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示本3篇(广州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时间:2022-11-07 04:59:17 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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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示本3篇(广州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示本1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下载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____联系电话: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买受人产权人顺序排列第一的为联系人,出卖人所有信函均发至该联系人及以上联系地址。上述信函以挂号信形式寄出即视同买受人产权所有人均已收到书面信函。如买受人联系人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拿取信函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若要变更联系人及联系地址的,必须书面通知出卖人并得到出卖人确认。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M2,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市房地产管理局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_【单元】【层】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M,建筑层数地上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合同范本 www..com)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买受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办理房地产产权证的面积以房产管理局指定的三维测绘公司房地产测绘报告书为准。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1、。

  2、。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人民币:。

  2、分期付款: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3%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2(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买受人因自身原因而提出退房要求的,应承担房屋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交房。(注:买受人首付款交缴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8个月交房)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买受人逾期付款,则出卖人交房期相应推迟;

  3、由于政策法规或行政命令的原因,非出卖人能力所及的情况出现而导致房屋逾期交付,买受人应免除出卖人责任。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2(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安徽大学与出卖人签订的《合作定向开发安徽大学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合同书》是本合同前提条件(附件五)。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伍(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3份,买受人1份,银行按揭1份,房地产管理局1份(一次性付款的须5份合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二手房买卖合同示本2

  附件2 FF-2010-1101

  佛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并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5.本合同所指“存量房买卖交易”是指已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房屋权属人再行转让房屋。

  6.本合同用于存量房买卖交易,一经签订,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及时持书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有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

  8.卖方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付款方式支付房款,为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尽可能选择银行托管的方式支付房款,以减轻风险,避免引起纠纷。

  9.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买卖双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

  10.买方、卖方、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11.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具有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com)“建筑和房地产诚信管理系统”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相关资料。

  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佛存量房合字

  号

  甲方(卖方): ; 【身份证】【护 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公司注册证】【其他: 】

  号码: ;所占份额: ; 国籍/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 号码: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共有权人: ; 【身份证】【护 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公司注册证】【其他: 】

  号码: ;所占份额: ; 国籍/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 【身份证】【护 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公司注册证】【其他: 】

  号码: ;所占份额: ; 国籍/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 号码: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丙方(房地产经纪机构): ; 备案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 备案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 经纪人(员): ;执业(上岗)证号: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甲、乙、丙三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地产”):。

  2.房地产权证号码:。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4.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公寓】【别墅】【商铺】【办公】【工业】【其他: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 】,总层数:,该房地产所在层数:。

  6.房屋共有情况:【无】【共同共有,共有权证号为:,共有人 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共有权证号为:,甲方占有,共有人 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 】。

  7.该房地产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8.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

  9.该房地产抵押情况为:(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 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10.该房地产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认真查勘和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该房地产:

(1)【不带家私家电】【带家私家电】。(2)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a.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b.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乙方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3)【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他: 】。

  11.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真实,保证对上述房地产享有完整产权,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计价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

  1.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2.该房地产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出售并计价,单价为每平方米(币)¥ 元,总金额(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三条 付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自行交割】【银行托管】的方式支付房款。1.甲乙双方选择自行交割房款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作为购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时自动转为房款的一部分),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

(2)分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房款(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二期: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房款(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 期: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房款(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3)按揭方式付款 首期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房款(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二期: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房款(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剩余房款:除前述房款外,剩余房款(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自行】【委托丙方协助】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按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的方式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甲乙双方应当及时提供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

  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贷款申请,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以【现金】【转账】【其他: 】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b.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c.。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以【现金】【转账】【其他: 】方式向甲方补足差额。

  b.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c.。2.甲乙双方选择银行托管支付房款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支付房款。(1)全部房款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 】【自行】【委托丙方协助】到 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支付手续(该手续须在办理交易递件手续前完成),托管全部房款(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由银行根据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接收和划转房款。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2)部分房款

  首笔房款: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 】【自行】【委托丙方协助】到 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该手续须在办理交易递件手续前完成),托管房款(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由银行根据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接收和划转房款。

  剩余房款:除银行托管支付的房款外,剩余房款金额(币)¥ 元 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自行交割】【办理按揭贷款】。

  自行交割: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办理按揭贷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自行】【委托丙方协助】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按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的方式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甲乙双方应当及时提供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

  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贷款申请,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以【现金】【转账】【其他: 】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b.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c.。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以【现金】【转账】【其他: 】方式向甲方补足差额。

  b.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c.。3.其他方式:。4.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为【甲方收齐房款当天】【 】。甲乙双方应在交楼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5)。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 】,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甲方保证在交易后乙方无须对上述甲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3.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地产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1)该房地产依法不需要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该房地产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甲方同意将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结余款¥ 元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给乙方。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的 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3)该房地产尚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

  a.由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方可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 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b.由乙方按国家、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交存。第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甲乙双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2.丙方协助办理。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协助甲乙双方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交付乙方。

  在此情况下,丙方应当如实告知甲乙双方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甲乙双方应当在【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 年 月 日前】向丙方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要求甲乙双方提供的证件材料。

  3.其他方式:。第六条

  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缴付税费:(1)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2)卖方承担全部税费;(3)买方承担全部税费;(4)其他。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缴付:(1)全部由卖方承担;(2)全部由买方承担;(3)买卖双方各自承担;(4)其他。

  第七条 经纪服务费的给付 1.丙方依法促成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后,当事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其中:

(1)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2)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2.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当事人逾期支付上述经纪服务费的,违约方每日按未付经纪服务费%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3.基于甲乙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违约方应代守约方向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守约方已支付的,丙方不予退还,应由违约方直接赔偿守约方。

  4.其他约定:。第八条 丙方义务和责任

  1.丙方有审查甲乙双方当事人委托关系、房地产资料真伪的义务。

  2.丙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提供经纪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3.非经甲乙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泄露双方的信息资料等。4.因丙方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 】,并退回乙方已付定金。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已付定金由甲方没收。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 】,并由甲方退回乙方已付定金。

  第十一条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的,应当每日按总房款%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地产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 止,甲方每日按总房款%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房款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房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1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其他:。第十四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送达约定

  本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的有效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否则一经发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房地产经纪机构 份,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 份。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丙方(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 经纪人(签章):

  日期:

二手房买卖合同示本3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表人】【 】姓名:______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