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煤炭买卖合同(通用)[5篇范例](煤炭买卖合同协议),供大家品鉴。
第一篇:煤炭买卖合同(通用)
进口煤炭买卖流程
买方询价开立LOI(购买意向书) 买方提出煤炭进出口经营权证明文件 买方提出煤炭进口许可证 卖方提出报价单
卖方提示公司及矿区介绍含船号的煤质检验单or通关提单 如果賣方只能做FOB,那么需要以下的数据来判断是否能够操作: 1,签约公司名称,银行信息
2,出煤记录,每单货物的全套数据(近期的,连续的,数量越多越好,10 份左右) ──全套数据包括:装货港商检, 海运提单, 卸货港商检(最好是中国或台湾的,其它的也需要) 卖方安排看矿区(行程表) 买方至印度尼西亚勘矿
买、卖双方议订煤价及合同条款 买方提出Purchase Order 买方提出银行开立之BCL 买、卖双方依国际贸易标准程序流程,签订采购合同 签约后5天内买方银行具开具L/C给卖方
收到L/C后5天内由卖方银行发出契约金额2%的PB履约保证金给买方 卖方应于卖方银行收到L/C后30/40天内交货
买方确认运输船舶、保险、目的港与海关指定卸货地点(Shipment / Insurance) 卖方在装船前委托SGS/CCIC作出口煤质检测,买方派员至装运港监督检货。 卖方于货物离港、完成交易程序后,押汇请款。 买方清关提货
献给刚做煤生意和做了有困惑的朋友们的一点小知识:
1.煤炭增值税(13%)是国家对煤炭这种商品专门征收的一种税,计算方法如下: 假设你从矿上买煤226元/吨,装车费5元/吨,汽车或火车运费 100元/吨,卸车费5元/吨,短驳费5元/吨.现在,煤已到了你的码头或场地。你的实际付出为341元/吨。假设你所有付出都有正规发票,那么,你可抵扣的税额只有226元/吨的货票和100元/吨的运票。可抵扣额分别为 226/*13%=26 100*7%=7 合计为33元。
假设你卖给他人452元/吨,装船或装车费用为10元/吨,那么,你应交税额为 452/*13%=52 实际纳税额=52-26-7=19元
你的毛利=452-226-100-25=101。其中,19元为应纳税额。 你的实际利润=400-200-93-25=82元
2.车板价,船板价,坑口价的解释
车板价:就是在火车已装载煤炭,既将发出之前除火车运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它包含煤炭的坑口价、税费(又名出境费)、汽车运费、火车站台上的若干税费、铁路计划费(又名点装费)。
船板价:就是在船已装载煤炭,既将发出之前除船运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它包含煤炭的坑口价、税费(又名出境费)、汽车运费、船码头上的若干税费。 坑口价:就是到煤矿井口实际买煤的价格。
3.电厂用煤的特点及知识: 火力发电是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生产电能的主要方法。 煤炭在锅炉内燃烧放出的热量,将水加热成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蒸汽,然后蒸汽沿管道进入汽轮机膨胀做功,带动发电机一起高速旋转,从而发出电来。在汽轮机中做完功的蒸汽排入冷汽器中并凝结成水,然后被凝结水泵送入除氧器。水在除氧器中被来自抽气管的汽轮机抽汽加热并除去所含气体,最后又被给水泵送回锅炉中重复参加上述循环过程。显然,在这种火力发电厂中存在着三种型式的能量转换过程:在锅炉中煤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在汽轮机中热能转变为机械能;在发电机中机械能转换成电能。进行能量转换的主要设备——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被称为火力发电厂的三大主机,而锅炉则是三大主机中最基本的能量转换设备。
(1).电站锅炉。发电用锅炉称为电站锅炉。目前,在我国大型电厂多用煤粉炉和沸腾炉。电站锅炉与其它工厂用的工业锅炉相比有如下明显特点:①电站锅炉容量大;②电站锅炉的蒸汽参数高;③电站锅炉自动化程度高,其各项操作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适应负荷变化的能力很强,工业锅炉目前仅处于半机械化向全机械化发展的过程中;④电站锅炉的热效率高,多达90%以上,工业锅炉的热效率多在60~80%之间。
(2).电站用煤的分类。火力发电厂燃用的煤通常称为动力煤,其分类方法主要是依据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进行分类。
(3).煤粉的制备。煤粉炉燃烧用的煤粉是由磨煤机将煤炭磨成的不规则的细小煤炭颗粒,其颗粒平均在~,其中20~50μm(微米)以下的颗粒占绝大多数。由于煤粉颗粒很小,表面很大,故能吸附大量的空气,且具有一般固体所未有的性质——流动性。煤粉的粒度越小,含湿量越小,其流动性也越好,但煤粉的颗粒过于细小或过于干燥,则会产生煤粉自流现象,使给煤机工作特性不稳,给锅炉运行的调整操作造成困难。另外煤粉与O2接触而氧化,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煤粉自然。在制粉系统中,煤粉是由气体来输送的,气体和煤粉的混合物一遇到火花就会使火源扩大而产生较大压力,从而造成煤粉的爆炸。 锅炉燃用的煤粉细度应由以下条件确定:燃烧方面希望煤粉磨得细些,这样可以适当减少送风量,使q2 、q4损失降低;从制粉系统方面希望煤粉磨得粗些,从而降低磨煤电耗和金属消耗。所以在选择煤粉细度时,应使上述各项损失之和最小。总损失蝉联小的煤粉细度称为“经济细度”。由此可见,对挥发分较高且易燃的煤种,或对于磨制煤粉颗粒比较均匀的制粉设备,以及某些强化燃烧的锅炉,煤粉细度可适当大些,以节省磨煤能耗。由于各种煤的软硬程度不同,其抗磨能力也不同,因此每种煤的经济细度也不同。 (4).煤粉的燃烧。由煤粉制备系统制成的煤粉经煤粉燃烧器进入炉内。燃烧器是煤粉炉的主要燃烧设备。燃烧器的作用有三:一是保证煤粉气流喷入炉膛后迅速着火;二是使
一、二次风能够强烈混合以保证煤粉充分燃烧;三是让火焰充满炉膛而减少死滞区。煤粉气流经燃烧器进入炉膛后,便开始了煤的燃烧过程。燃烧过程的三个阶段与其它炉型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这种炉型燃烧前的准备阶段和燃烧阶段时间很短,而燃尽阶段时间相对很长。
(5).发电用煤的质量要求。电厂煤粉炉对煤种的适用范围较广,它既可以设计成燃用高挥发分的褐煤,也可设计成燃用低挥发分的无烟煤。但对一台已安装使用的锅炉来讲,不可能燃用各种挥发分的煤炭,因为它受到喷燃器型式和炉膛结构的限制。发电用煤质量指标有:
①挥发分。是判明煤炭着火特性的首要指标。挥发分含量越高,着火越容易。根据锅炉设计要求,供煤挥发分的值变化不宜太大,否则会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如原设计燃用低挥发分的煤而改烧高挥发分的煤后,因火焰中心逼近喷燃器出口,可能因烧坏喷燃器而停炉;若原设计燃用高挥发分的煤种而改烧低挥发分的煤,则会因着火过迟使燃烧不完全,甚至造成熄火事故。因此供煤时要尽量按原设计的挥发分煤种或相近的煤种供应。②灰分。灰分含量会使火焰传播速度下降,着火时间推迟,燃烧不稳定,炉温下降。③水分。水分是燃烧过程中的有害物质之一,它在燃烧过程中吸收大量的热,对燃烧的影响比灰分大得多。④发热量。为的发热量是锅炉设计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电厂煤粉对煤种适应性较强,因此只要煤的发热量与锅炉设计要求大体相符即可。⑤灰熔点。由于煤粉炉炉膛火焰中心温度多在 1500℃以上,在这样高温下,煤灰大多呈软化或流体状态。⑥煤的硫分。硫是煤中有害杂质,虽对燃烧本身没有影响,但它的含量太高,对设备的腐蚀和环境的污染都相当严重。因此,电厂燃用煤的硫分不能太高,一般要求最高不能超过%。
4.煤炭焦炭运输价格计算方式
煤炭焦炭从生产到消耗,运输是个重要环节,如何快速确定运输费用,是每个做这行生意的朋友必须掌握的。 当然实际情况中,没有一成不变的,实际成交价格和既定的计算方式肯定有出入,可能出入还比较大,尤其是现在运力紧张,如果你告诉为了搞车皮花了15万的黑钱,那一定也不奇怪,所以以下的方法仅供参考,说的不是很全面,还请前辈补充指正,一起探讨:
煤炭焦炭运输运费计算方法: 铁路车皮运费计算方式——
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流程如下:
