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有在辞职报告上4篇 员工辞职不写辞职报告有坏处吗

时间:2022-12-18 02:13:16 辞职报告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员工没有在辞职报告上4篇 员工辞职不写辞职报告有坏处吗,以供借鉴。

员工没有在辞职报告上4篇 员工辞职不写辞职报告有坏处吗

员工没有在辞职报告上1

  辞职报告是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必备的,因为没有人知道我们能在这个公司做多久,会因为什么样的原因离开。下面,出国留学网的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出几篇辞职报告的范文以及范文的下载,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辞职报告范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工作虽然只有4个月,但是我发现了自己有很多不足。

  毕业工作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环境使我接触到了新的人,感觉到以前在学校就像井底之蛙,虽然现在晚上还在上夜课,但离毕业还要2年,感觉好遥远所以我很迫不及待的要充实自己。再这4个月的工作中的确让我感觉很轻松,但轻松的让我觉得我自己好没用。我还很年轻,不应该在这种轻松的工作中麻痹自己。

  很庆幸的是再这段工作时候我没有受到任何前辈的排挤,反而前辈们都很照顾我,可能还把我看成小女孩吧。在这我祝所有关心过我的前辈工作顺利、心想事成。我会把这段时间看成时我从校园到社会的一个过渡期。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祝:拓展机械蓬勃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俊华

  2014年8月19日

  辞职报告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打扰,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和您进行书面交流。并借此向您提出辞职。

  不可否认,锦丹公司是一个发展潜力很大的公司。如果非要问我辞职的理由,我只能解释为每一个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以及追求都不同,所想走的路也不同。

  在一个地方生活太久,很容易的就会迷失了自己;在同一个岗位工作太久,很容易的就会感觉到厌倦,特别在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认可的时候。离开锦丹,也许到后面我未必能找到更好的工作,会经受更多的挫折,但我不觉遗憾,我便愿意去折腾。

  只要每天早上睁开眼,人是欣喜的,甚至连内心都盈满着力量,便觉我的生命有意义。而锦丹复杂的人际关系,始终是我不能应付也习惯不了的。在锦丹的时间越长,对锦丹的了解就越深,那些可观的发展前景对员工的诱惑固然很大,但很多现象也是让人望而止步的。我不是圣人,所以我做不到淡定。

  所以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我决定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感谢锦丹提供给我的这个为企业效力的机会和施展个人能力的空间。当然,无论我到哪里,我都会尽力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我为我曾经是锦丹的员工而骄傲过。最后,诚恳地说声:对不起!也衷心地祝愿锦丹力挫群芳,永往直前!

  此致敬礼,顺颂商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俊华

  2014年8月19日

  辞职报告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

  非常感谢公司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感谢给予我发挥个人优势的平台。在公司工作的四年中,各位领导也给了我很多的培育,让我学到了许多,也进步了许多,同时也看到了社会竞争的残酷无情。但由于在公司里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生活上。这段时间我心情比较压抑,各方面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正因如此,我作为一名超市店长的热情也渐渐消退了,我不希望自己带着这种情绪去工作,这样只会对不起公司也对不起我自己。而且,我深刻感觉到自己的能力的有限,没办法达到公司需要的要求,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还不够。所以,自己现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能谅解。

  我会在最后的这段时间,认真负责的完成最后的工作,划一个完整的句号。本人离职后绝不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也不向外透露公司内部的情况。我衷心祝愿公司在今后的发展旅途中步步为赢、蒸蒸日上!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请公司各领导审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俊华

  2014年8月19日

  辞职报告范文四

  从xx年初至今,进入公司工作两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同时在公司里也学会了如何与同事相处,如何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等方面的东西。并在公司的过去两年里,利用公司给予良好学习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两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在经过xx年下半年的时间里,公司给予了很好的机会,让自己学习做市场方面的运做,但由于自己缺乏市场等方面的经验,自己没有能很好的为公司做好新的市场开发,自己身感有愧公司的两年的培养。

