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委托合同6篇 委托合同课件

时间:2022-11-16 17:29:00 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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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委托合同6篇 委托合同课件

精品委托合同1

  编号: 日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天 津之 家

  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租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房屋名称 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 附近有何交通:

  1、房龄: 年; 房间数量: 卫生间数量: 总建筑面积: 平米;房屋朝向:_____

  总层数:_____;电梯 装修情况:高档 一般 简单 地面:

  2、电器: 新 一般 包括:

  家具: 新 一般 包括:

  对讲门铃 保安 有线电视 卫星电视 儿童游乐场 停车场 会所 :

  3、天然气 暖气 采暖费: 元 /年; 物业费: 元/月;

  4、腾清情况:空房 有人居住 、

  5、月租金(现有设施); 月租金((提供家电)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

  以房屋租出为准、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房主本人的身份证等正本、由代理人签订本委托书,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是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责任:

  甲方承诺”房屋信息”中登记情况和如下条件属实,如有不实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1、 该房屋已经腾空、

  2、 该房屋本身及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符合环保要求、

  3、 该房屋没有产权及使用纠纷、该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对该房屋进行策划宣传,积极寻找承租意向人、介绍房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安排客户看房,为外籍客户提供外文翻译、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东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并安排签约、

  4、安排客户入住、

  5、协助房东催促客户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项费用、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沟通双方的意向并协调相关事宜、

  六 、服务费及支付

  1、在委托期内,如乙方将甲方房屋租出时(签订租赁合同,或实际开始履行出租行为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总金额的1/12给甲方作为服务费、(以一年租期为标准,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以此标准类推计算)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将视为中介成功,甲方也应按六(1)款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3、支付费用日期:甲方应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将上述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务费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七、签订此委托书,不影响房主本人的出租权、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精品委托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位于的项目委托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本合同起订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者再委托他人销售本合同委托代理销售的房地产。

  二、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的范围为:该项目设计建筑面积共计约5万㎡,其中商务楼为2400.平米、商务会所20xx0平米。(具体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

  三、委托期限

  自乙方进场后项目开盘之日起至项目交房。

  四、委托销售底价

  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由双方于开盘前半个月议定当月销售价,由甲方书面确认之后每个月根据市场变化由甲方确定销售价格。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保证该项目合法及权利清晰,及时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种手续,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施工进场时间不迟于年月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暂定不迟于年月日。

  (2)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

  (3)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与银行联系,保证及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5)保证工程进度,按照国家规定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

  (6)为乙方提供销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票据等。

  (7)委托专人配合乙方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贷款及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8)承担该项目广告推广费用不高于项目总销售额的5‰,其中前3个月内不高于50万元。在项目整体推广费用预算范围内由乙方根据销售需要,提出推广计划,由甲方签字后执行。

  (9)负责售楼中心、办公家具及水、电、暖费用。

  2、乙方: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市场调研工作,针对该项目进行市场需求容量与市场环境的调研。

  (2)根据项目自身条件并结合调研结果,负责进行项目定位及市场定位。

  (3)负责对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

  (4)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及市场推广策略。

  (5)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表,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6)负责客户接待,签定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并负责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购房者作出合理合法解释。

  (7)甲方与银行办妥按揭合作手续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客户个人住房按揭手续。

  (8)协助甲方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手续、交房手续。

  (9)根据市场状况、工程形象、销售进度的变化提出销售价格调整建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0)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及形象。

  六、佣金及结算方式

  1、乙销售代理佣金提成比例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额的

  2、结算依据:双方同意结算时按以下方式结算:

  (1)对于贷款客户,待客户交清首付款后甲方即按回款额给乙方结算佣金,剩余部分佣金待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结算。但因甲方原因,所售房屋在年月日后仍未办贷款手续,甲方为乙方结算剩余部分全部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的客户,按客户交房款的比例结算佣金;

  (3)对于一次性付清的客户,客户交清全款后,甲方按成交额给乙方结算佣金。

  3、结算方式:

  (1)每月的号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佣金结算表,经甲方审核后,X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每次结佣时甲方扣除乙方佣金的%税点,乙方不再为甲方另行开具发票,乙方收到佣金时为甲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

  七、销售进度:

  1、整体约万㎡,乙方应在年月日前销售完毕。

  甲乙双方初步拟定新房源销售均价元/㎡,在此价格基础上,自项目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销售回款万元。之后每个季度由甲方提出乙方当月季度销售回款任务。

