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3篇 单位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0 01:17:17 工作总结

  大家在生活中应该都会要写工作总结吧?一份好的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内容的复盘,有利于在今后工作中查缺补漏。你知道如何写好工作总结吗?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3篇 单位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以供参考。

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3篇 单位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1

“民以食为天”,作为后勤工作重点之一的食堂管理,怎样激活内部活力,完善竞争机制,提高劳动效率,更好地为师生服务,这是我们后勤管理人员孜孜以求的目标之一。为此,自我校食堂创建以来,我们更加努力地探索食堂的新路子。两年多来,我们基本形成了一套我们自己的管理模式,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我将从以下几方面作简要回顾。

  一、抓机构建立,促组织落实:

  1、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

(1)学校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等组成。

(2)伙食部所有成员实行聘用制。年度开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踏实工作,在聘用过程若有违规违纪的,伙食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制裁,直至中途解聘。

(3)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的组织落实,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2、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执行学年度体检制度,发现身体状况欠佳的,采取暂时停用休养的办法,待身体完全恢复后再考虑安排;对食堂环境卫生实行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指出改正。

  3、抓文明礼貌的落实:我们提倡文明用餐、礼貌服务,要求班主任做好在校用餐学生的文明用餐的教育,而且,每天学生用餐时都要求值周领导入餐厅巡视,值日教师定桌服务,帮助解决学生用餐中的具体问题。

  二、食堂管理的具体做法:

(一)严格管理制度,共创文明服务。

  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教学工作,后勤管理的宗旨是坚持为教学服务,而作为后勤管理重重之重的工作——食堂管理工作更是直接影响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我们特制订了一些例的规章制度,确保食堂工作的正常开展。

  1、出勤制度:

  不随意更改作息时间

  2、劳动管理:

(1)和睦相处、礼貌待人,杜绝与就餐人员或是内部职工吵架、打骂,违犯一次,扣除当事者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出售饭菜及其他食品一律不准收现金,违犯一次,收一罚十,并点名批评,情节严重者,劝其离岗。

(3)职工内部来客就餐者,一律先买票后拿饭菜。

(4)要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水用即关,违犯一次,罚当事者2元。

(5)按规定时间上交各种票证。如不按时上交,造成被盗或其它损失,按其金额处以2倍罚款;如发现私留或转卖票证发现一次,立即辞退。

(6)月底结帐需要实事求是,不准隐瞒不报,若扣留票证或实物,发现一次,除追回票证或实物外,扣除当事者当月奖金。

(7)专人负责锅炉房,按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测。不得擅离岗位,不违规操作,否则,锅炉房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当事人承担。

  3、其它:

(1)炊事人员不准在伙食部喝酒、吃特殊饭。

(2)不得违犯操作规程,无故损坏炊具;不得不经同意擅自把伙食部的物品外借;不得偷盗食堂各种食物、材料、票证、餐具等。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劝其离岗。

(二)加强卫生管理,增强忧患意识。

  食堂卫生是隐患的源泉、发源地。在卫生管理上我们坚持每周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警钟长鸣,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尽可能地把隐患扼制在盟芽状态;我们要求每一位职工必须做到:

  1、上班时间所有职工,一律要穿工作服。

  2、注意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不留长发、小胡子,开饭先洗手。

  3、食堂内外实行定人、定点、定时间、定要求,必须做到每日清扫、周末大扫。

  4、各种餐具、笼布、机械等要洗刷干净,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用后摆列整齐,生熟用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5、开饭时不准吸烟,不准面向食品说话、咳嗽,不准涂脂抹粉。

  6、设立卫生达标奖: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制度,形成制度,对照评比。经学期评比合格者,给予奖励。

(三)严格检测与监督,创名牌效应。

  食堂管理既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更要有过硬的检测与监督机制,才能确保制度的纯粹性、真实性,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家长了解学校,了解学校食堂管理,也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在家长中树立起名牌效应,才能让更多的家长放心地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来用餐。我们具体做法是:

