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集合5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27 02:01:00 工作方案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集合5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案),以供借鉴。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集合5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案)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1

  切实做好今年5.12“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宣教工作,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于20XX年5月1日至5月30日在全镇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积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深入宣传各种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和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为进一步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部署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各街村、单位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及早部署,广泛动员,采取有效措施,以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为重点,辅以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通过采取集中宣传、自主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在全镇上下营造起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集中宣传活动阶段:5月1日—5月30日

  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在广场、社区、集市等群众较为集中场所,通过设置防灾减灾知识图板,发放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宣传资料,播放有关防灾害录像、科普宣传片,接受咨询,向群众宣传防灾减灾法规和科普知识,使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防灾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总结评比阶段:5月31日—6月2日

  各单位要对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整改工作中的不足。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5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街村在宣传活动期间,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1—2幅,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二)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演练及专题教育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活动,增强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开展全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宣传月活动期间,镇企业办等有关部门要对危险行业、食品卫生、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部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是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发现隐患并组织整改,及时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全镇防灾减灾宣传月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镇长任组长,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综治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认真抓好落实。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按照全镇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各项宣传活动。

  (三)加强沟通配合。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的整体合力,在全社会形成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督促检查。在宣传月活动期间,镇政府综治办将对各街村、各部门实施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防灾减灾月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成效。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范镇和谐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活动主题

  关注民生,关爱生命。

  四、活动目标

  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二)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11日前)

  1、方案制定。各单位要根据《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资料准备。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准备镇级宣传资料、宣传提纲。并根据宣传周的活动安排制作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12日—18日)

  1、集中宣传日活动

  (1)时间及地点。5月12日上午,在范镇集镇设点集中宣传。

  (2)参加单位。镇政府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林业站、镇财政所、镇文化站、邮政所、供电所、农技站、农机站、敬老院、中小学校等。

  (3)宣传形式。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

  (4)具体要求。宣传活动由镇政府法制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局牵头,应急办负责标语制作,司法局负责宣传点的桌椅提供及摆放;各参与单位负责提供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并派1名分管领导和1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宣传点现场宣传。

  3、自主宣传活动(20XX年5月12日—18日)

  (1)部门组织宣传。宣传周期间,镇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各自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一条。

  (2)开展“四进入”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社区由,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活动由镇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活动由镇安监办组织实施。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坚持防震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党委书记田斌、镇长王世彬任组长,人大主席李建刚、党委副书记温友强、派出所所长黄卫卫、副镇长刘惠敏、副镇长、武装部长王然、副镇长欧映霞任副组长,镇属各部门负责人、村(社区)支书、主任为成员的沐溪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人负责防震减灾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唐玉燕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三、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抗震救灾组织指挥体系、救援队伍管理体系和灾后应急救助体系。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受灾群众尽快得到较为妥善的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四、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时效。一是完善《沐溪镇xxx年地震应急预案》,把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等人员作用。二是是修订沐溪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制度,进一步将职责明确、责任细化。三是筹备并开展沐溪镇xxx年地震应急演练,制定《沐溪镇xxx年地震应急预案专项演练方案》,通过实际演练进一步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方法、步骤,明确应急小分队各成员在应急行动中的职责,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效果。

  2、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防震知识普及率。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宣传单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地震科普知识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组织开展好镇辖三所学校的防震减灾应急演练防震知识讲座、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责任,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措施,把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把宣传教育、应急演练作为重点,做到防震减灾工作时时讲、处处抓,确保一旦发生地震等突发事件能有效应对。

  4、完善地震信息发布机制。畅通地震信息纵向和横向渠道,提高地震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处理能力。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地震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发布地震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地震谣言应对处置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5、加大对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地震安全检查与改造力度。加固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设施,清除水利设施在震后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依法加强对易燃、易爆、易泄漏化学危险品贮存场所和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供油等重点工程的检查和抗震性能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固,切实提高抗震能力,确保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6、建设好临时避难场所。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在城区设置沐川县中学、沐川县实验中学、沐川县实验二小为长期避难场所,设置沐川县文化广场、沐川县体育中心、沐川县实验一小、沐溪中学、沐川县职业学校为临时避难场所。15个村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别至少设立一个临时避难场所。在全镇村(社区)范围内设定地震紧急撤退线路,并在村(社区)公开栏上公示,以便让每一名群众知晓。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各村(社区)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我镇财政年度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拓宽防震减灾资金投入渠道。同时落实地震群测群防、地震应急演练、专业培训、科普宣传等业务工作经费,保障防震减灾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加强防震减灾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建立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制度,对于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社区)、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表现好的按照制度予以奖励。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精神,进一步抓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结合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将5月12日—5月18日定为“5.12”防灾减灾周,并开展防灾减灾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密围绕党和政府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理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面向我县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普及、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知识,切实增强全县人民防灾减灾意识,深入推进我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组织领导