  2、如乙方未能按季度完成销售目标的90%或者乙方未能积极配合好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应得佣金后,乙方撤离销售现场。但因下列情形导致无法完成销售的除外:

  (1)因甲方原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自行确定的价格调整、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甲方原因导致的退房)影响销售的;

  3、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前期销售遗留问题。

  八、合同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如双方意向继续合作可续签合作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九、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十、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如须变动,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合同条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以下第种方式主张权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精品委托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络方式:联络方式: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产地代销数量单件重量生产厂家备注

  现货每月可供数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6月。

  九、其他条款

精品委托合同4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设计项目:(每项/元)

  1.标志价格为: 1800元

  2.图标格式: 矢量文件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开始设计前,甲方支付标志设计预付费用50%;

  2.乙方完成标志设计后,甲方结清尾款费用50%。

  三、设计的时间

  1.样稿图标: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设计,初稿设计时间3-5天

  2.修改图标:根据甲方建议对标志进行相应调整与修改,修改时间2天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需保证所设计的标志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2、乙方设计完成的作品,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所有作品使用权及设计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设计作品。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设计验收通过作品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不收取任何设计费用。

  3、当标志验稿后,双方有义务保证方案的稳定实施。

  七、保密责任:

  1、乙方对于所制作的图标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任意发表及转让。

  2、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精品委托合同5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律师协会监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立卷归档。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编号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篇三: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上述法律事务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委托事项及要求

  1、

  2、 3、4、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法律事务中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1、 2、 3、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结清有关费用。

精品委托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长期合作的愿望,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货物运输及委托安装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负责运输及安装甲方销售给用户的指定货物,主要指家具、电器及相关配件并不限于以上货物。

  第二条 起、止运输地点及安装地点

  起运地点为甲方仓库或门店,运输目的地由甲方明确指定,乙方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负责货物的装载、运输、卸货及安装。

  第三条 委托费用

  1、经甲、乙双方议定,甲方须支付的费用为所运货物销售价的 %。运输所产生的燃油费、人工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一切运输及安装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关运输及人工工资方面的政策性调整或价格调整,该费用不做调整。

  第四条 双方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应把货物的名称、规格、件数、以及收货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清楚的告知乙方。

  2、每次运输甲方于起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派出足够运输工具,准时装运,按时将货物送交收货方。运输车次由乙方统一安排,合理调度车辆,不得无故停止运输。甲方有紧急运输需要时,乙方设法当日派车启运。

  3、乙方派出的车辆须各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驾驶人员具有驾驶证及相应的运输驾驶经验,以确保甲方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

  4、乙方保证装载甲方产品出库前,按照甲方相关要求,以防雨布覆盖妥当,避免运输途中被雨淋或遭受其他污染。

  5、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严格遵守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若因天气或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运输无法作业时,运输时间以实际情况顺延。

  第五条 货物交接

  1、派出现场人员(或驾驶员)在甲方交运单据上签名或盖章,即表示甲方委托交运的货物点收完毕,乙方须负责按甲方单据上所载内容,于双方约定期限内送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2、如乙方运输人为延误,造成收货人损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时,应要求收货人出具甲方约定的收货证件,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货物交给收货人。

  4、收货人在交运单据上签注异常事项或短少数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签注次日将相关资料即刻送交告知甲方处置。

  5、货物送达目的地,若收货方因故无法收货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依甲方指示处理。

  6、乙方须在货物送至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甲方回执联或其他收货单证送交甲方,以便甲方结算。

  第六条 运输安全

  1、乙方对承运物品应负责安全送达目的地,运送途中如发生短少、盗窃、污染、损毁或侵占等,属乙方责任,乙方均应按甲方成本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2、运送途中如因意外事故而造成对第三者的民事、刑事责任时,均应由乙方负责。

  3、车辆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等交通事故,所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成本价赔偿甲方。

  第七条 安装规定

  1、货物在甲方装卸时由甲方负责,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后,由乙负责安装,安装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安装经验,保证安装符合甲方有关标准及使用户满意,由甲方用户签收确认表示到货及安装完成。

  2、甲方可监督乙方安装人员作业,确保安装质量。

  第八条 代收款

  付款方式

  1、运费定期结算,每月 日双方对帐确认后,以现金、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

  2、乙方如有应罚扣或赔偿款时,甲方可从应付运费中直接抵扣。

  第九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第十条 合约期限

  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须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则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签订。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仍须合同,该合同可续签。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纠纷时,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