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优秀14篇)

时间:2023-09-04 09:55:33 合同大全

销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a、b店100%覆盖率,批发店80%覆盖率,如有新的a、b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30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2%的奖励(以货代款)。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a)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w)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2%。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销售代理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代理销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1.地市级、县级个体、私有业者和个人。

  2.具经营销售和销售工作经验。

  3.具备成熟的办公场所。

  4.具备电脑的操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5.积极支持我公司开展业务。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

  1.提供便利的营销平台。

  2.每日能提供有效和真实的销售报表。

  3.正常的报表制度,每日十六点之前。

  4.乙方有配合甲方工作的义务,乙方要按照甲方约定价格进行销售,低于甲方要求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视情况取消代理资格。

  三、甲方对乙方销售年度的奖励制度按照乙方年度销售额,可按下面三种情况获得奖励:

  1.年销售额不大于时,享受年销售额的%。

  2.年销售额界于------时,享受年销售额的%。

  3.年销售额大于元时,享受年销售额的%。

  四、乙方的利益分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不得违反甲方的销售价格底线制度。

  2.不得违反甲方规定的区域限制制度。

  3.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必须完成整个销售年度;例如年月日——年月日,领取相应返利。

  5.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同类产品注:以上行为如有违反,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利益。

  五、乙方的代理期限:

  (一般一年)

  六、乙方的销售区域界定

  乙方的销售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为准,超越范围,取消应得利益,取消代理权。

  七、代理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需向甲方交代理押金元人民币,若代理期限已满,没有续签协议;双方解除代理合同,清算之后,合约终止。

  八、具体产品的代理价格见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或代理人盖章)

  日期:

  日期: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甲乙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第一条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2.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最好标明专卖店名称、地点)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按执行。(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于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合同中应具体规定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人:。

  2.交货方法:。

  (①甲方送货②甲方代运③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经过产品检验,乙方如果发现甲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方面妥为保管,另一方面在天(一般为3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异议后勤工作,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2.甲方不得自行直接或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即产品)。

  3.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次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

  规定自提的,乙方可拒绝提货。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7.甲方新品上市应在天内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3.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乙方将扣压甲方一批贷款(价值万元)为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表明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在本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5.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书 篇4

  供方:

  需方:

  为共同开拓 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定位及保护: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 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二、供货价格:供方向需方供货按 年 月 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三、销售任务要求: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 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 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 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五、优惠返利标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九五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六、售后服务: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七、退货和损耗的处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八、定货方式: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或按民法典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 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联系电话: 需方联系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 、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 A 、 B 店 100% 覆盖率,批发店 80% 覆盖率,如有新的 A 、 B 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30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 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 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 2 %的奖励 ( 以货代款 ) 。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 A) 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 (W) 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 2 %,即:( A ÷ W) × A × 2%( 以货代款 )

  (本页以下空白)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担保条款:

  1、丙方 为本协议的担保人。

  2、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无法收回货款以及蒙受损失,担保人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后,同意立刻由担保人支付任何经销商拖欠的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 包括法律费用 ) 。

  3 、担保期限: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

  六、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 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协议在没有担保人时,除担保条款外,其他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使翰林国际尾盘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公司(下称甲方)自20xx年5月15日起,正式委托新乡市丰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翰林国际项目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翰林国际项目尾盘商铺

  项目地址:位于新乡市健康路与和平路交汇处西南角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 间,分别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借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 签约地:

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发展的原则、在互利互惠、密切配合、实现双赢的前提下,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代理销售泸州老窖香酒坊散酒系列,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商。

  合同期限及期限结束后应进行续签规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续签合同约定销售区域范围。

  3、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7个工作日将调整信息通知经销商。

  甲方的权力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定的市场营销方案权利。

  2、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3、有权处置乙方出现的违规行为、违规经营和损害甲方(利益)的权力。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厂家合法有效证件。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工作(周转壶返厂中间物流费乙方自理)。

  5、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确保乙方区域销售权。

  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的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

  2、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3、不得擅自生产、伪造、售价变改、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保持和甲方的持续沟通,及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5、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产品的宣传资料前必须经甲方审核,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发布。

  6、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者签订经济合同,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和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与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贸易有限企业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贸易有限企业(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电话:

销售代理合同电子版 篇9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年月日在省市签署。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企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代理销售“ ”开发经营拥有的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地区的销售代理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也可在其它地区进行销售代理,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委托乙方在等地区设立售楼处,销售“ ”指定的,在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公寓B座,具体房源以甲方销控为准。

  第二条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见甲方书面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乙方有元浮动权。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年月年3-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重新签定合同。