  由于我个人感觉,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觉满意,感觉有些愧对公司这两年的照顾,自己也感觉自己在过去两年没有给公司做过点贡献,也由于自己感觉自己的能力还差的很多,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不够。所以,经过自己慎重考虑,为了自己和公司考虑,自己现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俊华

  2014年8月19日

  辞职报告范文五

  尊敬的张总,龚总:

  你们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间向公司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差不多一年了,在这里很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和照顾,尤其是张总和龚总!是你们给了我一个又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让我在刚开始踏进社会的时候就有了归属的感觉。你们一直对我栽培与信任,我在这里只能说,我令你们失望了!在离开公司的这一刻,我衷心的向你们说声谢谢!在公司的这段时间里将会是我一生中都难以忘却的宝贵财富,同时这段时间里发现了我自身存在有很多不足之处。人生数十年,弹指一挥,我已去其四分之一,三分之一或者更多也说不定。古语云:一枯一荣,皆有定数。一年来可能还绑不住我年轻火热的心吧!或许这真的是对的,由此我开始认真的思考。我想我只有重新再回到社会这个大杂院里去遭遇挫折,在不断的拼搏中去寻找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不论以后成功与否,我将勇往直前。

  离开公司,离开曾经一起共事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关心与信任,舍不得同事之间那份真诚和友善。我从内心希望这份友谊能继续并永久的维持下去。但因为我个人的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同时也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辞职申请予以批准。聚散乃为常情,离合也是机缘。佛语有云:果决方能精进,玲珑便是禅机。

  在提交辞职申请后的未来一个月,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交接工作。人虽已走但茶不凉。他日无论我身在何处,都愿意为公司帮力所能及之事。最后,真心的希望公司能在今后的建设和发展旅途中步步为赢、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俊华2014年8月19日

员工没有在辞职报告上2

  员工没有递交辞职报告,也没有办理工作交接,就突然离开企业,失去了联系,企业面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应如何应对。有朋友看过后说对于操作方法已经明白了,但是,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呢?通常企业会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然后,就不再理会。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是错误的,今天,法务小编就来介绍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首先,就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从法律角度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不辞而别,是指拟离职员工未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辞职的,应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不辞而别的行为恰恰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员工不辞而别的,企业该如何应对?

  1、劳动关系的终结

  劳动关系的终结需基于法定事由或一方(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在劳动者没有明确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也没有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止。此时,对于不辞而别应理解为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在实践当中,不辞而别的员工一旦反悔,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了公告,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既未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公告,劳动者主张予以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律师建议

  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律师建议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3、用人单位是否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因通知障碍,导致后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依法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仍应以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为前提。律师建议

  企业应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遇见此类事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若没有相关制度,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员工,说清楚相关事实,并要求员工说明未到岗的理由。员工如果未回应,企业便可以以旷工理由辞退。在此期间企业为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企业可以依法扣回。如果不足,企业可以起诉追回员工个人部分。

  最后,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如何解决通知障碍问题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相关通知义务,故通知文本是否能有效送达成为关键。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败诉。故建议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明确“法定通知地址”,作为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文件的合法途径。劳动者填写地址错误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未履行地址变更后的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地址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现员工不辞而别且无法联系的情形,用人单位不承担通知障碍的法律责任。

(1)如果企业能够联系到员工,可以要求员工递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或者由企业为其提供辞职报告,写明“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年×月×日”,然后,由员工签字确认,这样就能免除企业在法律上的潜在风险。(2)如果企业联系不上员工,可以视作旷工处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一般都会规定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给员工发出一个书面通知,通过EMS快递送达员工处,从而免除后顾之忧。

  2、如何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为此提起诉讼,显然不具有现实意义,因为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不成正比。另外,员工不辞而别又不属于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故用人单位亦无法通过设定违约金来制约此种行为。根据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用人单位而言,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并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的,根据应通知日期折算单位损失,此作为单位寻人顶岗的费用,双方协议约定在末月工资中扣除。此种做法并不与现行规定相悖,也符合企业操作实际。

  3、如何解决服务期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问题 员工在擅自离职前曾与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则存在该协议是否继续履行的问题。劳动者擅自离职,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索违约金。

