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代销合同4篇(商品代销合同范本)

时间:2023-06-05 02:22:18 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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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代销合同4篇(商品代销合同范本)

实用的代销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品牌男装在北京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品牌男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30万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80万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200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品牌于明显位置。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1)乙方不可以直接或间接形式的销售渠道把有关品牌产品销售至其经营区以外的任何区域,如有违约,甲方保留权利终止此协议,不得异议。

  6—2)乙方经营特许专卖店时,绝对不能摆放及销售其他品牌之产品。如有违约,甲方保留权利终止此协议,不得异议。

  6—3)乙方经营特许专卖店时,必须顾及有关品牌商品及专卖店的形象及质素。若有作出损害商品及专卖店的形象及质素的行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罔顾不理,甲方保留权利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4)如乙方拟替有关品牌产品作宣传及推广活动 ,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凡任何宣传用品(包括包装物料、标贴等)及推广媒介包括报刊、收音机、及电视广播、时装表演或展览会等,均需获得甲方书面批准才可采用;宣传活动所耗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确保有关商标不会加印于文具用品(包括名片、信封及信纸等)以作宣传用途。

  6—5)乙方有义务在该地区内维护甲方有关品牌产品的商标权和专利权,如在该地区有任何第三者损害甲方上述权益,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维护其权利。

  6—6)乙方只可销售由甲方提供货品,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从别处购入有关品牌同类商品在“浪梵”店中出售,如有违约,甲方保留权利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7)乙方有义务每半年向甲方报告有关品牌产品在该地区销售情况及用户意见;甲方可随时派员工到专卖店审查有关品牌商品的存货及经营状况,乙方应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上述品牌质量标准和要求,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由甲方予以协助处理。

  2)如甲方提供之货品在质量上有问题而不能销售,甲方在查明后另行处理。

  3)乙方应对甲方所发货品及时验收,若有异议,乙方应在发票日期30天内提出投诉及经甲方验货员证实。

  4)所有货品以订购形式进货,除货品质量问题外不安排退货或换货。

  六、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4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含税45%。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100%,乙方订货换货率为40%,追加商品换货率15%。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另注:1)乙方如有需要更换同季之货品,乙方需由发票日期30天内提出要求,逾期作乙方放弃更换货品之权利。

  2)退换货品应以乙方退换到甲方并待甲方验收,一切退换之货运费(以乙方到甲方)应由乙方承担。

  七、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____。(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八、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九、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十、协议条款

  1)乙方如未能履行协议所列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协议。

  2)因国家政策、法令或不可抗力等事故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时,遭受事故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周内经过有关机关证明、确认的事故证明书送交对方。由此致使对方遭受的损失,遭受事故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3)协议签定后,之前所订的任何口头及书面协议将自动取消,一切以本协议内容为准。甲方如有任何股东变动、股权改变或资产变更转让,乙方个一概权反对。乙方在未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可将此协议及由此协议所得的一切权益的部分或全部转让予第三者。另外,乙方如有任何股东变动、股权改变或因债务纠纷而被债权人接管等情况,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此协议,乙方不得异议。

  4)协议签定后,双方均不得利用本协议以代理人身份替对方签定任何其他协议,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又有损对方权益的行为,概属无效,双方并不因此协议的签订而构成任何合伙人或联营企业的关系。

  5)协议内所载条款皆具有独立的法律约束效力,任何后来议决失效的条款将不影响此份协议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取消或删改协议内互相抵触的部分,但以不涉及重大关连的影响为原则。

  6)如果乙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甲方可即时终止次合约及协议,而所以专柜及场地装修将由甲方收回。

  7)如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在协议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协议有效期

  此协议在双方签署确认后正式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意愿终止此协议,必须将有关终止协议通知以书面形式终止日之前六个月送呈另一方,方才有效。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现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会发给乙方一张有效期为一年的特许销售证明书,按年续期更换。当续期或终止协议时,特许销售证明书,必须送回甲方。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三、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实用的代销合同2

  (一)_______ 产地 商品名称 单位 供应单位 代销数量 包装

  每件重量 备注 规 格 现货 每季可供数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合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发至购货单位(双方可以约定另外的交货地点)。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其他:(双方可以约定其他内容)。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鉴证机关__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实用的代销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代销豆粕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销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豆粕。

  第二条 代销货物的品名、规格和数量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销售豆粕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乙方负责豆粕的检斤、检质工作。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第三条 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手续费的计算

  1.乙方完成代销事项后,按照甲方销售额的 %收取手续费。

  2.乙方在办理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此税费包括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乙方代垫,则甲方依乙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甲方应在代销事项完成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代销手续费,将代销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乙方的帐户。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销事务的,甲方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3.甲方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5.甲方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6.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7.代销豆粕的包装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豆粕销售市场调查,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需求量、价格等信息。

  2.乙方负责联系需求客户,洽谈销售事宜并协调甲方市场运作中的事宜。

  3.豆粕的销售价格由乙方及时传递给甲方,甲方按乙方与客户洽谈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乙方随时通知甲方。

  4.代销数量、质量、价格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具体发货数量由乙方通知甲方,按客户需求组织发货。

  5.乙方有向甲方通报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完成或部分完成代销业务时,甲方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乙方可以向甲方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指示从事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处理代销物时,须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实用的代销合同4

  甲方: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xx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

  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

  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