  3-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费用负担

  4-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金、策划推广费用、销售场地费用、交通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承担。

  4-2、甲方企业的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先免费提供宣传资料样品,乙方在保证宣传资料内容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乙方在自行印刷宣传资料前,需提供小样给甲方审核确认)

  4-3、乙方所有的广告宣传等,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楼盘形象,涉及到重大问题须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按计划进行宣传,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定金及房款均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其它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5、乙方组织来项目的看房团,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雇佣搭载看房的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齐全并参加保险的车辆。看房在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情况,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代理佣金

  5-1、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销售,乙方基本代理佣金按销售额5-2、奖励政策:以为区域单位划分,本合同签署后四个月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万;合同签署一年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万元,否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在该地区的代理权

  5-3、销售价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售价和折扣,乙方不得随意增减。

  5-4、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若乙方没有销售业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佣金结算方式

  6-1、一次性付款达到总房款的100%,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内交付总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计取。

  6-2、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内交付总房款的30%以上,并在30天内办理交银行按揭手续的所有资料,佣金按100%计取。

  6-3、结算时间为每月一结(月结),客户缴清总房款后的下一月15号前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6-4、乙方结算佣金时须开具海阳的正式发票。

  6-5、一次性付款客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七日内交齐总房款,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按照退房处理。按揭贷款客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七日内交齐银行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并准备齐全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按照退房处理。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然后双方协商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代理佣金,每迟付一日,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催收房款。若乙方客户违约一个月以上,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佣金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3、如乙方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或单方夸大宣传,超范围承诺而引发的客户纠纷,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原价赔偿。

  7-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甲方以书面形式给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不能限期整改,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5、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退房处理

  8-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购房户退房,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购买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客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8-2、由于客户原因造成退房,定金不予退还的,甲方与乙方按5:5分配定金。

  第九条:甲方应提供乙方的资料

  9-1、“五证”、营业执照、统一说辞、销控表、合同范本、交房标准、银行帐号、楼盘总平面布置图和单体户型图及相关楼体效果图、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相关事项

  10-1、双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免发生重卖现象。

  10-2、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按揭手续,费用自理。

  10-3、甲方因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10-4、甲、乙双方应对合作事项保密。

  10-5、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催交房款、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协助甲方处理客户纠纷。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1-1、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完成本合同的权力与义务后自动终止。

  11-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拓展销售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方将现生产经营的“”牌运动手表(含所有表业公司注册的“” 商标的包装品、物),特许给乙方在 (省、市、县、区)辖区内为甲方在该地区的销售总代理。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在委托乙方特约经销期间,提供给甲方有关的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特约经销牌匾和授权委托书;乙方应遵守经销原则,只允许在(省、市、县)所辖的范围内代理经销,不得在其它非辖区内转让和销售;甲方同样不出售“”商品给乙方所在总经销辖区内的其他经销商。

  2、以协商为前提,乙方在特约经销开始之前或一周内必须提交一份包括如何在当地构建市场销售网络、如何确保特约经销初期“”在当地销售量不发生聚减、如何响应消费者需求,在短期内提升销售量,和一年内具体时间、地点、拟销数量等内容的可行性经销计划给甲方。以便甲方确立发展方向、规模和作为甲方检验乙方经销能力的依据。

  3、乙方在特约经销期间必须确保代理经销的月销售量最低下限,依据现有的月销售量和区域大小,现确定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每月不低只,约价值万元。

  4、甲方给乙方的货款垫底资金为一万元。垫底以外的资金必须每次结清:即每次订货,乙方应提前天下订单,并与货款一起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收到货款后的天内发货。

  5、运输方式和问题交涉:甲方按乙方的意愿进行包装送站托运,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货后应立即清点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书面传真告知甲方,否则,概由乙方自负。

  6、经销期限和年检审:甲方委托乙方经销期限为一年,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乙方每年年底交回授权委托书,由甲方年检审后重新授发。

  7、如若乙方擅自违约或变更经销方案造成甲方形象损害或营销渠道受阻的,甲方有权随时取销乙方的代理经销资格。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公司结合现在的市场需求的特殊情况,成功地开发了既科学,又适应市场的产品。现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合作、友好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专业的公司的产品代理机构,甲方为授权方,乙方为独立的经营机构和代理机构。

  二、本合同从起至止。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三.乙方按照1200元平方米钢木试验台造价支付甲方费用,甲方开具相关发票接收相关货款。按照实际客户签订合同后收到定金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完成得到客户单位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95%费用,余下工程保证金5%,在工程验收合格的一年到期支付。

  销售工程中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售后维修服务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实施。保质期按照乙方与客户合同约定执行,