1、 查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 从《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查出该品名的适用运价号
3、 按适用的货物运价号,依下侧附表计算出货物单位重量(整车为吨、零担为10公斤,集装箱为箱)的运费。单位重量运费与货物总重量相乘,即为该批货物的运费
4、 依《价规》附录
一、
二、三的规定,分别计算货物的电气化附加费、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建设基金等3项费用,再与运费相加即为货物的运输费用
5、 杂费按《价规》的规定核收 根据铁道部规定,煤炭焦炭按5号运价执行,其发到基价为,运行基价为,电气化附加费为吨公里 ,铁路建设基金整车方式为吨公里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整车方式为吨公里 。
如果车行路段是电气化铁路并且是新铁路则运输费用最高,计算公式为: 铁路运输每吨运费=+(+++)×运价里程 根据铁道部公布的铁路数据,估计各位朋友很少会遇到新建铁路,所以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基本上可以不考虑,而电气化附加费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减,也不是很多,但是铁路建设基金则是必须要出的。 所以最佳的情况是:
铁路运输每吨运费=+(+)×运价里程
以太原到广州为例(太原到广州铁路货运里程为2243公里),其吨运费为: +(+)×2243=元
一列50节,一节60吨,一列载货3000吨,因此总体运费为555,291元,即五十五万五千二百九十一元。 公路汽运运费计算方式:
标准是按照吨公里计算,元/吨公里,但是实际上汽运主要靠托运和承运双方磋商,实际成交价格和选择的运行路线,双方的信任程度有很大关系。 以太原到广州为例,其公路货运里程为2251公里,吨公里运费为:,运输3000吨货物需要运费:2,363,550,即二百三十六万三千五百五十元。
5.煤炭买方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仅供参考) 1 在煤矿现场取样化验媒质,如果达到你想要的标准在谈价格. 2价格比三家,更重要的是比信誉.然后定好运输方式,满意后签定签定合同. 3我认为对信誉好的固有大型煤矿,买方可以视其产量先付款(以防价格政策性涨浮).千万记住提货单要自己拿好.中介人只负责协调提煤的中间环节.并派人监督煤炭的发放.以放搀假. 5派人押车到目的地!
第二篇: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炭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煤炭买卖合同1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间: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10、数量异议期间:
1、每吨_____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___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
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
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
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买卖合同2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2、挥发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3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煤炭品名和数量
煤炭品名:____________煤。
数量:____________万吨
第二条交货方式
到站交货
发站: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___%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3___%
收到基挥发份≥___%
收到基全硫,≤___%
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数量确定
以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煤炭价格
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基本价格
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元/吨。
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元/吨。
质量调整价
当收到基挥发份___%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___%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生效与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履行地为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4甲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国内神华集团有限公司100万煤炭吨业务提供居间服务。每吨大款7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规定,经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第一条:委托条款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要求,代表甲方与卖方就100万吨煤炭业务,努力促成甲方与丙方(即卖方)成功签订购销合同,此合同的签署是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实现的有力证明。
第二条:时间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签订购销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约期也是本合同的履行期,具有同等时间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佣金条款
1.支付标准:在主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物权转移后,甲方同意将主合同交易总吨数100万吨,以每吨人民币35元(完税后),汇入乙方提供的收款指定帐户或现金支付。
2.支付时间:甲方与丙方签订主合同后,甲方向丙方交付当月提货单以后即将当月吨数佣金总额汇入乙方每位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现金支付。
3.甲方同意并接受,根据乙方应收的劳务报酬费,使用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保密条款
1.严格保密。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2.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资讯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主和相关资讯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货主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3.乙方不得把介绍给甲方的卖方又介绍给其他及其代理人进行另次交易或买卖。