  1、控制进货渠道,不进劣质低价菜、不进来路不明菜。凡因此而造成后果的,除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将劝其离岗。

  2、由保管员负责经常检查食堂仓库,不把变质变腐的米煮给学生吃。

  3、有会计和出纳负责成本核算,定期向领导反映情况,节余不超过8%(节余部分主要用于购置餐具及食堂内的正常开支),以确保师生的伙食,凡对有意抬高菜价而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劝其离岗。

  三、存在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同时也给我们的独生子女养成了娇生怪养的坏习惯,主要表现在:

  1、挑食、偏食,导致倒菜现象严重;

  2、小朋友们独立生活能力较差,有时会出现吃不饱、吃不好的现象,而引起家长的不放心。

  另一方面,食堂工作人员由于缺乏小学生心理学的研究,往往不能想学生所想,正确善待每一位学生,这都给食堂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但是,任何一项工作都有它有利的一面,也有它问题的一方,但我们只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它,困难也会变得得心应手。所以,我坚信,在校领导的关心和监督下,在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食堂一定会越搞越兴旺发达。

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2

  长期以来,我校食堂工作秉承“公益性”“服务性”“安全性”原则,抓平时、重细节,为 “办人民满意学校”发挥重要作用。为学校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我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意见》、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及《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校食堂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自检自查现将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布署

  每学期初,学校都会专门召开食堂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学校食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针对各项具体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让食堂全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后勤处负责具体落实,从人员、调入、设备、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了细化并狠抓落实并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专门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研究各阶段,落实措施,校级领导每天轮流到学生餐厅巡视,以便随时解决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立即进行改进。

  二、确保卫生,有效监督

  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重中之重,为确保无一例食物中毒发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食堂都能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做到了有检查、有记录、有突出事件应急措施,工作人员能自觉按要求上岗,和操作其它各项卫生措施和规定能落实到位。

  2.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作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

  3.每次用餐后所有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健康卫生。

  4.建全各类安全卫生制度以及进、出货招标、检查、验收、登记、签字制度。

  5.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让大家共同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成立了由校工会干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膳管会,定期举行碰头会监督,以收费标准、成本利润控制、饭菜质量、开支结构为重点行使对食堂监督、检查等职能。

  三、保证伙食,以人为本

  为维护师生合法利益和身心健康,我校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以保证食堂日常运转,经费收支平衡为目标,合理确定供餐价格。

  1.按照学校要求后勤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在考核中把食品、菜肴价格、质量、数量作为重点。

  2.由于食品价格上涨,学校采取部分补贴办法,以保证学生不因价格上涨而影响伙食质量。

  3.保证饭菜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身体健康成长需要。

  4.就餐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确保期末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学期营业额4%以内。

  四、师生共建 文明食堂

  1.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把与学生联系形成一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与学生伙管会、学生代表进行座谈、沟通听取意见并做到有反馈有措施有改进。

  2.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解决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安心学习。

  3.学校每天在用餐安排教师义务带队,和进行用餐管理督促学生文明用餐,定期评选“用餐文明班级”。

  4.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都进行体检和卫生培训,按要求持证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做到服务程序化、操作规范化,平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与指导。

  5.建立食堂财务和菜谱公开财务制度,实行每月一公示财务实行每周一公示菜谱。

  五、规范支出,完善机制

  我校食堂实行包餐制供应,向学生收取伙食费严格按上级规定实行学期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期末结算方法,多退少补,每月末食堂以当月供应就餐次数、就餐人数、伙食标准为依据,在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预收伙食费时,我校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学期初就餐次数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我校定期将结算订单在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在食堂就餐学生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规范使用食堂结余款,只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设施设备,而非用于学校发放教职工福利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

  六、存在问题 亟待改进

  因经费不足师,生用餐环境有待改进。

食堂员工个人工作总结3

  按照《____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

  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三、消费者投诉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得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五、日常卫生管理

  1.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3.食品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4.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5.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严禁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