  “5.12”防灾减灾周活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炬负总责,党政办主任邓国政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实施。

  四、活动重点

  1.大力宣传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3.抓好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减少安全隐患。

  五、活动安排

  防灾减灾宣传专项活动。在5月12日—5月18日期间利用逢场天在场镇设立“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点,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专项活动。一要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党政网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辟专栏、设置专门时段,系统宣传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等知识。二要抓好集中宣传。在5月14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站,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知识进行宣传。

  六、活动要求

  提高知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根据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周相关活动,并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防灾减灾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农村防灾减灾活动工作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实施好减灾安居工作,确保房屋受损群众有房居住,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x政府发电〔xx〕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xx年度因自然灾害倒损民房、火灾事故毁损民房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民房。受灾前已建新居或另购住房的,无人居住的房屋因灾倒损或因火灾事故毁损的,不列入此次减灾安居工程实施范围。

  (二)主要任务。因灾倒损民房及因火灾事故毁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原则上须在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别存在选址等困难的,也必须在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同时,要抓好水、电、路及配套牲畜圈舍等附属设施建设,满足受灾群众入住后的生产生活所需。

  (三)重建方式。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尽量集中重建,有效引导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房屋倒损对象分散、原居住地比较集中且地理位置、地质条件较好的允许自建。因灾倒损房屋、因火灾事故毁损房屋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原则上组织入住敬老院,不再安排恢复重建。

  二、实施步骤

  (一)过渡安置。各村(居)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人员对因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倒毁和严重损坏房屋需恢复重建对象、受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急需搬迁重建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核实,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简易房、租借当地群众闲置房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受灾重建对象,并按政策落实过渡期生活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二)确定对象。各村(居)在再次排查核实的基础上,于xx年9月30日前精准核实恢复重建对象、完善台账、建档立卡,并将《xx镇xx年减灾安居工程核查情况统计表》和《xx镇xx年减灾安居工程台账》分别报镇人民政府民政、国土、村建、扶贫部门。重建对象的确定,须经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村(居)审核并公示。因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倒毁和严重损坏房屋需恢复重建的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核实确定;受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急需搬迁重建的对象,由国土部门负责核实确定。

  (三)制定方案。各村(居)于xx年10月10日前,根据恢复重建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实施方案,并分别报民政、国土、村建、扶贫等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按照减灾安居工程实施要求,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落实。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补助标准,根据恢复重建进度分期拨付。各村(居)要明确每一户恢复重建对象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恢复重建。从xx年10月10日起,各村(居)每10天向镇社会事务办报送一次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五)总结验收。xx年减灾安居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镇党政办公室组织民政、国土、村建、扶贫等部门进行逐户验收,并由社会事务办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三、扶持政策

  (一)政府补助。核定后的xx年恢复重建对象按规定重建住房的,在中央、省、市补助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根据恢复重建对象困难程度再予以适当补助。

  (二)资源整合。各村(居)要将减灾安居工程优先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予以保障,科学选址,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政策优惠。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对减灾安居工程重建住房户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减轻恢复重建对象资金压力。

  (四)社会帮扶。各挂帮站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减灾安居工程给予项目、政策、技术等方面支持与指导。各村(居)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发动社会力量捐助,群众互助、亲邻帮工帮料、义务投工投劳,最大限度减轻受灾户重建住房资金压力。

  (五)保险理赔。各村(居)要及时联系负责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以及林业保险的承保公司,迅速开展涉险事项的理赔工作,及时、足额将保险赔付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增强受灾群众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实施安居工程的时间特别紧,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关于灾害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组织实施减灾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责任,密切协作。按照《xx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要求,镇人民政府对减灾安居工程建设承担主体责任,村(居)承担具体实施责任。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安居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社会事务办要负责减灾安居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汇总等工作。

  (三)创新机制,加强监督。各村(居)要积极推进集中重建,有效引导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纪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党委政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居)减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