4.所有交易产生的价格、收入、报酬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合作成功的客户。
6.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7.本协议的有效性自动延伸,甲方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订单均为本合同的延伸,不得跳过任何一方,否则除如实支付佣金,还要追究违约方按佣金一倍的违约责任。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有实力进行本合同的交易,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佣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约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3.主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动生效
4.本合同由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封死后分别发给每位受益人。
5.本合同电签(传真,扫描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每吨人民币35元(税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5出卖人:签约地点:
买受人:签约时间:
收货人名称煤种质量干基全硫St,d(%)含增值税基价(元/吨)交(提)货时间(月)、数量(吨)
全水份Mt(%)收到基底位发热量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MJ/Kg Kcal/Kg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二、交(提)或方式:销售方过衡交货。汽车短途运费由购买方承担。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购销双方共同采样。并送呈当地合法的质检部门化验和以销售方开具的`汽车过磅单为计价、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无烟煤、沫煤,以本合同第二、三条款中表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煤款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省、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八、其它约定事项: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买受人公正意见
出卖人名称:(章)委托结算单位:(章)买受人名称:(章)委托结算单位:(章)
地址:地址: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电话:公证人
传真:传真:传真:传真:(公章)
邮编:邮编:邮编:邮编: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煤炭买卖合同6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煤炭买卖合同7销放: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鄂尔多斯市 合同编号:
购方: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计量单位:元/吨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煤炭买卖合同8甲方:
乙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货方式
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间: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10、数量异议期间:
四、煤炭价格及执行期
1、每吨_____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___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
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
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
六、责任
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解决合同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日期:
煤炭买卖合同9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09月日
汽车运输,由出卖人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到买受人煤场。
数量以买受人计量为准(买受人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质量以买受人验收为准(买受人按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质价协议:入场标煤单价(含税)=热值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水分结算价。
1、煤量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达到0。5万吨及以上,结算标煤单价(含税)为280元/吨;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未达到0。5万吨,每降低1千吨(不足1千吨不扣),结算标煤单价(含税)降低1元/吨。
说明:供煤量=全部进煤量—扣吨量—拒付量2、煤质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1),满足合同需求热值结算价:实际结算原煤入厂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2)当月加权平均热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间(含4500千卡/千克),进行热值折价,计算公式如下:
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实际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实际热值÷合同约定热值+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3)单批次热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运费。
3、单批次灰熔点ST≤1130°C,拒付,同时按照该批次的量100元/吨进行罚款,如果引起锅炉结焦停炉事故,将追究赔偿责任。
4、单批次进厂煤挥发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价索赔3元/吨,不足1%不扣。
5、单批次硫分>%,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单批次硫分>%,拒付。
6、单批次进厂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执行,不足1%不扣。
7、合同执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1、一票制结算:煤款由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代开,不得虚开,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实际结算原煤入厂价格和开发票价格按照实际结算入厂煤标煤价折算。