  四、在本合同签定之后,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运营工作和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训,乙方应认真学习,以便尽快在乙方代理地区开展工作。甲方对乙方的第一次系统完善的培训,甲方不收培训费。如以后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提升培训,甲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费。

  五、乙方应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特别是对信息的处理,不得有严重滞后的情况出现,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由甲方的不负责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也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为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是为了帮助乙方经营而借与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作翻印、复制、模仿或向第三者提供模仿甲方的经营资料。不管合同期限内或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有此行为产生,乙方同意甲方以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对乙方进行处理。

  七、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八、乙方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乙方的运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乙方转让给第三者,此时甲方有优先接受的

  十二、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乙方赔偿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十四、乙方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害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乙方亦须向甲方赔偿损失。十五、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十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乙方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乙方的充分理解。

  十七、乙方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十八、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业务发生所在地法院。

  二十、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简单销售代理合同 篇12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乙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租赁甲方经营的项目事宜,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项目性质:

  4、项目规模: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租赁在国内的独家代理,以甲方名义租赁本项目商铺、住宅、车位、酒店等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条、销售价格:

  1、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2、租赁价格调整计划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3、甲方根椐实施情况有权修改租赁计划、调整价格或租赁资料中的条款,但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无权变更经甲方确定的价格及方案;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专题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广告投入:

  1、乙方须在策划执行方案确定后,将详细的宣传推广计划和相应预算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协助配合甲方有关人员执行计划。

  2、经甲方批准同意的宣传推广的费用由甲方投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投入的广告费用应不低于本合同委托销售全部物业总租赁额的5%。

  第四条、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代理费基础佣金为销售额的 %。

  2、每月结算当月佣金的支付给乙方。

  3、代理费支付方式:

  代理费按月结算,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时间,应从当月1日开始,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下午六点。结算日为次月10日。乙方需在每月3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代理费明细及甲方须支付的代理费数额,甲方于每月10日一次性结清,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批文、证照,及租赁所需详细资料。

  2、负责提供并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不可抗力除外)。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售楼部供乙方使用,及现场售楼部办公用品、水、电费用。

  4、甲方派驻财务等相关人员,收取订金、定金、房款,并在合同鉴证、签定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5、负责最后确定项目的图纸、面积、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

  6、负责产权办理。

  7、同意在本项目的宣传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方LOGO。

  8、按期支付乙方相关代理费。

  9、 每月向乙方支付 元的策划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形成详细的切实可行的,主题定位和形象定位准确、有号召力,富有创新和个性的策划报告书(含问卷调查等技术支撑资料),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2、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并由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顺利实施广告设计,同时负责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该方案。

  3、负责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4、提供该项目之广告宣传方案的设计,包括: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安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部包装、示范单位室内外布置建议、宣传资料制作等。同时协助甲方向各大报刊投放有关该项目的新闻稿及专业评述文章,并承担因未经甲方认可的宣传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保证所作设计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如由此引起他人索赔,损失由乙方承担。

  5、派遣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6、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不能超越委托范围代表甲方发表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将本业务委托第三方。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满一年止。

  第八条、合同终止及违约条款:

  1、全程代理租赁任务提前完成,本协议自行终止。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月相应银行贷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的滞纳金。逾期付款1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代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1周内予以结算。

  3、甲、乙任何一方如中途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后的五天内赔偿对方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负责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一切后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不计算乙方违约。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协商未果,则凡因本合同引起之或与本合同相关之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项目所在法院审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 A、B店 100% 覆盖率,批发店 80% 覆盖率,如有新的 A、B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30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 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 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 2 %的奖励( 以货代款 ) 。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 A) 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 (W) 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 2 %,即:( A÷ W) × A × 2%( 以货代款 )

  (本页以下空白)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担保条款

  1、丙方 为本协议的担保人。

  2、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无法收回货款以及蒙受损失,担保人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后,同意立刻由担保人支付任何经销商拖欠的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 包括法律费用 ) 。

  3、担保期限: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 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协议在没有担保人时,除担保条款外,其他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协议 篇14

  甲方: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邮编: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及产品(以下简称为“合约产品”)以及今后甲方授权销售的其它产品。

  二、授权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区域销售代理商,负责在地区开拓市场和销售上述代理产品。

  三、订货数量和订货额度

  双方协商同意:

  1。乙方首批订货数量不少于套。

  2。双方合作的最初个月为乙方市场开拓期。在此期间,乙方“合约产品”的累计订货数量不应少于套。

  3。市场开拓期之后,乙方月订货数量不少于套。

  4。乙方每一订单的订货金额不应少于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