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合同3篇(开饭店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12-10 06:50:44 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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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合同3篇(开饭店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合同1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鉴于:

  1、甲方拥有位于之物业的出租权,且甲方已将该物业出租给(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详见本协议所附之租赁合同)。

  2、现甲方有意将前述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租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有意受让该权利。

  有鉴于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甲方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一《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显示的相关信息如下:

  1、租赁物业的位臵:;2、租赁物业的面积:;3、租金支付周期及数额:;具体详见本协议所附之《租赁合同》。

  二、现甲方将前述租赁合同约定之甲方享有的权利全部(包括但不限于收租权)转让给乙方。

  前述全部权利转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三、甲方保证:

  1、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不得出具与本协议书内容相抵触的文书,否则视为甲方存在欺诈的行为,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甲方应另行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及租金交付告知书,以确保乙方能够顺利的受让该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租权)。

  3、甲方不得设臵任何障碍,妨碍乙方对受让权利的行使及享有,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同时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给乙方。

  4、前述租赁合同中约定之甲方应承担的义务仍由甲方继续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至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合同2

  转让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____处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及店内设备转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______年-______年房租约为________元房租到期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自己现经营的让给乙方,租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铺面房剩余房租、设备租赁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按照转让费用实际未使用日期租费按比例返还给乙方。

  九、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饭店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

  十二、店内所有配置工具,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合同3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租用方: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沂水县沂水镇牛岭埠村沿街楼处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及店内设备转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__年-__年房租约为元房租到期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自己现经营的让给乙方,租用费共计人民币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铺面房剩余房租、设备租赁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按照转让费用实际未使用日期租费按比例返还给乙方。

  九、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饭店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一、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

  十二、店内所有配置工具,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