甲方应与电厂热值公布1天后将单批次货款的80%付给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费、资金链利息后全额付清给乙方,如甲方不及时将煤款付给乙方,甲方需承担乙方资金损失,具体损失按照实际煤款的1。5%/天支付给乙方。
1、买卖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严格执行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对从空车道行驶、强行插队、影响出入、不听从指挥卸车、阻碍通行等其它不听劝阻的车辆,对该车辆运输的煤炭扣减2吨,并不许该车辆以后进厂。
3、如经稽查核实,发现有掺杂使假现象:
(1)运煤车辆的车厢边、角、底、拉筋处采样盲区装有不同煤质;
(2)卸煤出现明显煤质分层、局部分层;(3)热电厂严禁进入的煤(准东煤),明显掺假;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视情况从重处罚。
4、运煤重车进厂后不准私自出厂,违者扣押车辆没收所运煤炭。
5、笨合同量、质、价标准是根据当前的煤炭市场实际情况而确定,一旦市场形式发生变化,买受人将随时对合同的量、质、价、标准做进一步的调整,日进煤计划服从燃料管理部调运安排。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方负责开具煤炭、运费增值税发票,票点为,税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吨3元管理费和资金链利息%,甲方全权负责协调电厂相关一切事宜及与资金链新疆兵团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结算业务。
3、由于甲方因推迟付款造成乙方总供煤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收款账号:李浩田。此账号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体签字人到场当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随意更改账号,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剩余未尽部分由双方口头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煤炭买卖合同10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签订时间: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
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买卖合同11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2016年煤炭买卖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交货点:指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地点,即买方指定的港口场地。(秦东)
检验机构:指第条指明的或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对煤炭品质进行检验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煤炭品质
煤炭产地:
煤炭品种和质量规格:见表1
对超出表1约定的其它品种,可作为本合同的执行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确认单》形式确认。
第三条数量及交货期限
数量:合同生效卖方供货量为20-30万吨/月,240-360万吨/年。
合作期限:合同签订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交货方式和运输
交货方式:卖方负责铁路运输,交货点为买方指定的港口交货地点。(港口菜单由买方负责)
首批交货时间:买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数量、时间、地点以买方书面收货确认通知为准。
卖方负责及时办妥煤炭到港手续。
卖方负担煤炭在到达、卸入买方指定场地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煤炭到达双方确认场地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已到场地的煤炭溢损及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当卖方煤炭中金属及非金属杂物造成港口装卸作业困难或导致最终用户价格调整或索赔时,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价格
结算价格=合同价格+质量调整价
合同价格:质量项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规格”的煤炭到达买方规定场地全额一票含税价格,按照列车到达当日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同期煤炭低位挂牌价平仓扣减港杂费下浮10元/吨,作为供方合同价格。
质量调整价:
发热量调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式说明:Q1=实际发热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当Q1>(Q2-120)时,按公式(1)计算,当Q1≤(Q2-120),按公式(2)计算;当Q1≤(Q2-200)时,买方有权拒收或双方协商解决。
Q1
公式(1)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x[------1]
Q2
×(Q1-Q2)
公式(2)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x[--------------------]
Q2
硫分调价:
当含硫量St,ad≤%为合格,当含硫量St,ad>%时,超扣2元,当含硫量St,ad》时,买方有权拒收。
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与硫分调价之和。质量调价方式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质量检验和数量检测
质量检验:
由买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进港煤炭逐列进行采、制、化检验(列检),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质量检验均须依据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买卖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独立检测。
买方应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留取存查煤样,存期为自卸车之日起至少30日。
买方应在检验机构采样完成之日后4个工作日内将列检质量检验结果传真至卖方。
数量检测:
交货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预结算数量:以铁路大票标重为准。
结算数量:以列车到达港煤炭进港过衡单数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数量。对由于港口计量设备原因等导致的结算数量偏差或争议,双方可按季度对存疑数量进行溢损核对并协商调整处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买卖双方原因发生的质量、数量漏检情况,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漏检列质量按漏检品种进港旬度卖方交付买方煤炭的加权平均质量进行结算。