  而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并不因劳动者不辞而别而免除。劳动者一方仍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违反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用人单位拟放弃敬业限制义务的,应向劳动者履行告知程序。

  对于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用人单位应及早防范,在日常管理当中加强规章制度培训,提示相关风险,同时,规范自身管理流程,减少员工擅自离职的概率及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4、工资发放结算问题

  有的用人单位由于实行当月工作当月结算的方式,这样就造成某些员工在领取当月工资后不辞而别,给单位接续工作造成很多麻烦。事实上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改变上述工资发放日期,采用当月工作,次月发放的方式(一般都采用次月月中前发放),而且制度上完全可以规定,对于辞职员工当月剩余工资采用现金结算和个人签字领取的方式。这样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员工也有了一定的经济约束。

  5、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制度中规定,员工离厂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领取时务必做好原始记录),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索赔。律师建议

  规范人事管理非常重要,在员工普遍高度自觉的情况下,这些管理看似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但是,一旦特殊情况出现,而公司没有去实施相应的管理,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劳动律师超详干货:员工不辞职也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破?

  最近很多HR朋友们咨询有员工企业通知其续签劳动合同,而他在《通知》上就是不签字,有意造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状况,为将来向企业索赔双倍工资创造条件,HR应该怎么办呢?今天法务之家小编为您支招。

  企业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明确表示拒绝签署。经企业多次通知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对于企业书面《通知》拒绝签字,企业最终也没有办法,往往得过且过,结果等项目结束,员工离职了,反过来告企业未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其次,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有催告的义务,保留相应的证据。

  但在实践操作中,有的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也赋予了企业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企业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如果企业HR处理不当的话,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导致由于企业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在北京地区,未续订劳动合同,企业自续订当月起支付员工二倍工资,最长为12个月),并且,以此为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处理与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续订的程序不要违法,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因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要提前两个月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如果续约,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决定不续约,也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签订书面终止劳动合同及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在实务操作中要按部就班。

  1、完善入职前的相关信息

(1)《员工名册》,如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由员工在核实名册内容后签字确认,并存档留存备查。且明确“本人保证提供的信息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2)《员工入职信息登记表》,如户籍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以及紧急状态下联系人的通讯地址与电话,由员工签字,存档妥善保管。并在《劳动合同》中也将此信息作为必备条款,且明确“上述三个地址为本企业向员工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的送达地址”,企业以EMS方式向上述地址快递文件,即视为该文件已向员工本人送达。

(3)《规章制度》里明确约定,“员工要限期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

  2、如何设计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通知》写的不好,反而会弄巧成拙。比如,企业通知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一般都有回执,回执中如果仅仅有收到通知的内容,将来员工在庭审中会说,“我们去签署合同,但是,企业拒绝与我们签署”,法庭仍旧会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要求企业举证,证明是由于员工的原因而非企业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署。这就需要我们在《通知》中要用心设计,将举证责任转移到对方身上。

(1)《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可如下:

  单位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2)《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可如下: 各位员工: 你们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凡是本公司的员工,请于**年**月**日前到各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过期未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者,将视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责任自负,公司将按有关劳动法规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可如下: ***** 您好!

  自 年 月 日收到《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未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视为你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鉴于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年月 日,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3、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

(1)要在劳动合同信息管理中加入合同到期提示,可以设置提前一个月提醒。(2)企业一定要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资料予以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员工离职后的一年,防止员工离职后的一年内随时主张双倍工资。

(3)企业可以召开全体员工会议,以会议的形式通知全体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并将会议记录由每位参会员工进行签字确认,特别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做好备案。同时,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以公示的方式通知全体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4)对于拒绝接收《续订劳动合同通知》的员工,可以采取EMS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在快递送达的备注栏目中明确写明“书面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字样,以备将来进行诉讼时可以有回旋余地。这也使得为什么要最前面,用大量的文字来阐述完善入职相关信息的重要性。

