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劳动合同优秀范本3篇 员工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时间:2022-11-20 11:10:00 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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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劳动合同优秀范本3篇 员工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职工个人劳动合同优秀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

  职称: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职工个人劳动合同优秀范本2

  甲方:

  乙方:

  性别:

  委托代表人:

  学历:

  年龄: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职工个人劳动合同优秀范本3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宅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乙方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作,承担相应工作

  任务(该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范围是:

  经甲方披露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经知晓甲方的经营范围及上述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随着今后的发展,根据甲方生产或工作需要、或经营方式调整、或根据乙方的能力表现,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内对乙方的上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或调整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及培训时间不在此范围内)。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金额见本合同附则中的工资明细;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经知晓并同意执行甲方参照市场标准、结合甲方经营状况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工资标准与乙方的岗位性质和岗位责任相适应,并随岗位变动进行调整。

  第七条乙方加班,应按甲方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无审批手续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补休或加班工资的计发,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应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关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乙方劳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其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员工贪 污、受贿、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项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上述第十四条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十八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办理完工作交接、结清各项费用的手续。甲方应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秘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九、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通读上述规章制度并理解其内容,知晓应该遵守的劳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乙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乙方经试用期考核后达到甲方岗位要求的,甲方将正式录用,转正工资为元,明细如下: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第二十七条附则:在甲方允许乙方发生的违反第十三条之第6条的情况下,公司不做任何处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