漏检列数量按当旬其余已过衡列的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如当旬已过衡列不足3个列,则按进场时间向前就近取车补足三列(同一交货品种),并按此三列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
买卖双方有权对交货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提出异议,异议最迟应在检验证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买方或卖方收到另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立即申请原检验机构对煤炭的样品进行复验,并将复验结果通知另一方。如复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原检验结果仍为结算依据,除非一方在复检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仲裁检验要求。
如一方提出仲裁检验要求,买卖双方应共同委托一家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对仲裁样品进行检验。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则仍以原检验机构的原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担;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同且误差超出合理范围,则以仲裁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委托煤炭质量检验机构的一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与货款支付:
结算及付款方式:凭火车大票和轨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及增值税票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守约方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卖方收到买方的信用证后15日内卖方仍然不能为买方发出一列煤炭,卖方支付买方的3%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买方不予返还,并追究相关损失,并有权撤销信用证。
卖方向买方煤炭供应量不低于10万吨/月,如果卖方供应量低于10万吨/月,数量差额部分卖方按5元/吨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
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8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卖方执贰份,买方执叁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供方)司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人签字:法定或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煤炭买卖合同12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资料
1.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
2.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
3.煤种: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5.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数量(万吨):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
:
2.灰分Aar:
3.硫:
4.挥发分Var:
5.低位发热量:
第三条交货方式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风险承担
甲方知悉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最终使用方为公司,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该批煤炭的所有权归乙方,该批煤炭的相关风险至最终使用方公司接受前,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价格调整
1.质量调整价按照如下的方法进行:
(1)当热值在Kcal/kg-Kcal/kg区间,热值变化时按比例计算加价和减价,即结算价格=基本价格×(装船检验报告热值/基准热值)。
(2)当热值高于Kcal/kg以上不再考核。
(3)当热值低于kcal/kg时,买方拒收或价格另行商议。硫份St,ar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每超%,减价元/吨。
2.最终使用方公司因市场价格变动向乙方提出价格上下浮动要求的,则本合同的价格即自动调整,且调整的比例与最终使用方公司提出的浮动幅度一致。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由乙方委托煤炭检验行按国标进行进港到车检验,并以此质检结果作为按质计价的依据。
2.数量以进港轨道衡计量结果作为交货数量的结算依据。
第七条费用及其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先支付吨标的的车皮费用和吨煤炭总货款的%作为定金,煤炭上车板后,乙方再支付实际装车煤炭货款的%;货到指定目的站,检验质量达标后,乙方再支付余下的%货款。
2.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一票结算。付款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乙方未按合同付款约定付款,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乙方单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甲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合同数量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已付货款,并保留索赔权利。
3.甲方逾期交货、拒绝交货、交货不足、货物质量有瑕疵或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最终使用方公司向乙方索赔的,则甲方除须无条件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外,还须承担乙方处理最终使用方公司的索赔及乙方向甲方进行索赔而按照国家有关机关的收费标准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费用。
