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标准范文精选3篇

时间:2022-04-09 08:40:09 合同大全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技术开发合同标准,以供借鉴。

技术开发合同标准范文精选3篇

第1篇:技术开发合同标准

委托开发项目:

委托人: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元人民币,报酬为: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 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 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签章)

日期:

第2篇:技术开发合同标准

  合作开发项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技术项目与乙方进行合作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作研究开发技术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本合同的合作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技术的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 .5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度,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调,共同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甲乙双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

  甲乙双方应按照共同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合作开发技术成果。

  合同一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其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的,另一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投资

  甲乙双方应约定以各自的资金、设备、材料、场地、试验条件、技术情报资料、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方式对合作召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甲乙双方应约定各自在合作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投资比例。

  甲乙双方约定以实物或技术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在技术投资折价时,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价过高。

  甲乙双方约定以技术投资的,应当确保用来投资的技术没有产权纠纷,如发生产权纠纷,应由提供技术投资的一方承担责任。

  甲方按约定以如下资金、实物、场地或技术进行投资:

  (1)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2)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实物为:(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设备、材料等实物的名称以及相应折价的金额)

  (3)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场地为:(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场地的位置、面积、条件等,以及折价的金额)

  (4)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为:(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技术名称、内容等,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具体标明该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施许可的情况以及折价的金额)

  (5)甲方的上述投资经折价后总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乙方按约定以如下资金、实物、场地或技术进行投资:

  (1)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2)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实物为:(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设备、材料等实物的名称以及相应折价的金额)

  (3)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场地为:(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场地的位置、面积、条件等,以及折价的金额)

  (4)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为:(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技术名称、内容等,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具体标明该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施许可的情况,以及折价的金额)

  (5)乙方的上述投资经折价后总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各自投资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资,也可以是分期投资;一次投资的,应约定投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分期投资的,应具体约定每期投资的最迟期限。

  第五条 合作研究开发投资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合作研究开发投资资金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 资料归甲方所有:(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合作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双方根据订立的合作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共同对合作研究开发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但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

  双方约定甲方应对如下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写明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双方约定乙方应对如下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写明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双方约定以下风险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写明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合作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 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双方共有。

  合作开发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均有使用的转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利,如身份权、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双方共有。

  合作开发双方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的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

  (合作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如果合作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双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一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合作开发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技术成果。

  双方可以约定合作开发技术完成以后,交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确认视为验收通过。验收的标准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均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双方约定合作开发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有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 的条件。

  1一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另一方应予配合。

  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为:(可以由双方概括性约定,也可以由双方具体列明协作和指导事项)

  一方应为另一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具体要求如下:(双方对技术协作和指导所需场地、人员、设备及差旅费用的要求)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一方逾期两个月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研究开发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协作事项或者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一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权制止并要求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若双方协调、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调、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3篇:技术开发合同标准

  甲方(客户):

  乙方(软件开发商):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证券投资决策分析系统”软件产品,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软件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软件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证券投资决策分析系统”

  2、总体设计原则:乙方根据自身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证券软件的开发技术标准为甲方开发证券分析软件,证券软件开发完成后,乙方将软件包括附属软件移交给甲方,且乙方负责售后服务及相应升级,同时乙方向国家版权局申请注册所属甲方所有的软件著作版权。

  3、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验收标准通常包括软件的功能描述、标准、方法、产品缺陷的确认和补救等内容,可以根据委托项目的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增减。

  4、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采用自备服务器及行情数据,乙方负责技术开发,供甲方软件用户开号的配置,每个服务器甲方开号数量控制在用户以内,超过个用户按/1万/1年的方式递增购买。甲方的硬件服务器可以由乙方统一配置,费用包含在下列技术开发费用之列。

  三、工作进度和要求:

  软件开发时间为:自签定合同起7天内完成。4天内交付测试版软件,3天内用户进行测试。

  四、费用支付:

  1、本项目技术开发费用为人民币万元。

  2、付款期限: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表完成工作进度并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将按如下日期向乙方支付:

  (1)签订合同后某日内首付合同款的50%即元(用来申请证书、架构服务器)。

  (2)软件完成后,将软件完整版交给甲方,测试无误后,一周内另行支付余款元

  (3)上述费用包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的全部费用(软件费+证书费)。

  (4)软件证书由乙方免为代办,35个工作日内寄到甲方公司,如申请不到,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如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整个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甲方保留追回所有投入的权利;

  2、如设计缺陷导致部分功能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问题不能按期解决,导致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必须协助解决软件问题。

  3、系统设计必须符合甲方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

  4、乙方需协助甲方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5、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软件操作使用及安装人员一名,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

  6、乙方应亲自完成本开发项目的全部工作

  7、乙方必须在交付使用时作出该系统技术升级、功能扩展的计划,升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系统维护: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免费维修12个月。系统出现紧急问题,乙方应现场解决。

  9、乙方为甲方开发“证券投资决策分析系统”软件产品,并附相关的软件特色指标说明

  10、乙方为甲方制作软件LOGO、软件名称、启动图片、内嵌网站网址等相应软件信息。

  11、乙方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软件运行期间提供免费一年的技术维护和基本升级。

  升级标准为:乙方软件现有功能和所获得的其它特色功能,另外,乙方自身软件功能性升级的程序也给予甲方免费升级。

  1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解决软件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需要解释和需要明显错误改进的地方的有关问题。

  1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软件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且没有瑕疵。如软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进行修改或更替维修.

  14、如乙方擅自中断开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起某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予赔偿。

  1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六、双方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行有效仲裁规则予以裁决。

  甲方(客户):(盖章)

  乙方(软件开发商):(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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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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