(5)企业也可以同步的采用面谈的方式与员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

(6)建议企业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最好是解除劳动关系。只有这样,企业的风险才可以将到最低。当然,因为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仍旧需要支付劳动报酬,但是,企业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7)通知过其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同时,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其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续签,请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前往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8)企业采取EMS的方式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至员工。(9)留存所有EMS送达回执单,作为企业日后有利的证据。

员工没有在辞职报告上3

  单位上员工辞职报告

  导读:本文 单位上员工辞职报告,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有一句话说得好,细节决定成败。辞职报告对于已经下定决心离职的人来说或许是一件小事,但是作为一个工作人员,如果忽视了这件小事,那么很可能会为自己是否能够成功辞职或是尽快找到下一个更好的工作岗位带来不少问题。一篇优秀的辞职报告,不仅能让自己在上司的心目中留下更好的印象,同时也能在无形之中提高自己的人格魅力。出国留学辞职报告网为你提供优秀的辞职报告,可做参考!尊敬的Z主任:

  您好!

  我可能会在×月份某个你觉得方便的时候离开单位。

  工作近四年来,发现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学知识还有很多欠缺,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渴望回到校园,继续深造。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申请:我自愿申请辞去在XXX的一切职务,敬请批准。

  在XXX近四年的时间里,我有幸得到了单位历届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工作上,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科研经验和实践技能,对科研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思想上,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这近四年多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的第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这里,特别感谢YYY(XXX的上级单位)A主任、B主任、C主任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给予的大力扶持与帮助。尤其感谢XXX Z主任在XXX近二年来的关照、指导以及对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对我的指引。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YYY、XXX事业蓬勃发展。

***

  xx年二月十二日

员工没有在辞职报告上4

  员工没有提交辞职报告离职应该如何处理

??以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为前提。

  律师建议

  企业应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遇见此类事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若没有相关制度,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员工,说清楚相关事实,并要求员工说明未到岗的理由。员工如果未回应,企业便可以以旷工理由辞退。在此期间企业为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企业可以依法扣回。如果不足,企业可以起诉追回员工个人部分。

  最后,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4、如何解决通知障碍问题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相关通知义务,故通知文本是否能有效送达成为关键。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败诉。故建议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明确“法定通知地址”,作为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文件的合法途径。劳动者填写地址错误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未履行地址变更后的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地址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现员工不辞而别且无法联系的情形,用人单位不承担通知障碍的法律责任。

(1)如果企业能够联系到员工,可以要求员工递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或者由企业为其提供辞职报告,写明“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 1 司提出辞职……×年×月×日”,然后,由员工签字确认,这样就能免除企业在法律上的潜在风险。

(2)如果企业联系不上员工,可以视作旷工处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一般都会规定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给员工发出一个书面通知,通过EMS快递送达员工处,从而免除后顾之忧。

  2、如何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为此提起诉讼,显然不具有现实意义,因为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不成正比。另外,员工不辞而别又不属于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故用人单位亦无法通过设定违约金来制约此种行为。根据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用人单位而言,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并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的,根据应通知日期折算单位损失,此作

  2 为单位寻人顶岗的费用,双方协议约定在末月工资中扣除。此种做法并不与现行规定相悖,也符合企业操作实际。

  5、如何解决服务期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问题

  员工在擅自离职前曾与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则存在该协议是否继续履行的问题。劳动者擅自离职,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索违约金。

  而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并不因劳动者不辞而别而免除。劳动者一方仍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违反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用人单位拟放弃敬业限制义务的,应向劳动者履行告知程序。

  对于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用人单位应及早防范,在日常管理当中加强规章制度培训,提示相关风险,同时,规范自身管理流程,减少员工擅自离职的概率及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6、工资发放结算问题

  有的用人单位由于实行当月工作当月结算的方式,这样就造成某些员工在领取当月工资后不辞而别,给单位接续工作造成很多麻烦。事实上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改变上述工资发放日期,采用当月工作,次月发放的方式(一般都采用次月月中前发放),而且制度上完全可以规定,对于辞职员工当月剩余工资采用现金结算和个人签字领取的方式。这样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员工也有了一定的经济约束。

  7、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

  3 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制度中规定,员工离厂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领取时务必做好原始记录),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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