第九条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按照计划发货的,乙方有权选择拒收,或者双方协商后折价收货。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煤炭买卖合同13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注:以下内容均来举例说明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港sgs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港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k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kcal/k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kcal/k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元/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买方: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利电〈20xx 〉燃 号
卖方: 签订地点:江苏 江阴 利港
签订时间:20xx 年6月 日
煤炭买卖合同1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__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________________
一季度:________________
二季度:________________
三季度:________________
四季度: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处,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煤炭买卖合同15出卖人:
买受人: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45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
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4、99%扣2元/吨;10%—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10、00%,买受人拒收;>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港SGS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非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IQ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三篇:煤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吨)全年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123456789
2(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交(提)货方式: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第四条 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第五条 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买 受 人签(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签(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账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相关的合同范本·楼房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车位车库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木材买卖合同
第四篇:煤炭购销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__
一、 交(提)货方式及数量: 甲方(出卖人)负责送到乙方(买受人)在指定
()站台,需要煤炭总数量为___ 吨,实收吨位以站台过磅为准;甲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__日内进行供货,并在 ____日内上齐所有煤炭;
二、 煤炭质量标准:
发热量:___大卡(收到基、低位); 正负__大卡,低于___大卡拒收。挥发份:__—__之间;硫:__ 以下
三、 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货到货场内每车双方取样到指定的化验室化验为准。不允许煤炭中有煤矸石及煤泥等杂物;(买受方提供化验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四、 煤炭单价: 每吨到站价_______圆(¥____元)(含短途运费)。
五、 货款杂运费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在站台化验煤炭合格后,按____吨为单位进行结算(付清货款);
六、 违约责任:如乙方发现煤炭中掺有煤矸石或煤泥等杂物,化验不达标等,乙方有权利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七、 保障金的支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付给甲方合同保障金________ ,如没有履行合同内容______保障金必须无条件付给乙方。如甲方把合格煤源准备好后通知乙方,如乙方在__天内不及时通知甲方上站,_______保障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费补偿。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间人各执一份;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办款所需银行卡号。
九、 解决合同纠纷:本合同在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益。如双方协商后不能解决,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
甲方: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 中 间 人: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第五篇:进口煤炭买卖流程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吨)全年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123456789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交(提)货方式:
第三条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第四条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第五条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签(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 (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签(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账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相关的合同范本·楼房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车位车库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木材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