吊篮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给甲方共计划__天,吊篮租用不足__天按__天计算,超过__天按实际天数计算。租期自乙方安装完工之日起到甲方归还之日止,甲方租用的吊篮超过计划租期,应另增补协议。

  四、吊篮的进出场费用:乙方负责进场运输及安装的费用。甲方负责吊篮的拆卸及返回的费用,(在归还时,必须把吊篮完全拆卸,不得有组合连接,如有连接我公司将收取相应的费用)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甲方负责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并无偿提供漏电开关和接地线的380V三相电源。如果施工过程中需要移篮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五、出租方的责任:对出租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责,对因吊篮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如正常故障维修连续达三小时,按半天收取此篮当日租金,如承租方违章操作,不按协议内容及在不适宜的条件下使用吊篮,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

  六、承租方的责任:必须固定操作和施工人员,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完全理解后让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方可使用,租用的吊篮只能从事本协议签订的施工内容,不能当运输工具和转租他人,不得随便动用电缆线,配电箱等用电设施。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吊篮的损坏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的完好、齐全、清洁。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七、续租方式: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另行订立续租合同。如不续订租赁合同,又不返回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倍赔偿乙方损失,不能返还租赁物的按清单原价格赔偿。

  八、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按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20%付予对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吊篮租赁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是在对乙方所有证件认可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以后若出现任何有关证件的问题,乙方概不负责。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篮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机械设备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 台 电动吊篮,用于乙方所承建 项目工程。

  1、吊篮租金每台每天 元整,按日历天数计算。

  2、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绳租用,安全绳租金每条每天 元整,按日历天数计算。

  3、电动吊篮的进出场费、安装费由乙方承担,安装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委派安拆师傅予以技术指导。

  4、电动吊篮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资料由甲方提供。

  5、租金支付方式:电动吊篮组织进场,安装验收完毕当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逾期则每日加收1%的违约金。

  6、租赁时间:装机验收完毕起,至报停为止。

  7、在租用期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甲方技术人员联系解决。如乙方在出现故障情况下继续使用吊篮,发

  8、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电动吊篮交给第三方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负责收回机械设备,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损失,由乙方负责一次性按损失总金额的 倍赔偿给甲方。同时如乙方擅自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在报停电动吊篮时,须与甲方签定书面报停通知,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检查吊篮在使用中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该工程完毕后,乙方退还电动吊篮时,应将电动吊篮完好归还到甲方指定地点,同时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补助。

  10、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通过相关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二、电动吊篮的操作、使用和维修及保养。

  1、电动吊篮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有经验并持有证件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

  2、上吊篮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超载运行。

  3、电动吊篮的维修、保养为乙方正常维修、保养。出现大修,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双方进行鉴定,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费用及其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其他相关事项:

  1、电动吊篮安装与使用要遵循各项安全法规、高空作业规程、安装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电动吊篮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不得带病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动吊篮的起租时间以电动吊篮验收当日起计算。

  四、其他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篮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向甲方租用电动吊篮,用于长寿寿城水岸8、9、11号楼工程外墙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关系,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

  1、壹套吊篮包含:满足吊篮安全使用的所有配件。

  2、租金单价:42元/套/天(含税)。

  3、吊篮数量:实租量(根据电动吊篮启用单计量)

  4、吊篮押金:在第一批吊篮入场时须向甲方支付押金/元,

  押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次吊篮结算时抵扣。

  5、租金计算:每台吊篮租金=租金单价×租金天数(不足一天算一天)。

  6、租金时间:起租时间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至使用结束之日止(包含节假日及吊篮移位安装时间在内)。租赁时间不得少于30天,不足30天按照30天计算。

  7、租金结算周期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上月1日起至本月31日止,并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设备租金,拆除前需全部结算及付清所有租金。若按期不付租金,乙方将承担租金总额3‰的滞纳金。

  8、其他费用:(本费用需在第一月支付租金时一同付清,此单价不含税)

  吊篮安装费:220 元/套,乙方自行安装不计费。

  吊篮移位费:220元/套;吊篮拆除费:220元/套。

  9、移位时限:乙方提前叁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吊篮移机申请,甲方保证在贰日内完成移机,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叁日,超出此约定时间租金不予计算。(直至安装完好后开始计算租金)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编制吊篮施工方案,报监理及业主(若业主需审批)审批完善后报乙方留存。

  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安全的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时间组织吊篮进场和出场。

  4、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安装意见合理布置吊篮位置。

  5、甲方负责吊篮产品质量以及吊篮运输、安装、维修及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由甲方提供。

  6、甲方在安装、维护及拆卸的过程中必须服从乙方的监督和管理。

  7、甲方负责吊篮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甲方接到故障申诉后必须两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8、甲方负责因吊篮质量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

  甲方:

  乙方:

吊篮租赁合同 篇8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为了明确电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租赁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使用单位:

  4、 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 元,大写金额: 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施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租金在设备启用后自 年 月起开始分批进行支付。(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月发生的租赁费用由承租方出具有效签认单予以确认并做为最终结算的凭据,在 内双方结算完毕。

  第四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出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出租方代表为 ,出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七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出租方单位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符合JG5027-92及相关安全技术噪声排放必须符合GB—90要求的标准。

  3、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经过XX市营业执照、租赁资质及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4、负责吊篮及配属设备进出场、装卸、安装拆除、调试、维修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所有拆装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参加安装拆除工作。并对所有吊篮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技术日常检查记录并交承租方存档,发现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5、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抢修,对延误时间超过2小时的,按实际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能使用的,承租方不予计费。

  6、出租单位现场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每月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回访,认真听取承租方意见,满足承租方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7、所有吊篮进场安装、调试、拆卸、搬运及吊篮散件组装前的保管等,全部由出租方自身负责,承租方不另派人员进行配合。

  8、承担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及检查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负责第四条中第一、二款所规定的不达标而造成的一切费用。

  二、 承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承租方代表为 ,承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七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负责向出租方提供机械设备场地,垂直运输工具。

  3、负责提供现场技术维修人员的住宿条件。

  4、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组装完毕后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

  5、承租方因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事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所租机械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必须告知承租方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享有的`权力,承担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

  2、承租方如因工程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违约责任

  1、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未按承租设备本身机械性能及约定用途进行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承租方负责修复。同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设备,解除合同,并赔偿出租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出租方租赁费,承担 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

  二、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机械设备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缺少有关设备,附件、配件等或者维修不及时,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出租方应负责修理,调换或如数及时补齐,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 元的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的自身责任和义务完成工作,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 元的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

  第七条.争议

  1、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解决争议的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提出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XX市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各执二份,承租方执二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吊篮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甲方像乙方租赁吊篮台(以现场实际安装台数为准)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预计自年月日起,工期约为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的安装验收单之日(进场单次日)起租;停租时间:以整套吊篮装置拆至地面并经双方签认书面报停单日期为准。甲方给乙方通知拆吊篮为报停日。

  四、租赁单价元/日/台。单台设备最低天起租,超过天以实际发生结算。

  五、甲方在此合同中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安全员为。

  六、设备出厂费:吊篮进出厂费元/台

  七、吊篮押金:每套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共计套共计元。

  八、租金结算: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叫乃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九、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并发岗位证书。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12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赁费。

  4、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5、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需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十、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除、保养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此设备除甲方使用外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允许甲方在工程上将此设备用于该设计功能所规定范围内的项目。

  4、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5、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6、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7、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无乙方核发的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吊篮。乙方如有发现,有权停止该吊篮使用直至甲方改正,此期间甲方租金照付。

  8、甲方必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吊篮的安装、安全使用及退场,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佩戴,并负责乙方的进场单、验收单、退场单、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9、吊篮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协助乙方卸车、垂直运输和保管,并尽快组织工人配合安装,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组织不力等,则该批设备自进场后次日开始起算租金。

  10、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11、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2、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赔偿。丢失设备租金计算至赔偿之日。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附安全协议、赔偿价格表)。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聊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吊篮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为了明确电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租赁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使用单位:

  4、设备概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元,大写金额: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施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租金在设备启用后自年月起开始分批进行支付。(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月发生的租赁费用由承租方出具有效签认单予以确认并做为最终结算的凭据,在内双方结算完毕。

  第四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出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出租方代表为,出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出租方单位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符合G5027-92及相关安全技术噪声排放必须符合GB要求的标准。

  3、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经过市营业执照、租赁资质及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4、负责吊篮及配属设备进出场、装卸、安装拆除、调试、维修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所有拆装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参加安装拆除工作。并对所有吊篮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技术日常检查记录并交承租方存档,发现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5、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抢修,对延误时间超过2小时的,按实际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能使用的,承租方不予计费。

  6、出租单位现场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每月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回访,认真听取承租方意见,满足承租方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7、所有吊篮进场安装、调试、拆卸、搬运及吊篮散件组装前的保管等,全部由出租方自身负责,承租方不另派人员进行配合。

  8、承担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及检查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负责

  第四条中第

  一、二款所规定的不达标而造成的一切费用。

  二、承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承租方代表为,承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负责向出租方提供机械设备场地,垂直运输工具。

  3、负责提供现场技术维修人员的住宿条件。

  4、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组装完毕后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

  5、承租方因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事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所租机械转移给

  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必须告知承租方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享有的权力,承担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

  2、承租方如因工程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

  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违约责任

  1、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未按承租设备本身机械性能及约定用途进行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承租方负责修复。同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设备,解除合同,并赔偿出租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出租方租赁费,承担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

  二、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机械设备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缺少有关设备,附件、配件等或者维修不及时,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出租方应负责,调换或如数及时补齐,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元的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的自身责任和义务完成工作,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元的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

  第七条.争议

  1、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解决争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提出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市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各执二份,承租方执二份。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